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份,易杰昌了解到家电下乡政策后,到镇上购买了一台洗衣机,用去1298元,现已领到补贴169元。他说:“就算没有政府的补贴,我也要买洗衣机,有了政府的补贴,我等于是买到了便宜货!”
据该县经贸局提供的数据,该县自1月份实施家电下乡政策以来,截至3月17日,全县家电下乡农民已经领取补贴共778台(件),申报补贴160800.77元,已受理和补贴76908.78元,其中电冰箱268台,申报补贴65177.97台,已补贴32366.75元;彩电153台,申请补贴21526.44元,已补贴9107.93元;手机3台,申请补贴168.61元,已补贴51.87元;洗衣机354台,申请补贴73927.75元,已补贴35388.23元。
前不久,六陈镇六陈村农民玉敏娟花3378元购买了彩电和洗衣机。随后,玉敏娟拿着相关手续到六陈镇财政所申请家电下乡资金补贴。镇财政所工作人员告诉她,她可以享受补贴资金439元,半个月后将直接存入她提供的信用社存折中。玉敏娟乐不可支地说:“家电下乡真是我们农民的福音啊!”
经销商玉勇彬说:“家电下乡的实施,相当于给农民打了折,提高了农民购买家电的积极性,我们商家自然也成了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