改变生产产品未履行环保手续关于青海省民和凌海冶金有限公司的调查
◆中国环境报 记者唐宝贤 根据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批示,记者就河南省溪州县兆鸿电冶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赵宏俊控告业主李兴福所属企业——青海省民和凌海冶金有限公司“非铁合金准入企业、非法生产、非法排污”问题赴现场调查,赵宏俊反映与被控方经济纠纷等方面的问题属实;反映涉及环保产业政策方面的问题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 记者先与赵宏俊电话了解情况并约其同行调查。赵宏俊回电说:“不宜介入这样的上级调查。” 记者到达青海后会同青海省环境监察总队负责人{dy}时间赶到现场,民和县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局局长和县环监大队长随之也来到现场。记者到达时和调查期间,民和凌海冶金有限公司始终在正常生产,生产现场与举报信所述污染情景出入很大。李兴福在接受记者采访和环境监察总队负责人调查时,应要求出示了民和凌海冶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证明企业合法性的材料。在场的民和县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局和县环监大队负责人证明了企业出具材料的真实性,强调了企业存在至今的合法地位。据了解,按当地规定,民和凌海冶金有限公司这种规模的企业和生产工艺,可生产至今年年底。 记者注意到,赵宏俊接手这家企业3个月左右的生产期间,确因环保问题被县环保部门处罚过。据李兴福说是因赵宏俊私自做主改造矿热炉,改生产产品硅铁为硅铝钡钙,产品改变导致污染加重,遭到铁路部门反映,受到环保部门处罚。记者当场接通赵宏俊秘书电话询问,赵宏俊秘书说不是改成硅铝钡钙,而是硅钡。县环保部门表示,赵宏俊改变生产产品没有履行相应的环保手续。 记者电话向赵宏俊通告了采访调查情况。赵宏俊坚持说民和凌海冶金有限公司矿热炉为6300KVA,是早应被淘汰的硅铁矿热炉,属违法企业,违法生产。
《中国环境报》201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