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发现,我似乎是传说中的那种人。那种奔跑着的人,当超越了某一目标,那目标就变得不再有意义。把一个在某一方面很优秀的人作为目标,想要超越他,起码想要达到他可以认可的高度,如果自己达到了这种心愿,那么这个人就对我不再有吸引力了。
大概是六年前的这个时候吧,细如针尖的雨帘间,我看见了他,那一颦一笑印在了我的心间,成了我此后四五年的痛。从十六岁到十九岁,懵懵懂懂的,不知道是把他当成偶像还是爱的人。他在舞台上的出色表现让我倾倒,也让我极为向往称为那样。后来我步入了他们的行列,努力着,渐渐的走入他的世界,渐渐长大,渐渐壮硕。而后来没能在一起的原因则是不{wy}的。我得到的满足是他给我的肯定,那段感情虽然曾夹杂着怨念,但也含笑九泉了。
然后是前几天,突然发现了代号为“灯泡君”的那个人,似乎又一次颠覆了我的某种审美观,又一次让我看到的另一个有高度的目标。{dy}个人也曾颠覆了一些什么,也树立了一个标杆,那个时候我身旁有一帮跟我一起努力的家人,我社团的兄弟姐妹,如果只有我一个人,怕是也达不到那个目标的。应该说,我一个人是{jd1}达不到的,我努力的多半原因也是因为他们。可是这次,如果偶我确立了第二个目标,怕是要单枪匹马了。我,不能勇敢地确立这个目标,我需要权衡。我不知道我做不做得到,因为它看起来更高更强,需要舍弃更多。之前的六年,我知道我舍弃了什么,但是我收获得更多。接下来的时间,我不知道会怎样,虽然把对一个人的热爱作为努力的动力也不是什么坏事。只是,不知道这段路会有多长,不知道要走多久,它是指尖到心尖的距离。
要不要,走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