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知识产权?
世界上的财产可分为三类,即动产、不动产和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人的智力创造,它指的是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领域从事一切智力活动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所享有的权利。
2、 知识产权包括哪些内容?
知识产权通常分为两部分,即工业产权和版权。
下面用图表说明
文学、艺术作品
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作品
著作权(版权) 工程技术等作品
计算机软件
发明专利
专利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文字、图形、字母、数字
商标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
上述要素的组合
知识产权 厂商名称
工业产权 标记名称 服务标记
货源标记(原产地)
对竞争者商品产生混淆
制止不正当竞争 损害对方信誉的虚假宣传
使公众产生误解
技术秘密
商业秘密 营业秘密
管理秘密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3、 知识产权有哪些主要特征?
(1)专有性 也称垄断性(独占性或排他性)。指知识产权专属权利人所有,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权利的客体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地域性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对权利的一种空间限制。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授予的知识产权,仅在该国或该.地区的范围内受到保护,而在其他国家或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知识产权所有人希望在其他国家或地区也享有独占权,则应依照其他国家的法律另行提出申请。
(3)时间性 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除受空间(即地域)的限制外,还要受时间的限制。知识产权都有法定的保护期限,一旦保护期届满,权利即自动终止。
4.我国参加了哪些主要的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公约?
我国自从建立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以来,同时也进入了国际保护体系。在近十多年中已经加入了较为重要的国际组织及国际公约:1980年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1985年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巳黎公约》、1989年加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1992年加入《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1992年加入《世界版权公约》、1993年加入《专利合作条约》(PCT)等。表明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已进入了世界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
5、什么是地理标志?
地理标志是指区别商品来源于某一特定成员的地域或者该地域中的地区或地点的标志,而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产生于该地理来源。
6、什么是植物新品种?
所谓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养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
7、什么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是指集成电路中至少有一个是有源元件的两个以上元件和部分或者全部互连线路的三维配置,或者为制造集成电路而准备的上述三维配置。
8、什么是商业秘密?
TRIPS协定第七节“为披露的细腻系的保护”第39条规定,有关信息符合三个条件:
(1) 在一定意义上,其属于秘密,就是说,该信息作为整体或作为其中内容的确切组合,并非通常从事有关该信息工作之领域的人们所普遍了解或容易获得的;
(2)、因其属于秘密而具有商业价值;
(3)、合法控制该信息的人,为保密已经根据有关情况采取了合理措施;
我国对商业秘密的界定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9、什么是TRIPS协议?
TRIPS协议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英文简称,它是WTO一揽子协议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对各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TRIPS协议分七个部分,共有73条。
10、TRIPS协议的宗旨是什么?
期望减少国际贸易中的扭曲与障碍,促进对知识产权充分、有效的保护,同时保证知识产权执法的措施与程序不至于变成合法贸易的障碍。
11、TRIPS协议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关于TRIPS协议的基本原则有不同说法,较为一致的有三条,即:国民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
国民待遇原则的基本出发点在于:确保各成员国在知识产权保护上对其他成员之国民提供的待遇,不得低于基本国国民。
最惠国待遇原则的目的在于平等对待所有的外国人,这一原则尤其可用于某些外国人在在一国享有不同于或超出于当地人的特殊待遇时,其他外国人也想获得同样的待遇。
透明度原则实际是所有原则的基础,只有相关的法律和司法或行政裁决可以获得和知悉,其他国家的国民或企业才可能享受相应的优惠,菜油可能规避不必要的风险,才有可能发现不合理的要求,才有可能防止和解决争端。
二 专 利
12、什么是专利?
“专利”一词有多种含义:其一,是指专利权;其二,是指受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其三,是指登载专利技术信息的专利文献;其四,是指获得独占使用权的专利证书。“专利”一词的最基本含义是法律授予的专利权。
所谓专利权,是指一项自然科学领域的技术成果的完成人,向我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专利法》的规定,对符合授权条件的专利申请的申请人,授予其实施发明创造的专有权或则说独占权。
我国《专利法》保护的专利权有发明权、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14、什么是发明专利?
所谓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专利包括产品专利和方法专利。
产品发明,是指用发明人所提供的解决特定问题的技术方案的直接生产的产品。产品专利只保护产品本身,不保护该产品的制造方法。
方法发明,是指为制造产品或者解决某个技术问题而创造操作方法和技术过程。方法发明取得专利权后,称为“方法专利”。
我国《专利法》规定,方法专利的保护延及到进口或者在我国境内使用或者销售的使用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这意味着未经方法发明专利人的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15、什么是实用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在技术水平上,略低于发明专利,人们有时实用新型为“小发明”或“小专利”。
16、什么是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也称为“工业品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集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17、什么是职务发明创造?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18、什么上非职务发明创造?
