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节能环保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_家园春_新浪博客
   【本报讯】市政府昨日通过{zx1}一期《市政府公报》发布《关于加快环保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八大环保产业领域的重点发展方向,以及相关优惠政策。
为给环保产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意见》提出建立鼓励环保产业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要求认真执行国家关于完善鼓励节能减排的环保税收政策,实行节能环保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及节能环保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具体包括: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的所得,自项目取得{dy}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dy}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环保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已投稿到:
郑重声明:资讯 【深圳市节能环保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_家园春_新浪博客】由 发布,版权归原作者及其所在单位,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企业库qiyeku.com)证实,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若本文有侵犯到您的版权, 请你提供相关证明及申请并与我们联系(qiyeku # qq.com)或【在线投诉】,我们审核后将会尽快处理。
—— 相关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