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油泵产品生产许可证总则:
为了做好抽油泵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40号令)、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80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抽油泵产品的,适用本实施细则。任何企业未取得抽油泵产品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抽油泵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抽油泵产品。
本抽油泵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适用于:组合泵筒管式抽油泵、整筒抽油泵和特种抽油泵三种产品。
抽油泵产品生产许可证相关标准:
SY/T5059-2000组合泵筒管式抽油泵,SY/T5143-1998组合泵筒管式泵结构及主要零件基本尺寸,GB/T18607-2001抽油泵及其组件规范,GB/T18607-2001抽油泵及其组件规范,企业明示标准。
抽油泵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
生产许可证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生产许可证证书载明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产品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期。其中,生产许可证副本中载明产品明细,包括产品名称及其规格。
抽油泵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
生产许可证编号为:XK14-005-×××××。其中,XK代表许可,前两位(14)代表行业编号,中间三位(005)代表产品编号,后五位 (×××××)代表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