非职务发明创造,是指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早本职工作以外,xx是利用自己的时间、资金、工具、设备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做出的发明创造。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19、我够专利法规定对哪些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此外,对下列各项也不授予专利权:
(1) 科学发现;
(2)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 疾病的诊断和xx方法;
(4) 动物和植物品种;
(5) 用原子核变方法获得的物质。
对前款第(4)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专利法授予专利权。
20、发明和实用新型获得专利权应当具备哪些实质性条件?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所,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的现有技术相比,发明应当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应当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21、专利人享有哪些权利?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享有下列权利:
(1) 独占权
a.制造权 b.使用权 c.许诺销售权 d.销售权 e.进口权
(2) 许可实施权
(3) 转让权
(4) 专利权人的其他权利
a.标记权 b.放弃权 c.诉请保护权
22、申请专利时应当提交哪些文件?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应提交的文件基本相同,这些文件分别是: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极其附图、权利要求书等。发明专利申请在必要时才提交说明书附图,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则必须提交说明书附图。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该提交的文件是:请求书和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并且应该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
23、申请专利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缴纳的费用有:
(1) 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
(2) 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
(3) 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申请维持费、年费;
(4) 著录事项变更费、优先权要求费、恢复权利请求费、延长期限请求费、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费;
(5)无效宣告请求费、中止程序请求费、强制许可请求费、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决请求费。
24、怎样向外国申请专利?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将其在国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中国单位在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后,如果决定向外国申请专利,应当向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向外国申请专利的请求,经审查同意后,才能向外国申请专利。中国的个人在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其非职务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后,如果决定向外国申请专利,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请求,经审查同意后,再向外国申请专利。
25、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0年,自申请日起开始计算。
26、什么是专利权的终止?
我国《专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1) 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2) 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岂专利权的;
(3) 专利权人死亡又无继承人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27、什么是专利代理?
所谓专利代理,是指专利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发明人、设计人或者他们的合法受让人)的委托授权,以发明人、设计人或者他们的合法受让人的名义,从事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请求实质审查、取得专利权和维护专利权等行为。
专利代理中的委托授权不许采用书面形式,被代理人要填写授权委托书,写明代理机构、代理人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有效期限、委托日期等,{zh1}由委托人签名盖章。
28、专利代理机构的职责是什么?
专利代理机构的职责是承办下列事务:
(1) 提供专利咨询;
(2) 代写专利申请文件,办理专利申请、请求实质审查或者复查的有关事务;
(3) 办理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有关事务;
(4) 办理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让及专利许可的有关事务;
(5) 接受单位或者个人的聘请,指派专利代理人担任专利顾问;
(6) 办理其他专利事务。
29、什么是专利实施许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专利实施许可是指专利权人有权允许他人实施其专利,并取得响应报酬的制度。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主要有5类:
(1) 普通适合司许可
普通实施许可是许可方(专利权人)可以将专利技术多次许
可他人使用的许可贸易方式。
(2) 独占实施许可
独占实施许可是指被许可人在一定时间和地域限制范围内,对许可人的专利技术享有独占使用权,并且被许可人是该专利技术的{wy}使用人,许可人(专利权人)和任何第三方都不得在相同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实施专利。
(3) 独占专利
许可人与被许可人分享专利技术的使用权,许可人不得再允
许第三者实施其专利。
(4) 分实施许可
专利权人作为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使用其专利,按照合同的约定,被许可人还可以将专利许可给第三方使用。
(5) 交叉实施许可指的是在两项专利同时存在的情况下,专利权人相互许可对方实施自己的专利。
30、什么是假冒专利?什么是冒充专利?
假冒专利是指在非专利产品上或者在产品的广告宣传中,表明专利权人的专利标记或者专利号,使公众误认为是他的专利产品的行为。被假冒的专利是客观存在的有效专利。
冒充他人专利是指将非专利技术或者落后技术冒充是先进的专利技术,以骗取消费者信任的一种违法行为。冒充他人专利与假冒他人专利不同,冒充专利实际上不发生对其他专利权的侵犯,他表明的专利标记或者专利号是不存在的,纯粹是一种欺诈行为。
31、什么是专利文献?
专利文献是指专利申请文件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法受理和审查合格后,定期出版的各种官方出版物的总称。
我国出版的专利文献主要有:
(1) 专利公报;
(2) 发明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发明专利说明书、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
(3) 专利年度索引。
三、 商 标
32、什么是商标?
