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信 + 一条批示 → 一场重灾难
这是写给安徽省原省委书记王太华同志的一封信,由于时隔三年多,当事人(刘家财)对该信的具体内容和写信的具体时间已不十分清晰(不过当事人记得该信寄发时间大概是在2004年5、6月份,也就是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召开前夕)。故在此只能根据当事人(刘家财)的回忆来恢复信中的一些大概主要内容:
安徽省宁国水泥厂(位于安徽省宁国市港口镇山门境内)于1978年9月份开始筹建,属于国营企业。该厂兴建时,由国家拨款改为国家xx。从科威特、阿拉伯基金会xx4700万美圆才建成这个“宁国水泥厂”,经过4年的奋战,于1985年6月竣工并开始试生产,随后进行1年半时间的修配改工作,终于在1987年1月正式投产。正式投产的前两年多时间里,年产量均在80万吨上下徘徊(当时全厂有正式职工3000多名),到了1990年,年产量突破100万吨,1991年产量达到118万吨,1992年产量达到129万吨,实现了设计目标……我们的工资也从原来的每月200元逐步增加到每月250元、300元。当然,我们的生活就这样逐步好起来了。那时,逢年过节,全厂职工都很少自己掏钱即可办足所需(这是每位职工所享受的节日生活补贴,只需象征性地交点钱甚至不花钱就能够取回分配给自己的那份物品:从肉、鱼、鸡到泰国大米,从橘子、苹果到家具、炊具,包括液化汽灶和液化汽钢瓶等,也就是说有些物品不需要到等到节日即可分配,如水果、家具、炊具等),工厂还经常发双工资,还有节能奖、月度奖、季度奖、年度奖和粉尘补贴等,这样算起来,我们每月工资总收入基本上都在1500元左右。这只是在一条日产4000吨生产线,全厂拥有3000多职工的情况下,我们普通职工的福利待遇和工资收入。到了1996年,该厂又筹建了一条日产2500吨生产线,两条生产线年水泥熟料销售量已近300万吨(含原上海胜利厂的三条湿法线),而人员却在逐渐减少(粗略估计{zh1}人员减少了一半,也就是说一个人干了几个人的活)。
2002年11月份,工厂实行工资改革,我们的工资在原来的每月1500元左右的基础上一下子就减少了一半。我的家中四个人吃饭,俩小孩读书,家属没有工作,靠我一人拿工资,家庭生活实在难以维持。但我们厂里干部(工段长以上的管理者)的工资比我们工人的工资要高好几倍。到年末时,我们工人所领取的年终奖只有区区千把元左右(甚至只有几百元钱),而厂里的那些干部的年终奖比我们这些普通工人要高出十几倍(甚至20几倍)。这种工资改革显然是富了干部、穷了工人了啊!难道“让少数人先富起来”就是凭权力发钱了?! 2002年11月宁国水泥厂工资改革方案曾经在《海螺报》上公开刊出,其中“第六条〈一〉年功工资是职员在工厂长期服务和贡献积累的工资”,我们的工作年限封顶是20年,每年30元。那么以我的封顶年限20年(不包括军龄,我已经在该厂连续工作26年了)计算,我的年功工资就有600元,再加上省政府规定的{zd1}工资标准320元,则我的工资收入的{dy}项应该为人民币920元整,可事实上我只有544元,不知道工厂是怎么算出来的?我不明白,宁国水泥厂的领导,连自己集团制定的政策都不能执行,何谈执行国家政策?该厂还说什么“第十二条,职员工资收入实行效益优先”及“工资收入跟工资效益挂钩、按承包制度、多劳多得”等等,那好,要是真按承包制度办事实施多劳多得的话,我们水泵房也可以承包嘛,在公平诚信的承包基础上,若我们拿不到属于我们自己的那份工资,我们不怪工厂,只怪自己没有本事!
