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流转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_新视野_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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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农村劳动力外出增多和现代农业的发展,广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下简称农村土地流转)进程趋于加快,规模逐年增加。目前,广西土地流转约300多万亩,占耕地面积的8%左右,且有加速的趋势。农村土地流转,应注意处理好下面几个问题。

  一、延包遗留问题

  承包合同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据,明晰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村土地流转的基础。近年来,我区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国家和自治区的各项有关政策,大力开展农村土地二轮延包的后续完善工作,全区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进一步稳定。但是,还有一些地方存在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落实不到户,承包合同签订不到户、不规范、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不到位、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受侵害等遗留问题。据不xx统计,目前我区还有约2%的农户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约20%的农户没有拿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规范性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更是有半数的农户未拿到,由此引发的纠纷时有出现,直接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因此,开展土地流转工作的当务之急是要妥善解决二轮延包遗留问题,抓紧做好土地承包法律法规政策落实。各地要着重做好农村承包土地实测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将土地承包合同、权证、地块、面积全面落实到承包农户,为实现长久不变奠定基础,为农民充分行使土地流转权利,从根本上xx流转的后顾之忧提供保障。

  二、土地承包档案管理问题

  土地承包档案是农村土地承包工作的原始记录,是依法确权、登记、颁证的重要依据,也是调处农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重要依据。据调查,我区部分乡村、组土地承包及流转合同档案管理不规范,没有专人专柜管理,档案文件不完整,不少村组的承包合同档案资料甚至出现了损坏或丢失等问题,带来了纠纷隐患。各地要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和数据库,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等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做到一组(村民小组)一档,一村一卷,一乡一柜,认真清理、规范整理和{yj}管理好土地承包合同及确权登记的档案资料。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化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土地承包档案管理的标准化和信息化。

  三、明确农民流转主体问题

  农村土地流转是对现有农村生产关系适应新阶段农村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局部调整,是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进一步完善,符合农村生产力发展要求和农民意愿的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现实需要,对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但在实际操作中出现的村组直接充当土地流转主体、搞强制性的土地流转等情况,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正确把握流转的主体是农民而不是干部,流转的机制是市场而不是政府,流转的原则是依法自愿有偿,流转的底线是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农村土地流转要充分尊重农民土地流转的主体地位,坚决防止和纠正不顾条件盲目下达流转指标和任务、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推动流转或者压低租金价格的错误做法,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土地流转行为规范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签订规范性流转合同,实行登记制度,由村委会备案,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登记、留档。但是,我区目前相当多的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户间自发进行的,部分农民法律意识淡薄,采取口头协议进行土地流转的仍然不少,没有通过签订流转合同来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即使签订合同也存在手续不规范、条款不完备等问题,土地流转登记管理难度大。特别是农户以口头协商流转的土地,县、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难以掌控,更无法登记备案,流转行为的不规范带来了纠纷隐患。据农业部门统计,2007年我区土地流转签订有相对规范的书面合同的只占流转总面积的48%,当年全区各级农经部门受理的流转纠纷就有358起。因此,各地要以实施流转合同制和备案制为重点,规范流转行为。一是要按照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示范样本,结合本区域的实际情况,指导流转双方签订规范性合同文本,报发包方和乡(镇)农经管理机构备案,属土地股份合作的还必须经县级农经管理机构进行对合作企业的资信审查并备案。流转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对过去没有签订书面流转合同的,要指导相关当事人进行补签。二是要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合同鉴证制度,乡(镇)农经管理机构在鉴证中发现流转双方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约定时要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及时终止或变更合同,对合同内容不完善的要进行修正和补充。三是对流转合同及有关资料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要建立流转情况登记册,及时记载和反映流转情况,对以转包、出租或其它方式流转的要及时办理相关备案登记,以转让、互换方式流转的要及时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手续。

  五、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问题

  在我国,土地对农民兼有生产和社会保障双重功能,当农民非农就业能力低时,种地仍然是农民谋生的{sx}。因此,必须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加强以农村{zd1}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子女教育、农民工保护等为主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尽快把已经放弃经营土地、进入城市就业的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与城镇社保的对接,逐步弱化土地的福利性和社会保障功能,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使农民放心走出去,为农村土地流转创造良好的条件。同时,要做好流转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市(县、区)劳动社保部门应优先安排全部土地已流转的农民就业培训与推荐,并享受国家有关就业补贴政策。(W.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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