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小学骨干教师及职业中专骨干教师岗位:曾获得地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骨干教师”的在职教师,笔试成绩加5分;2005年1月以来,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赛课或教学技能专业比赛一等奖(或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赛课或教学技能专业比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报考获奖对应专业的岗位时,笔试成绩加5分;2005年1月以来,地市级教科院(所)组织的赛课或教学技能专业比赛一等奖(或省级及以上教科院、所组织的赛课或教学技能专业比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报考获奖对应专业的岗位时,笔试成绩加3分。以上奖项加分,{zg}不超过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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