宁国水泥厂在2004年初又建成并投产了日产5000吨的第三条生产线。这时,全厂共有三条生产线生产熟料和水泥,产能已经达到500万吨,而职工却减少到只有千把人。该厂的生产线越多、产量越增、人员越减、工资越少,宁国山门区域的海螺山之矿产资源渐渐地被开采完了,工厂也因此获得了丰厚的利润,可是钱不知道搞到哪里去了?要说企业要发展,发展的目的是什么?国家搞改革开放的目的不就是要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改善广大劳动者的生活质量吗?可是我厂每年要完成熟料水泥500万吨的生产任务,而我们普通工人的工资总是上不去(甚至还在下降),若说这是为了艰苦创业,那你们这些当干部的为什么不能够艰苦(该厂中层以上管理者享受住公费建造的公寓睡觉、吃着小灶上班)?为什么不能够和广大工人一起同甘共苦地创业呢(工人住着集体宿舍或住着自己花钱买的房子、吃着专为劳动者准备的大锅饭和大锅菜)?而在工资分配上却又形成如此强烈的反差:一个中层以上管理者的年收入(包括年终奖)至少与十几个普通工人的年收入(包括年终奖)和相当!你们这些干部为什么凭权力发工资和年终奖?这难道不是凭权力谋私利吗?若真要凭权力大,王太华您作为安徽省的省委书记,在安徽境内,您的权力{zd0},那么您的工资可以任由您自己规定,可以随便拿了。而事实上,您的每月工资还是要按照国家规定领取吧?!可宁国水泥厂这些当干部的自己工资自己定,只要对其自己有利就削尖脑袋往上靠。怎么不把工人的工资稍微提高一点?为什么把普通工人的工资只定那么一点点(甚至还在降工资)?因为广大工人手里没有一点点权力!对于我们这些没有任何权力的劳动者来说,只有多尽劳动的义务,没有多取回报的权利!因为当干部的是少数人,而“让少数人先富起来”似乎也是政策使然。其实,我们厂的这些干部就是钻了国家政策的空子而借机填满自己的腰包!请问王书记,以前的{gjldr}曾经所说的“让少数人先富起来”,难道就是这样先富起来吗?我厂每年的生产任务要靠全厂职工去完成,这是大家的血汗钱哪,这样下去,这些干部的子孙后代就把我们子孙后代的饭都吃掉了(换言之,这些干部所获得的丰厚收益保他们子孙后代都够了,而我们所留给后代的却空空如也)。请问王书记,我们企业的领导获取如此高的工资报酬,国家有相关的条文规定吗?
希望王书记收到我的这封信并阅读后,以书面形式给我谈谈国家搞改革开放的形势和发展前途!
以上所述就是当年当事人刘家财写给王太华的那封信的大致内容,因时间相隔较长,刘家财记不清了,如今只隐约说出个大概,当事人刘家财迫切希望当年的王太华书记、现在的王太华局长把那封信来到网上来让广大网友瞧瞧,也让当事人刘家财温故知新、自我陶醉一番,当然,笔者也想借机看看这位自诩“小学二年级文化”的刘家财到底是如何构思这封检举信的?我想,这也是大家的愿望。王太华局长,谢谢合作!
不难看出,上述信件是当事人刘家财写给王太华书记的私人信件,毋庸质疑,它含有检举性质。然而就是这封检举信给我们的当事人刘家财带来了一场灭顶之灾!
