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澄清
1、原招标文件表6-1 竞价函 2.工期:560个日历日 澄清修改为:表6-1 竞价函 2.工期:60个日历日
2、原招标文件第30页吉昌村第六小区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七、关于工期及开工时间:本工程的工程期限为50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会以双方签定本工程的施工合同之日起计,逾期完成罚款1000元/天,罚款总额不超过合同价的10%。
澄清修改为:七、关于工期及开工时间:本工程的工程期限为60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会以双方签定本工程的施工合同之日起计,逾期完成罚款1000元/天,罚款总额不超过合同价的10%。
原竞价文件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未涉及内容仍以原竞价文件为准。
招标单位:中山市东凤镇吉昌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广东中远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