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上街采买,发现菜市场围了一群人,挤过去一看,原来是一个卖鹌鹑的。一对中年夫妇,男的杀,女的卖。车子上放着两大笼子鹌鹑。或许是笼子太狭窄,或许是它们感觉到了末日来临,一个个闷闷不乐的。男的拿着一把剪子,双手沾满了血迹,像菜市口刽子手。只见他抓起一只鹌鹑,一剪子下去先剪下首级,然后再剪下双足,鲜血淋漓,惨不忍睹,然后再放入沸腾的水里,褪去羽毛。那些生命还没来得及叫一声,挣扎一下,就做了无头鬼。围观者哗然,纷纷议论:太残忍了。那卖鹌鹑的毫无惧色,滔滔不绝向观众讲解着:这可是好东西,滋阴xx,大补;猪肉还十块钱一斤呢,这十块钱就能买六只,看哪个划算。我在旁边看了多时,没看到一个人买的。我想他们是目睹了这血腥的一幕,不敢吃,或吃不下。是的,我也是这种心情,就是不要钱白送给我,我也不会吃的。如果人们没有看到这个过程,如果在大酒店里,我想人们会吃,吃的很香,就像饥饿的路人吃孙二娘的人肉包子。谁也不会想,有这么一个过程。人类啊,为何如此残忍?这也是一条生命啊!但话说回来,卖鹌鹑者也是为了生存,他若家境阔绰,锦衣玉食,我想他也不会出此下策,也许他会心存善念,不杀生,与大自然和谐相处。这就是人,弱肉强食,适者生存,与另类有许多共同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