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系统已成腐败高发领域,据{zg}人民检察院2009年9月通报的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情况显示,2007年至2008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9374件10043人,案件主要发生在房地产开发、土地出让等领域,共7990件;共查处国家公务员3567人,其中土地管理部门501人。分析这些土地腐败情状,可以说,每一个“土地爷”的倒下,都有地产商隐隐绰绰的影子。(《检察日报》6月1日) 上述{zg}检通报的只是2007年至2008年的土地腐败,实际上,根据有关部门的披露,近两年的土地腐败并无收敛趋势,而是呈现出高发态势。现实的情形往往是,一些地方动辄曝出土地窝案串案事件,浙江台州市国土局原局长刘长春土地案发后,有关部门一举端掉其所属5名土地局长;在江西省近日掀起的国土系统反腐风暴中,国土厅三名副厅长、全系统13名县处级国土官员纷纷落马,贪腐情形之严重惊心动魄。这些贪腐案件,大多因为土地开发中的权力设租、寻租而产生。 犹记得此前媒体讨论土地腐败时,纷纷把矛头指向土地资源出让没有实行公开透明的“招拍挂”,然而,何以在各地普遍实行“招拍挂”之后,土地腐败案件依然不绝如缕,甚至变得更加变本加厉了呢?淮橘成枳,仅仅是因为水土不服吗?众多倒台的土地官员何以轻易被地产商俘获?我想,除了权力过于集中的因素之外,大概可以从城市开发政府主导、利益关联程度加深,以及土地资源的增值等几个方面做一些具体分析。 近两年来,全国各地城市化进程进入了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突出的表征,一是大、中、小城市房价的急骤上涨,涨幅之大、速度之快让民众不堪重负;再就是众多城市政府开始强劲发力,以行政力推动城市的改造、升级、土地整理。在这个被民间称为“圈地”的过程中,产生了农民、市民与开发商的激烈冲突,原本应该是仲裁者、管理者的地方政府、管理部门,却忽略民意,往往站到开发商一边,以发展的名义压制民众的不满。有这样的大背景,有恃无恐的开发商只要搞定主管部门、搞定个别政府官员,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肆意作为。于是,国土系统往往成了{zx0}被赎买的对象。 此外,经过多年的管理磨合,在国内城市的土地管理与土地使用主体之间,实际上已经形成了相对比较稳定的利益关联。也就是说,大大小小的土地官员一旦有了一次“湿鞋”的记录,此后,要么是干脆不管不顾主动“光脚”,要么是被迫“光脚”,很难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和透明地管理土地。举凡被查办的土地官员,为什么大都是窝串案?不外乎牵涉太多,纷纷下水而已。甚至,在这样的利益关联体里边,都已经形成了某种程度的默契,或者叫规则。不是“招拍挂”么?让你拍才能拍,不让你拍偏要拍坏了规矩,自然没有好果子吃。 从地产商的一方看,在城市可开发土地资源越来越稀缺、土地资源越来越增值的情况下,对管理者的赎买力度也随之加大。只要土地官员不是针扎不进、水泼不进,则有的是手段令其就范。翻检一下犯案的土地官员,其失足的原因固然是大权在握,但具体情状却是五花八门,金钱美色,家属朋友,都是绊倒土地爷的绳索,可以说,什么样的情况都有。 “土地爷”与地产开发商的合流,是权与钱的风云际会,却是广大民众的灾难,更是政府的负累。也因此,目前的当务之急,查办具体的案件固然令人欢呼,但还必须下决心从根本上铲除此二者狂欢乱舞的土壤。政府不能再主导城市的开发,应该逐渐归位到管理者、仲裁者、监督者的角色;必须严厉打击土地官员与地产商越来越牢固的利益关联体,使之很难xx合流;{zh1},要打击官员的受贿,也要从法律层面严厉打击利益主体的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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