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
华宁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已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发改投资【2008】222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华宁
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华宁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2、建设地点:距离华宁县城0.41km的龙珠河边。
3、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4、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见下表:
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
资质要求
工期要求
一标段
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处理能力1万吨/日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叁级以上(含叁级)
158日历天
二标段
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污水管:环城北路(WA31污水井开始)——宁荣街——污水处理厂长度:5426m,宁阳路长度:1084m,合计:6510m
;雨水管:宁阳路:659m,东市街:591m,东风路:1046m,环城东路:1522m,合计:3818m;顶管:穿越华盘公路段
158日历天
5、工程估算总投资: 6708 万元。
6、主要技术标准:符合现行《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的要求,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
7、计划开竣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7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2010年12月31日,共158日历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叁级以上(含叁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项目经理具有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证书。
2、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且允许中1个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
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三、资格预审方法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凡参加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
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贰级建造师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入滇备案许可证(省外企业)。
2、报名时间: 2010 年6月24日至2010年6月30日,每天上午 9 时 30分至下午 17 时 00分。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另加邮寄费每套100元(人民币),
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后1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时间:
2010年 7 月 1 日 12 时 00 分之前,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文件将被拒绝。
项目联系人: 孙众
联系方式:13910287314 010-51129989 010-51129969
传 真:010-51113982
邮 箱: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010-51113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