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10 10:15:26 阅读58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上城区教育局所属杭州市胜利小学等19家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师48名。依据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本次参加公开招聘的19家单位均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招聘录用的人员列入财政补助事业编制。
二、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范围和对象
详见《上城区教育局直属单位2010年5月份统一招考计划》(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
《计划》中“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0届毕业生,含尚未签约过的2009届毕业生),具体包括下列五类毕业生:(1)毕业研究生;(2)全国重点大学毕业生;(3)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4)浙江省内普通高校校级优秀毕业生;(5)杭州城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生源毕业生。
《计划》中“在职教师”指在职在编公办教师或具有杭州城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户口的在职教师。
《计划》中“社会人员”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具有杭州城区户口和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目前不从事教师工作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2010届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应聘教师岗位的,必须在报到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010届毕业研究生和全国重点大学的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应聘教师岗位的,必须在被录用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继续聘用。
非全国重点大学的2010届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应聘文化课教师岗位的,必须在报名时出具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发放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单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被录用后必须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继续聘用;应聘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的,被录用后必须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继续聘用。
其他人员报考教师岗位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
应聘教师岗位要求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合格。
3.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
4.身体健康,中级及以下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高级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后出生);
5.杭州城区以外在职教师应聘教师岗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优秀教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取得县区级以上综合性荣誉的教师);(2)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6. 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0年5月13日至5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2.报名地点:上城区社区学院(杭州市清泰街严衙弄7幢)
3.报名方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到招聘现场报名。
4.在职教师报名须事先征得原单位盖章同意。
5. 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当场发给准考证。
四、调整报名
2010年5月15日报名结束后,5月17日在上城教育信息港()公布各个岗位的报名情况,应聘者可据此在2010年5月18日进行调整报名或补报名,调整报名的要先向原报考单位申请退还报名材料再到新单位报名。
经调整报名后,报考人数仍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原则上不开考或者酌情核减招考计划,对个别紧缺岗位等情况特殊岗位的,经批准后予以开考。2010年5月19日,在上城教育信息港公布{zx1}报名情况和取消开考的岗位。取消开考岗位的已报名人员可于2010年5月21日改报其他已确定开考的岗位。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5%、55%。
1.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其他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2010年5月30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
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2.面试
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比例折算成总成绩。在面试成绩合格(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等时,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本次公开招聘结束之后,2010年9月1日之前,如果学校(幼儿园)出现新的缺额人员急需补员的,经市教育局、区人事局、区教育局批准,可从这次公开招聘进入同类专业面试人员中,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规范的程序,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择优录用。具体方案另行公告。
六、体检与考核
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核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核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体检、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杭州上城人才网( 联系电话:87822590 87822585
附件:
上城区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