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矿难告诉我们问责不是解决矿难的根本方法
问责作用到底有多大?
6月21日凌晨1时40分左右,平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发生井下火药爆炸事故,现场经多次搜救,已生还26人,共发现46人遇难。目前平顶山市已启动问责机制,卫东区区长等相关责任人已被免职。
矿难再发,不禁让人想起多个月前的王家岭矿难,心中不免一哆嗦!为“血煤”的无情,更为官商的无情!
在去年两会中,有代表委员建议将问责制贯穿始终。但问责对解决矿难到底有多大作用谁也不敢保证!到底是什么导致生产安全无法得到切实保障?官员们对
“问责之剑”是否有敬畏之心?其实未必!
松花江水污染解振华辞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职务;三鹿问题奶粉事件中,李长江引咎辞去国家质检总局局长职务;山西襄汾尾矿库溃坝特大事故中,孟学农引咎辞去山西省省长职务。当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和生产安全事故频频发生之时,辞职或被免职的各级官员名单可以列出长长的一大串。
但以矿难为代表 的各种人为灾难并未有之势。
矿难中的真问题
我们一有矿难马上想到官商勾结,想到无良矿主,矿难到底为何会如此频发呢?
一是为发展经济,地方政府默认矿主对煤矿的随意开发。
二是矿主们为了赚钱,往往不顾一切。
三是官员为了利益有的睁只眼闭只眼,有的干脆同流合污。
四是为什么无限制开采?责任在哪?
为了钱,一切钱以外的其他事物都是一文不值的。
对矿主来说,为了“三倍利益”他就可以铤而走险;对官员来说,这里有三十倍的利益,他们更是不顾一切。
为何国外矿难事件少发
吸取国外经验,两个字概括:整合。整合就是让企业做强做大,他们就有足够的投入改善设备,健全设施,让软件和硬件都得到保证,让矿业也开始把名声看做是企业资本之一。单纯的整治要不就官商勾结要不就导致企业暗地里干。就如这次平顶山矿难一样。
国外为什么矿难少,就是安全软件都到位,同时,如何真正私有化和保护私有也是并重的,私有才能让矿主们更加安心更加愿意去加强安全!
但是,煤是战略资源,在我国,煤如石油一样控制在国家手中。这是一个两难的问题,如何解决还有待进行创新性的突破。
矿难介绍
矿难是指矿山发生的灾难.常见的矿难有: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瓦斯突出、透水事故、矿井失火、顶板塌方等等。
矿难矿难对矿山有着毁灭性的破坏。严重威胁矿工的生命安全。
中国是一个产煤大国,是一个严重依赖煤炭能源的国家,同时也是矿难大国。各次矿难事故说明:煤矿存在非法超层越界开采问题,煤矿劳动组织、安全管理严重混乱等一系列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各级部门的统一协调。
只有不断加强矿山开采的管理力度,才能有效的减少矿难事故的发生。
1、瓦斯爆炸
瓦斯与空气混合,在高温下急剧氧化,并产生冲击波的现象,是煤矿生产中的严重灾害。1675年英国莫斯廷(Mostyn)矿发生大规模瓦斯爆炸,其后各主要采煤国家都曾多次发生重大的瓦斯或瓦斯与煤尘爆炸事故。1942年
4月26日,日本侵占下的中国本溪煤矿发生瓦斯与煤尘爆炸,当场死亡1527人,伤268人,为世界上{zd0}的煤矿爆炸事故。随煤矿生产技术的发展和防治瓦斯措施的改进,这类事故已逐渐减少。
中国煤矿瓦斯爆炸的火源主要是电火花和爆破,主要发生地点是采掘工作面。
煤矿瓦斯爆炸产生的瞬间温度可达1850~2650℃,压力可达初压的9倍,爆源附近气体以每秒几百米以上的速度向外冲击,使人员伤亡,巷道和器材设施毁坏。爆炸后氧浓度降低,生成大量CO2和CO,有窒息和中毒危险。
预防措施主要有:
①用矿井通风和控制瓦斯涌出等方法,防止瓦斯浓度超过规定;
②控制火源,杜绝非生产需要的火源,如吸烟、火柴、明火照明等。对生产中不可避免的高温热源,采用专门措施严加控制,如只准使用特制的矿用安全xx和电气设备,加强井下火区的管理,禁止井下拆开矿灯等;
③定期或自动连续检查工作地点的CH4浓度和通风状况。
2、煤尘爆炸
煤尘爆炸同瓦斯爆炸一样都属于矿井中的重大灾害事故。我国历史上最严重的一次煤尘爆炸发生在1942年日本侵略者统治下的本溪煤矿,死亡1549人,残246人,死亡的人员中大多为CO中毒,事故发生前,巷道内沉积了大量煤尘,是由于电火花点燃局部聚积的瓦斯而引起的重大煤尘爆炸事故。
3、瓦斯突出
瓦斯突出是煤与瓦斯突出的简称,煤与瓦斯突出是指在压力作用下,破碎的煤与瓦斯由煤体内突然向采掘空间大量喷出 ,会给采矿者带来危险的一种现象。也是矿难地主要类型之一。
4、矿井火灾
矿井发生的火灾(包括危及井下的地面火灾),常招致人员伤亡,设备损失,矿井停产,资源破坏,甚至引起瓦斯、煤尘或硫化矿尘爆炸。1894年俄斯特拉发-卡尔维纳地区(Ostrav-Karvina)拉瑞什(Larisch)煤矿(位于今捷克斯洛伐克境内)因火灾引起瓦斯爆炸,当场死亡235人,处理事故时又发生第二次瓦斯爆炸,矿山救护队员大部分牺牲。矿井火灾按引起的热源不同分内因火灾和外因火灾两类。
内因火灾分煤自燃 、硫化矿石自燃两种。 外因火灾
指一切产生高温或明火的器材设备,如果使用管理不当,可点燃易燃物,造成火灾。在中、小型煤矿中,各种明火和爆破工作常是外因火灾的起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