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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裸猿》这本书作为路上的伴读,因为我觉得它轻薄,放在旅行箱里不太吃力。我不喜欢背负重重的东西走在路上,我愿意两手空空地走,饿了就去问碗饭吃,渴了喝生水。——这是我作为裸猿的最初生活形态的表现,尚未形成粮食贮存基地的观念;只有当这个观念形成之时,裸猿才开始进入集体协作阶段,自我限制级的社会形态意识也随着而来。(而我,只能是那只妄图脱离社会形态、离开城市,回到树上去无所事事蹲着的猿。)
我在家偶尔也喝生水,回归动物性的表现。我有意地去喝生水,做人们不做的事情。显然这个混乱的世界里,大多数人们基本还在按照教科书来生活。他们并非不敢做,而是生活教条里没有写到这些,所以他们想都没想过。他们明明是动物,却极力掩饰自己的动物本能。他们的生殖器原本都置于身体的前端,为了方便异性发现他们的存在,但是又遮遮掩掩地穿上了厚重的外衣,标明他们的性欲并不是不能控制的。他们有意识地掩藏自己的动物气味,却又故意撒上香水来吸引他人的注意。这是多么矛盾的一种动物!就像《裸猿》里写的都是显而易见一望而知的事实,但人们还是觉得震惊。
不久前,人类学家德斯蒙德•莫里斯(英)的裸猿三部曲(《裸猿》《人类动物园》《亲密行为》)的新全译本在国内出版,译者何道宽。我手头仅有的《裸猿》单行本是1988年学林出版社的旧译本,由三位译者合署。——连这么薄的十来万字的小书都要合作,其水平可见一斑。
对很多年轻读者来说,将此书作为入门级的人类学著作来学习未尝不可。于我,这本书的内容略为陈旧。毕竟它首次出现的时候,电视机才刚刚面世30年,在全世界尚未普及。当时人类社会的交往方式、信息流通和现在相比,都有着显著的不同。虽然莫里斯注重观察的对象是城市中的人群,基本上仅局限在欧洲和美国大陆的主要城市人群。这些城市的发展比其他大陆上的都市要快速,但和当今科技发达的地方相比,依然缓慢得多。
由今天的眼光来审视这部13万字的著作,它是相当有趣的科普读物。作者辞令诙谐,直白爽快、大胆比喻。人类是一群毛发蜕化皮肤裸露在外的裸猿。为了自身能源或不如说为了解决基本吃饭问题,他们经历了森林猿-陆地猿-狩猎猿-定居猿-文化猿等阶段。
人类当今所做作为,莫不与他们身为灵长类猿猴所天生固有的动物性相关,只是换了一种表现方式而已。“狩猎”换成了“工作”,“部落”换成了“城市”,“对偶”换成了“婚姻”等等。但无论怎么换,都为了让这种种动物性本能能够在约定俗成的环境内相互牵制,不至于造成彼此的伤害,相互牵制的目的则是为了协调合作,以便能够让裸猿保存部落实力,从容对抗其他更具进攻性的肉食动物。裸猿是最早认识到这点的灵长类。至于他们是如何意识到这一点的,谁也无法拿出最科学的论据。
这本书直白地将人类的各种所为和猿猴的动物性本能做了精辟的比较。最初的反对者认为莫里斯将人兽性化,相信今天的读者已经能坦然宽容地看待这个问题。人其实就是野兽,只不过是毛发稀少而已。这部书出版的60年代所遭到的攻击,可以想象西方社会在思想上的保守和封闭。
(我们大多数人对欧美国家都有种误解,认为那里是真正的自由开放。其实不然,美国人在某些方面可能比我们想象的还要正统和保守,美国人甚至不如英国人观念放得开。因为创建了美利坚的最初的人们,许多是英国的老贵族们,他们将最严肃的家族城堡观念同样带到了新大陆。据统计,当上世纪初英国人已经普遍接受离婚观念的时候,美国人还是对此感觉难以忍受。)
裸猿较其他灵长类更高级一些,是因为他们懂得什么叫“享乐”,这种享乐包括狩猎中获得的征服欲、刺激性、控制欲。而其他动物即使进行着相同的狩猎行为,它们也不可能产生这种享乐意识,所以裸猿才会升格为文化猿。
以我的标准,我把这本书当作散文来读,莫里斯是所有作家中最有科学魅力的人,也是科学家中最富于写作想象力的人。不是讽刺,我承认这本书展示的一切令人喜爱。只是觉得,莫里斯在这部著作里的那种大胆比喻,带有太多主观的臆测。人和动物之间的相似给莫里斯提供了素材的可能。但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考察,人和猿的原始本能从开始就是相同的,作为有机物的存在其目的无非不是获得食物及能源。人和猿猴之间的这种相似性依然不能说明人是猿猴演化而来,人的狩猎动机也不能认定就是猿猴固有的本能。这本书和很多书一样,其前提首先认定人来自猿猴。但为何基因上最接近人类远祖的黑猩猩一直未能进化到裸猿,一直困扰着所有的动物学家和人类学者,因为进化链中最关键的那一环依然没有被xx,比如脑容量的剧增是否和几百万年前的某种食物有关、或者和外星人的来访有关,谁也说不清楚。
不过,我很高兴读了此书后,我对自己的动物性本能更加充满喜爱。动物并不低人一等,相反,动物不需要承担更多的社会义务,它们甚至不必腾出有限的脑容量来装载痛苦和伤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