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21 11:53:13 阅读5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各人事代理人员:
根据德经发〔2010〕163号,将2010年德阳市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档案托管于德阳市人才服务中心的人事代理人员。
(二)从事电子、机械、林业、煤炭、纺织、丝绸、冶金、化工、矿业、制药、器械、食品、生物工程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
(三)申报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等级须达到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等级标准的通知》(川职改﹝2005﹞20号);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政策及调整2007年度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时间的通知》(川人办发〔2007〕87号)文件所规定的要求。
(四)申报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级须达到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职改〔2000〕9号)文件所规定的要求。
二、申报程序
凡申报评审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人员),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推荐、材料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后,统一交市人才服务中心向中评委申报。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报送评审材料用钢笔或毛笔填写,也可电脑打印。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体)要端正清楚,表格的各栏目必须全填,没有内容可填的栏目必须写上“无”,非选择项目用笔划去,具体报送材料及份数见《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目录》(附后)。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印制,使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妥为包装,每人一袋,并应详细填写申报人工作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材料目录。
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可靠。有伪造学历、资历、获奖证明、工作业绩、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剽窃他人论文、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律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予以撤消;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将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申报单位及审核部门必须对申报个人提供的证件、填写的业绩及所有内容(学历、资历、考试成绩、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有关材料)进行认真验证和核实,申报的所有材料(包括复印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四、报送材料时间
德阳市工程技术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接受材料时间:2010年7月1日至9月30日,
德阳市人才服务中心接受材料时间:2010年7月1日至9月25日,过期不再受理。
五、报送地点
德阳市原政务中心一楼德阳市人才服务中心5号窗口
地址:德阳市岷江东路126号
联系人:游老师 付老师 联系电话:2204054
附件:1、《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目录》
附件1
工程技术专业职务申报评审材料目录 | ||
序号 | 材料内容 | 份数 |
1 | 申报表 | 2 |
2 | 个人业务总结 | 1 |
3 | 单位推荐材料 | 12 |
4 | 任初级职称以来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 1/年 |
5 | 初级职称证书复印件 | 1 |
6 | xxx复印件 | 1 |
7 | 外语合格证复印件 | 1 |
8 | 计算机合格证复印件 | 1 |
9 | 论文、奖励、成果材料复印件 | 各1 |
说明 | 1、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张印制,并分类装订成册,使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妥善包装,每人一袋,并应详细填写申报人工作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材料目录。 | |
2、报送材料时,需提供初级职称证书、xxx、外语合格证(C级以上,矿山、林业免试)、计算机合格证(B级)等有关证件原件,以便核对。用人单位对复印件进行审核加盖公章,并在《评审表》有关栏目内签上推荐意见。 | ||
3、属破格提拔的,需提供单位破格推荐的文件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