谁也不曾料想原安徽省省委书记王太华竟然出卖了检举人刘家财!原来,王太华书记看完这封检举信后,立即作了“一抓到底”的批示,遂转给了安徽省海螺集团(安徽省宁国水泥厂是该集团的下属单位)。
2004年10月4日,海螺集团纪委书记王俊从集团所在地芜湖市专程来到宁国水泥厂,汇同宁国水泥厂纪委书记阚延宁和该厂机动处(刘家财的具体工作单位)副处长吴家虎等找到刘家财并进行了相关谈话。次日(即2004年10月5日),厂纪委书记阚延宁并未就此罢休,他强迫刘家财必须要深刻反省,要写出书面检查,检讨错误。刘家财只好忍气吞声地写好检查并恭恭敬敬地呈送到厂纪委书记阚延宁的手中。阚延宁看毕刘家财的书面检查后,就在厂里召开工段长以上管理人员(这些管理人员也都享受着高工资待遇)会议。会上,阚延宁拿出刘家财亲笔写给王太华书记的那份检举信,缺头少尾、断章取义地读上几句来误导大家(同时还强调省委书记已经作了“一抓到底”的批示),以引发这些都享受着高工资待遇的特殊群体对刘家财的愤恨,继而对刘家财进行现场批斗!
接下来,检举人刘家财便遭到了一系列接踵而至的极不公正的待遇(很多均属企业恶意违法)————
首先,自从批斗刘家财之后,刘家财在当班期间,厂里派人监视着其一举一动,监视人每天都要向厂领导汇报刘家财当天的工作活动情况(内容是刘家财和哪些人说过话、干了哪些事等);
二是没过几天,大概是在2004年10月12日,厂方以强欺弱,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约定,强行将检举人刘家财由水泵工变换成矿山汽车修理工。刘家财刚到矿山汽车修理班只有几天时间,恰遇矿山分厂13#载重32吨的黄马车传动轴突然断裂故障,车上装了满满一车石头,厂里得知这个情况后,当时宁国水泥厂副厂长兼机动处处长的王和平顿起更加严厉的打击报复之心,立即打电话到汽车修理班组,“钦点”刘家财的大名,并要“老刘”赶紧去现场排除故障!各位,检举人刘家财是水泵工出身,对于矿车修理是个门外汉、一窍不通!既然是王和平副厂长的“指示”,那谁敢抗命?整个汽车修理班组都无奈,只得当即安排刘家财这个矿车修理门外汉去修理那台“危机四伏”的断轴大矿车,这对于“老刘”来说真可谓生死未卜啊……
在矿山分厂汽车修理班组,检举人刘家财上班期间的一些人身自由依然被非法限制着,举个简单例子,我们一般人在当班时的就餐时间基本上都规定为30分钟左右,而给老刘的就餐时间只有10分钟,超过了这个时间就得挨骂、挨整!
天呀,还有天吗?宁国水泥厂真是无法无天!!
三是宁国水泥厂一次违法变更检举人刘家财的工作岗位觉得还没有彻底泄愤。2005年3月30日,该厂又故伎重演地再一次将他由汽车修理工变换成矿车轮胎工。众所周知,修补矿车轮胎,首先得把轮胎从高大笨重的矿车车箍里扒出来补好,再装进车箍里,劳动强度相当大,尤其是该厂的大矿车,补胎一般都是身强体壮的年轻人之力所能及的事,而对于一个年逾半百、体型娇小的刘家财来说,干这项工作不啻每天过着劳改犯的生活(无论是在心理上还是在生理上)!
实际上,宁国水泥厂这样频繁变更检举人刘家财的工作岗位,故意让老刘不断地在各个不同的繁重岗位上饱受折磨(精神折磨更甚于身体折磨),这样工厂既达到了打击报复检举人之目的,又起到了杀鸡吓猴的警示作用(实属一箭双雕)。厂方在以实际行动告戒广大职员:你们看,这就是检举企业的悲惨下场!
是呀。真的很悲惨!不过现在说“下场”未免过早!
四是工厂还组织调查了检举人刘家财的过去。主要调查他参加工作以来在厂里上班期间的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结果,老实本分的刘家财并没有什么不良记录,因此工厂没有捕捉到他的任何工作瑕疵,也就没有找到立即开除刘家财的xx理由(即好借口)!
