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违建城里城外正蔓延_今日热点的空间_百度空间

xx别墅绿地冒白屋通州新城凉棚办“内衣展”二环内竟然也敢盖阳光房———

  经适房大社区里有私家菜园,价值千万元别墅区的绿地上冒出白色小屋,二环内老小区内也敢加盖阳光房……违建,俨然不再是“偏远地区”的特有现象,正在成为各类居民区的共同问题。

  为了提高“纠违”的效率,市规委日前透露,本市将建立制止和查处违建的政府联动机制。

  物业必须举报;对违建可先断电;不经过法院,由区县负责拆除……

  这一系列“重拳”晃得人有些眼花缭乱。但细究之下,具体的实践中能否有效贯彻?其中又会出现哪些现实难题?恐怕需要有关部门想出一套更有效的程序来执行。否则,各负其责有时就是互相掣肘。

  经适房

  部分小区七成楼前绿地变菜园

  天通苑

  “扎上篱笆墙,这块绿地就是我家的;安上个栅栏门,上把大铁锁,这块地就是我的私人菜园……”天通苑小区的私搭乱建、圈地种菜行为越演越烈,部分小区七成楼前绿地变成了菜园子。

  记者近日在天通西苑一区29号楼看到,四个单元窗下绿地都被改造成为了私人花园,竹竿、铁栅栏都成了圈地的材料,私家花园里黄瓜、大葱、油菜样样有。一家饭店后十几平方米的土地上,更是被厨师种上了小白菜。

  记者粗略计算,天通苑西一区七成以上一层窗下绿地均被侵占。

  同样的现象,在天通东苑二区比比皆是。

  记者采访的当天,一名姓蔡的中年妇女提着桶走进绿地,浇灌自家的香椿树。据了解,她去年种了观赏桃花,今年则种上了香椿树,“种什么不是种?我种香椿比种不结果的桃树实惠多了”。

  “圈地都跟风,一家看不住,街坊邻居都跟着种。”记者跟随居民寇大妈来到天通苑老六区九号楼被称为“天通苑xx菜园子”地块。

  记者看到,一层东侧、南侧窗户处均开了门,一位大爷在花园里“辛勤劳作”。记者粗略计算,这个花园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天通苑四区一家底商干脆还搭上彩钢板天花板,美其名曰“转运园”。

  寇大妈透露,有些业主卖房前将“门前有小花园”作为噱头,能多卖两万块钱,新来的业主认为自己花了钱,再开发私家花园就更加理直气壮。

  解决难

  记者了解到,由于私占绿地引发的邻里矛盾不少,有些邻居甚至为多占一点门前公共绿地大打出手。

  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天通苑各小区原有私家花园的房子很少,绝大部分圈地都属于侵犯公共绿地行为。每年政府和物业公司都会派出大量人力物力清理“菜地”,恢复绿化,但是阻力不小。

  物业正在研究新举措,督促业主尽快拔掉自家花园里的葱蒜,恢复绿地,但能否根治不好说。

  老社区

  几乎每栋楼都现蓝顶“阳光房”

  东花市北里

  从东花市北里小区的楼房下走过,一般人看不出什么端倪,只有抬头看向房顶,才会发现这个小区独特的“风景”。大多数都在楼顶两面墙之间两三平方米的平台上搭建一个塑钢板和铝合金门窗制成的“阳光房”。

  这些房子要么被当成杂物间,要么做成一个小卧室。

  “55栋楼,除了回迁房外都有这样的加盖。”小区业委会主任告诉记者,从1995年开始,小区里就有人加盖“阳光房”,当时都是用砖垒起来的。

  到了2000年,加盖之风更加兴起,材料也改成了塑钢板和铝合金。仅今年3月份以来,小区就有20户人家加盖了“阳光房”。“我们小区之所以情况这么严重,和房子结构有很大关系。”业委会主任介绍,由于顶层是上下两层的复式房,而上层比较低矮,面积虽大却不实用,因此业主就想通过加盖来增加面积。

  如今楼上的复式结构市价300万元左右一套,“光加盖就能多创造十几万元。”其他业主对此很不满意。

  解决难

  业委会主任坦言业主们的意见已经连续反映了好多年,可不管是街道还是业委会都没有执法权,能采取的办法只能是劝阻或者让受损一方起诉。

  “我们需要一个专门的有针对性的职能部门,有明确的执法权,帮我们解决阳光房的问题。”业委会主任说。

  别墅区

  绿地上冒出小白屋

  西山美墅馆

  北京海淀西山美墅馆置身于西山脚下,作为北京离城最近的城市山水别墅,成为了高收入人群的{za},每栋别墅价值均达上千万元。

  近日,记者在现场看到,在L区18号靠东面的别墅外正上演着“圈地运动”,原本绿油油的草坪上搭建起40多平方米的白色小屋,各种建筑材料散落在周围。

  小区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半个月前,物业工作人员发现该业主占用公共绿地扩建别墅,因为没有执法权,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曾以书面通知形式,要求别墅业主停止施工,但建房仍持续进行。

  随后物业公司与业主进行了协商,“业主说,在买房时屋后的绿地他们也花了一半钱,所以有权利建房。”