商标是指商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在自己的商品上使用的区别于其他商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的商品的一种专用标记。简单地说,商标是用来区别商品的标记。
33、商标有哪些作用?
商标的作用有以下4个:
(1) 表明商品的来
(2) 帮助消费者认牌购货
(3) 促进商品生产者及商品经营者之间的正当竞争,保正和提高商品质量
(4) 广告宣传
34、商品的种类有哪些?
(1) 按照商品的构成要素分类
可以将商标分为平面商标、立体商标及其他非形象商标。
(2) 按照商标的用途分类
可以把商标分为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等4类。
(3) 按照商标的使用者分类
可以将商标分为制造商标、销售商标和集体商标。
(4) 按照商标的特殊性质分类
可以将其划分为等级商标、营业商标、联合商标、防御商标、备用商标、防伪商标和xxxx。
35、哪些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名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 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 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 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 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记相同或者近似的;
(6) 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 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8) 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另外,下列标志也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1) 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2) 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
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3) 缺乏显著特征的。
以上三种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36、使用商标是否必须注册?
我国《商标法》实行自愿注册为主,强制注册为辅的原则,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进行商标注册,法律允许使用未注册商标。但是,法律对那些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健康和公共利益的商品又作了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规定,即《商标法》第6条规定:“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该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37、使用未注册商标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1)不得在未注册商标上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其他注册标志,也不得在商品的宣传材料中自称其商标是注册商标;
(2)不得在未注册商标上使用《商标法》禁止使用的标志;
(3)使用未注册商标应当保证商品质量,不得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4) 不得在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上使用未注册商标;
(5) 如果他人将未注册商标注册后,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人鼻息停止使用该商标。但他人的注册行为依法被认定为恶意抢注的除外。
38、商标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限,又称“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指商标所有人在一定的期限内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39、商标专用权人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1) 使用注册商标;
(2) 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3) 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
(4) 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
(5) 商标专用权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应当与被许可人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可以报商标局备案,商标专用权人作为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6)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专用权人应但与受让人签订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但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撒谎能够品质量。
40、什么是注册商标的续展?
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但同时有规定了注册商标的续展制度,即当注册商标有效期满时,商标专用权人认为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
申请续展的商标应该以商标局核准的原注册商标的图样和指定的商品为限,不得随意更改商标名称和图样,也不能随意增加指的商品类别。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41、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种类有哪些?
(1) 假冒注册商标
假冒注册商标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标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或者近似商标的行为。
(2) 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产品
并非所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都要承担赔偿责任,只有明知或者应知是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仍然进行销售的,才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同时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其销售的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名说明商品的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3)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4)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5) 给他人的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这一类侵权行为主要包括:
a.在同一种或者类似的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
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行为;
b.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行为;
c.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行为;d.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xxxx或者其主要部分再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xxxx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行为;
e.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导的行为。
四、著作权
42、什么是著作权?
著作权,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著作权人依法对其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
《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一共有九类:即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1) 文学作品;
(2) 口述作品;
(3) 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 美术、建筑作品;
(5) 摄影作品;
(6) 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 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 计算机软件;
(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43、著作权的产生需要履行登记注册手续吗?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以及保护著作权的诡计公约的有关规定,著作权是基于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的,著作权的获得不需要经过任何机构或者部门审查批准。
44、《著作权法》保护哪些权利?
著作权是著作权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的总称,它是由多项权利构成的一个权利综合体。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权利: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45、哪些作品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
{dy}种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第二种是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它们包括下列作品:
(1)法律、法规,国家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极其官方正式译文
(2)时事新闻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第三种是超过了《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限的作品。
46、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作了如下规定:
(1) 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限不受限制。
(2) 作者为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汇编权、放映权、摄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展览权等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加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其著作权不再受保护。
47、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有哪些?
我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对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分别作了规定。其中,第四十六条规定了下列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1)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
(2) 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
(3) 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4) 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5) 剽窃他人作品。
(6)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解等方式使用作品,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 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 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下列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1)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出版他人享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 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 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4) 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5) 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6) 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 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8) 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48、我国民法对于著作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著作权人应当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著作权被他人侵犯之日起2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否则其权利就不能得到人民法院的保护。
49、什么是软件的合理使用?
软件的合理使用,是指即不构成侵权,也无需得到软件著作权人的许可和不向其支付报酬的情况下使用软件。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对于软件的合理使用是这样规定的:
“为了学习和研究软件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通过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存储软件等方式使用软件的,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50、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是多少年?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极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软件是合作开发的,其保护期截止于{zh1}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五十年内没有发表的,法律不再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