工厂似乎有点黔驴技穷。王和平,这位副厂长在供水工段开会时,近乎歇斯底里地对工人们说(大概意思)“干部多拿钱,是国家允许的、批准的”,还到运修工段去骂骂咧咧道(大概意思)“你们这些工人是条狗、是头猪,还写人民来信,不叫人”。
“劳动者不叫人,是狗、是猪”------王和平副厂长(现在的厂长),当初的你不也是一名劳动者(钳工)嘛,难道自从你“当官”后就由猪狗变成了人?
此外,为了实施对检举人刘家财更加另类的打击报复及加重对老刘的羞辱,当时的王和平副厂长(现在仍在宁国水泥厂供职且荣任厂长之职.后于2010年4月底调至江西任副主任)还多次特意找到刘家财的工作地去数落和羞辱刘家财。记得有一次,王和平当着老刘及大家(汪丙南、赵继根等)的面口出狂言:我把你从水阳江泵房调到矿山矿车修理班,再把你调到汽修工段大修厂,根本就不是要你搞汽车修理,而是要你劳动的,你还想不劳而获呀?以我的火马上就能把你开除。我不需要通过相关领导评说你,只需要群众说你的工作好坏就行了,因为他们天天监视着你。当即对普通职工汪丙南(现在依然在水阳江泵房上班,和刘家财年龄相同)说:汪丙南,你给我看着刘家财!
哎,“不劳而获”------当时这位被处处监视劳动的刘家财哪能享受如此优厚“待遇”?只有政府部门里的某些贪官污吏及行政不作为者、企业里的某些违法乱纪及钻营钱权者才能真正有资格享受“不劳而获”。不,他们这叫不劳而活!!
至于王和平副厂长(现在的厂长)是否能够(暂不讨论是否有权)开除检举人刘家财,那xx取决于这位王大厂长一时的喜怒哀乐!不幸的是,在稍后不久,王大厂长真的将刘家财从宁国水泥厂扫地出门了(海螺集团的董事长郭文叁及海螺水泥股份公司的副总经理齐生立等是否在幕后为其撑腰就不得而知了,不过既然王大厂长有"气势磅礴"的胆量,以泄愤的极其卑劣的方式开除一名处于底层社会的劳动者,在其身后必定有一个为其撑腰之显赫人物)!
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zh1}法律无情地剥夺了王大厂长开除刘家财的权力,判令宁国水泥厂无条件恢复刘家财的劳动合同关系!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当年王大厂长在公众场合下当面对刘家财之恶狠狠的话语“你还想不劳而获呀”(这本来是王大厂长用来奚落和羞辱老实巴交的刘家财、不可能有肯定答案的问题),在今天竟然得到了肯定的回答(由于宁国水泥厂的败诉,厂方同意补偿老刘被开除期间近4万元的经济补偿金,并于2009年初以变通的方式给刘家财办理了提前退休的手续。现在的刘家财每月享受领取1746元<2010年增至月领取1900多元人民币>退休金的“不劳而获”之待遇,而与他有着同样工龄、同样年龄、同样工种的其他职工却依然每天坚守岗位而在宁国水泥厂辛勤地劳作着)!
王和平先生,恭喜你,因为是你创造了奇迹,让一个似乎{jd1}不可能实现的事情变成了赤裸裸的事实!
直到2006年3月份,该厂机动处副处长梅启明,在运修工段的会议上仍不厌其烦、上行下效地数落着老刘(大概意思)“刘家财从不看电视新闻,专门看武打片,不学海螺文化,还写什么人民来信”等。
安徽省海螺集团宁国水泥厂,笔者为你有这样的管理者感到xx耻辱!!
黔驴技穷过后,狗急跳墙则不催自生!
宁国水泥厂开除刘家财虽然在意料之中,但如此开除(具体情况请看“医院不出病xx + 事假条被没收销毁 → 开除刘家财”),似乎又在意料之外,更让人感到该厂在不择xxxx急跳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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