  解决难

  无奈之下,物业公司向海淀区城管求助。执法队工作人员现场调查取证,并下达书面限期单,要求业主拆除现扩建的一半。此后,业主也停止施工,但并未按照事先的要求“自拆”。

  海淀区城管监察大队四季青镇分队表示,如果业主未能按时“自拆”,城管部门进行复查后,将依据规章制度、按程序“强制拆除”18号别墅的违章建筑。

  新社区

  凉棚随处见狗窝、内衣样样全

  天赐良园

  在通州天赐良园小区二期记者看到,几乎每栋楼前的一层小院内都有大小不一的违建,各种材质不同的房子搭建在十几平方米的小院内。

  违建房屋大部分都是彩钢板搭成的,直接与居民家的阳台相连。

  此外,木棍和石棉瓦搭成的凉棚也屡见不鲜。凉棚下摆满居民们种的花草盆景,半空中则吊着晾衣绳,尿布、内衣裤、被褥都搭晾在上面,形成一套“床上用品展”。“过去没这么多,后来大家就比着搭。”居民李阿姨表示,她5年来见证了小区私搭乱建的历史,从最开始的凉棚、狗窝到后来的彩钢板房、玻璃房,面积越来越大。

  解决难

  天赐良园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小区内违建确实较多,物业公司在业主搭建时都做出过提醒和警告。但是个别业主一意孤行,他们也很无奈。

  “空中楼阁”自称能防屋漏雨

  博雅西园

  本报今年1月曾经报道,海淀区博雅西园小区的两户业主,在自家6层楼的基础上加盖房屋,引起小区业主的“众怒”。

  时过5个月,记者回访发现,9号楼顶的“空中楼阁”依然挺立。

  据“观摩”过这处“空中楼阁”的业主称,房屋内部为两层的“复式”结构,动用了钢筋、混凝土,建筑面积过百平方米。业主们担心加盖的房屋会坍塌。

  解决难

  海淀区市政市容委透露,,两户业主以 “屋顶漏水”、“与开发商多次接触后仍无法解决”为由,在6层基础上加盖了房屋。目前,已责令这两户业主停工。

  本市出台纠违新规 区县政府成“负责人”本报解读三大问题——

  小区违建断水断电 是媒体误读

  物业愿意实名举报吗?

  面对以上种种 “难治”的社区违建,物业扮演的角色一直很尴尬。新规规定,物业应主动制止违建,同时应主动举报。那么,物业真的愿意举报吗?

  赞成方

  北京天诺物业某小区的项目经理就表示,新规明确了物业的举报义务,这让物业在日常办公中“师出有名”。

  据介绍,之前小区出现违建,物业也会向城管举报,但城管更关注小区外的违建,把对小区内的违建治理“推”给物业。物业只是小区服务方,没有执法权,往往是两头不讨好。

  这位经理说,根据新规,他们今后会选择向街道办乃至区政府直接举报。

  反对方

  悦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助理总经理莫女士表示,对引起“公愤”的违建,物业有时候会以业主的身份匿名举报。如果以物业公司的名义实名举报,在今后的管理上可能是“自找麻烦”。

  “物业的工作环境相对固定,极端情况下遭到报复怎么办?”她说,如果是“小打小闹”的建设,不妨碍大局,物业不愿得罪人,可不出面又会被其他业主“诟病”,继而成为对方拒交物业费的理由。这就是物业面临的现实难题。

  社区违建真会被断水断电吗?

  之前有媒体报道,在此次公布的新规中,对于在建的违建可采取断水、断电等强制措施。

  有物业经理表示,本小区业主在自家屋外搭建阳光房,因为线路与正规的居室相连,如果强制断水断电,岂不侵犯了业主的正当权利?

  对此,记者此次仔细查询了市政府下发的原文,发现这是媒体的误读。

  通知原文显示,这条规定一般针对的是违规占地而修建的大棚、厂房等“独立”建筑,不得向这些建筑提供水、电、气服务的责任单位为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等。

  因此,这项规定并不涉及现有居民小区的管理方——物业公司。

  区县政府直接牵头拆除违建吗?

  新规实施后,一旦被规划部门认定为违建,区县政府是“纠违”的责任主体。那么,拆除工作是否真的由区县政府牵头呢?

  记者从本市多区了解到,虽然成为“责任主体”,但区县政府并没有成立专门的机构来处理此类事宜。

  比如,规划部门认定了某小区的违建后,会同时通知区县政府、区县建委和城管等部门。区县政府要做的,就是责成具体的街道或乡镇一级政府,和区县建委、房管局等相关部门协同执法。

  因此,区县政府虽然是“责任人”,但并不直接参与执法。接到区县政府指令后,组织具体执法的一是规划部门自己的执法大队,二是城管大队。

  声音

  多头管理易现推诿

  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唐钧认为,政府希望发挥多部门的协作、互补优势,但“联动”的特征决定了联合执法行动的落实存在一定的困难。

  此次新规中涉及的一些单位,由于工作性质、管理对象相近,在联合执法中可能会出现职能交叉,但又容易忽视互相之间的分工,甚至不排除会出现有部门“各自为战”、“互相推诿”的情况。

  逐层贯彻可能降低效率

  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姜茜分析说,之前负责拆除违建的主体是城管,现在的责任主体变成了区县(或乡镇)政府,城管只是直接执行方。

  地方政府成为责任主体,一方面加大了政府的责任和工作量,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剥夺了城管部门的权力,使之失去了独立自主性。

  姜茜分析说,此次变化还增加了“层级”,区县一级政府的命令逐级贯彻反而可能降低效率。

  不经司法部门 警惕滋生腐败

  姜茜表示,更重要的是,执法部门发现违建,不再经法院裁决而强拆,这种绕过司法机关的方法可能导致地方政府为本地利益包庇违建,继而滋生腐败。

  因此,新规能否顺利执行,能否规避这些风险,就需要监察部门对各部门的强有力监督。

  从某种意义上说,监察力度可能直接决定了“纠违”的效率和透明度。对于新规而言,这才是{zd0}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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