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端午节期间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本科各班、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端午节放假的通知》(院办发〔2010〕20号)有关精神,为保证学生安全渡过假期,现对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6月16日端午节放假{yt},6月14日、15日调休。6月12日(星期六)、13日(星期日)照常上班。6月12日(星期六)上6月14日(星期一)的课,6月13日(星期日)上6月15日(星期二)的课。 二、由于端午节假期时间短,现又临近英语四六级和期末考试,因此,不鼓励家住南宁市以外的学生回家或外出游玩。坚决要求回家或外出的学生,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报批手续,由学生本人亲自填写端午节请假统计表,经班主任审核后各班于6月11日下午5:00前统一交给纪检部,经学工办领导批准后方可离校,学生必须写明姓名、请假原因、请假时间、本人及家庭联系方式、本人签名。不批准学生延长请假时间,严格履行请假报批手续,必须按期返校上课。(研究生同学由本人书写请假条经导师签署意见后以年级为单位报给学工办邱老师处,然后统一给领导审批,假条上注明:请假原因、去向,请假时间,本人及家庭联系方式,并承诺请假期间安全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 三、节日期间学校不组织校际之间联谊活动,各班不组织学生集体外出郊游。 四、放假前夕,各班务必对全班学生进行一次安全与法制教育,包括交通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出行安全、宿舍居住安全(防火、防盗)、女生安全、切实增强广大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放假期间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院关于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严禁夜不归宿,不能留宿外人,严禁学生酗酒,杜绝学生宿舍男女混居等情况发生,对违纪学生要按有关条例进行纪律处分。希望各班要从维护稳定大局出发,从维护广大师生切身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加强安全与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于不做安全与法制教育,从而引发事故的单位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各班在6月11日下午下班前,将班请假返家或外出的学生人数报学工办。对节日之前未经请假擅自离校的学生,按旷课处理。对于不经请假擅自离校、请霸王假的学生,除发生安全问题由其本人负全部责任外,根据学校学生管理手册规定进行处理。 五、放假前夕,各班组织力量对本班学生宿舍进行认真的卫生大清扫,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宿舍内通道畅通,努力xx致病隐患,做好防火、防盗等有关预防措施,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 六、为确保宿舍的安全、正常用电,根据学校《广西师范学院学生住宿管理办法》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炉、电饭锅、电热壶、电热毯、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存有大功率电器,当场没收,将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如因使用电器造成线路短路,损坏或者引发安全事故的,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七、放假期间,各班班委要经常了解学生宿舍情况及学生假期生活状态,多与同学交流谈心,让同学们感受到班集体的温暖,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报告学工办。 八、6月16日晚上所有学生必须按学院规定回校,晚上7:30全院各班要进行晚点名、上晚自习,6月17日准时上课。请各班于16日晚18:00将学生回校情况统计表报班主任和学工办。6月17日再次统计本班同学返校情况,并将统计表报班主任和学工办。对无故缺席的学生一律按旷课处理,并根据旷课数量进行纪律处分,同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学工处。 九、节日期间要求各班学生干部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好两名学生干部与学工办保持联系,特别要及时沟通和掌握情况,遇到矛盾,及时解决。 以上通知请务必认真执行,本通知内容如与上级有关指示冲突,以上级指示为准,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假期值班老师学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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