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信煤电一体化项目新建工程烟气脱硝装置格预审
所属行业:其它
所属地区:云南
受威信云投粤电扎西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对威信煤电一体化项目一期2×600MW新建工程烟气脱硝装置(#2机组)采购(招标编号:YZ2010073601146)的供货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的企业(以下简称“投标申请人”)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1.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威信煤电一体化项目一期2×600MW新建工程
(2)工程简介:威信一厂建设2台机组,其中#1机组计划投产时间为2011年12月30日,#2机组计划投产时间为2012年4月30日。
(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资金已到位。
(4)本次招标范围:本工程#2机组的烟气脱硝装置采购。包括但不限于脱硝系统以内所必需具备的工艺系统设计、设备选择、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土建建(构)筑物的设计、建(构)筑物的照明设计、建设全过程的技术指导、安装督导、调试督导、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考核验收、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并能满足锅炉正常运行的需要。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等。
特别说明:本工程#1机组的脱硝装置、脱硝装置的共用部分、#2机组脱硝的部份钢架不含在本次招标范围之内,具体详见《招标技术规范书》
(5)工艺要求: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装置,在设计煤种及校核煤种、锅炉{zd0}工况(BMCR)、处理{bfb}烟气量、脱硝装置入口烟气中NOx含量1100 mg/Nm3条件下脱硝效率不小于82%,保证脱硝装置出口烟气中NOx含量≤200g/Nm3。
(6)交货期:2010年9月30日前,具体在合同谈判时确定。
(7)交货方式:项目工地甲方指定位置落地交货。
2.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招标设备销售合同的权利,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企业;投标申请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2企业资质: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3投标申请人必须合法拥有2套(对应4台机组)完整600MW及以上燃煤火电锅炉的脱硝装置业绩,且有300MW及以上燃煤火电锅炉成功投入商业运行的业绩。以上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出具业绩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相应的(由业主方或第三方提供的)投运时间证明,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2.4技术支持方的要求:必须拥有设计、制造招标设备两台以上的经验。
2.5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设备供货、调试管理、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6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有效的质量认证(ISO9001)证书。
2.7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重组、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业内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诚信以及较强的综合实力。
2.8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的实体企业;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预审文件售价:
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须加付EMS费人民币50元。
4.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a)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b)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c)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以上资料需按要求提供并用A4纸装订成册,在报名时提交,否则报名可能被拒绝。
5.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10年06月09日至2010年06月17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 9:0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后同)。
6.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事宜:资格预审申请书(一正三副)须按要求密封后,于2010年06月18日10:00时前,按本公告所述地点送达,逾期送达或不符合封装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
7. 凡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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