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实现“3年(2008年至2010年)解决商标审查积压、5年(2008年至2012年)使商标工作达到国际水平”的“三五目标”为重点,把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与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紧密结合,紧紧围绕“增加总量、扩大规模、鼓励先进、淘汰落后”的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16字方针,把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作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服务市场主体、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有力抓手。
一是我国商标总体规模不断扩大,拥有全世界{zd0}的商标局。加快商标审查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共审查商标注册申请141.47万件,审查周期缩短到17个月。在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形势下,全球范围内商标注册申请量明显下滑,而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量大幅度上升,2009年商标注册申请量达83.05万件,同比增长18.96%,是商标注册申请量最多的一年。截至2009年底,我国商标注册累计申请量为722.25万件,累计注册量为427.88万件,有效注册商标量为340.45万件,商标注册申请量、商标注册审查量、有效注册商标量均为世界{dy}。
二是商标战略实施推进顺利。工商总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意见》,成立商标战略实施领导小组,制定5个配套文件,组织8次商标战略实施活动,出台15个支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文件,部署开展商标战略示范城市、示范企业工作,设立工商总局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积极创新实施商标战略管理体制机制。全国已有24个省(区、市)成立了商标战略领导小组,14个省(区、市)已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商标战略的文件。
三是积极配合商标法第3次修订工作。工商总局就修法中出现的若干热点重点问题进行了5个专题论证,分别形成专题报告。在此基础上,经反复讨论研究,多次征求意见,形成送审稿,已于2009年11月18日报送国务院法制办。
四是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全系统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5.1044万件,同比下降9.87%,我国商标专用权保护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工商总局与上海市政府签订共同推进上海世博会举办工作合作协议,印发保护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行动方案,核准备案61件世博会标志,查处侵犯世博会标志案件92件。工商总局完善了xxxx认定制度,使xxxx认定和保护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和规范。截至目前,工商总局共对2014件商标通过xxxx认定进行扩大保护。
五是加大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注册保护力度,充分发挥商标富农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农村改革发展、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截至2009年底,累计核准注册农产品商标74.98万件,核准注册地理标志771件,近两年注册的地理标志数相当于前15年的1.56倍。
六是加强商标国际注册工作,加大商标海外维权力度,大力支持企业实施商标走出去战略。2009年受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领土延伸申请1.3267万件(一标多类),累计已达14.28万件(一标多类),连续5年位居世界{dy};国内申请人通过商标局提出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1346件(一标多类),累计已达9721件(一标多类),在发展中国家排名{dy}。工商总局高度重视我国企业商标海外维权工作,及时解决了一些知名中国企业商标在国外被抢注案件。
七是为社会、企业和全系统提供优质服务。实现了商标注册网上查询、网上公告,商标代理组织网上申请。中国商标网2009年的点击量达23.6亿次,网上商标注册申请达36.3万件,占商标注册申请量的43.71%。2009年办理204件商标权质押登记申请,帮助企业融资达101.46亿元。发布全国3226个省市县的主要商标信息,为实施商标战略提供重要商标信息和数据。
2010年,国家工商总局将更加扎实工作,再创新辉煌。
{dy},圆满完成到2010年彻底解决商标审查积压,商标审查周期缩短到1年之内的“三年任务”,进而稳步推进商标工作达到国际水平的“五年目标”,即完善现行商标法制,建立先进、完备的法律制度;创新商标工作机制,实现商标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提升商标注册、管理和保护能力,全面提高公众服务水平;提高xxxx认定和保护水平,促进企业创新发展;全面推进商标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培育一支专业、稳定、多层次的商标干xx伍。
第二,继续全面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积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国家工商总局研究出台了包括全面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在内的积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若干意见,强调要加强商标战略实施的示范、创新和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商标确权机制,加强xxxxxx商标的培育认定工作,支持规范企业商标权质押xx,积极推进商标富农工作,切实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等。
第三,进一步健全商标权益保护体制机制,切实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建立遏制商标侵权行为发生的长效机制和全国联动商标案件查处协调机制,重点加大对xxxx、xx商标的保护力度。充分发挥我国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双轨制的独特优势,密切与公安、海关、版权、专利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完善跨部门商标执法协作机制。增强服务意识,加强行政指导,鼓励企业建立维护商标权益的机构,构建以自我保护为主体、行政和司法保护相结合、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商标权益保护体系。
第四,积极支持商标国际注册,加强商标国际维权工作。加强商标国际注册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工作,切实提高商标国际注册申请量和注册量。建立健全商标海外维权机制,加强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强国际合作,逐步构建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商标主管机关及司法机关的快速沟通机制,加大我国商标的海外保护力度。建立商标国际注册和维权数据库,为企业海外维权提供信息服务。工商总局将制定《关于加强商标国际注册工作建立商标海外维权机制的指导意见》,以进一步促进企业运用商标实施走出去战略,不断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知识产权报 作者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