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21 | 汽车已成政府与民争利的一大“抓手”
车船税改革:是“抑大扬小”还是与民争利
文/晏扬
据报道,酝酿多时的车船税改革已形成草案,乘用车车船税将从以往的“一刀切”改为按排量征收。按此草案,除1.0升以下乘用车的车船税不作调整外,1.0升以上各档乘用车的车船税都将大幅提高,比如1.0升至1.6升乘用车年税{zg}可达1080元(目前为每年480元),4.0升以上大排量豪华车的年税{zd1}3500元,{zg}可达万元以上。
为什么要从“一刀切”改为按排量征收呢?摆在台面上的理由当然很多,体现公平啦,抑大扬小啦,节约能源啦,保护环境啦……有关专家就是这么说的。当然,没摆上台面的理由也有一个,专家没说我们也知道,那就是增加政府税收。打着节能减排旗号的税费改革我们见多了,无一例外的,改革即意味着涨价,意味着民众要多向政府交钱,至于节能、环保的目的是否达到,天知道、鬼晓得或许根本就不重要。
如果真是为了抑大扬小、节能减排,车船税其实可以这样调整:1.0升以下乘用车的车船税大幅降低,1.0升至1.6升乘用车的车船税小幅降低,1.6升以上乘用车的车船税按排量递增而递增,排量越大缴税越多。也就是说,改革前后政府的车船税收入总量大致相当,只是实行“阶梯税率”后,有的车主多交钱、有的少交钱,这样同样可以体现公平、抑大扬小、节能减排。但有关方面并没有打算这样做,在税费改革上他们只会做“加法”而不肯做“减法”。
众所周知,所谓“小排量车”一般指1.6升及以下的汽车,但按照改革草案,即便1.0升以下乘用车的车船税也没有降低,何谈“扬小”?1.0升至1.6升小排量车的车船税却大幅增加了,这是“抑大”吗?莫非改革者希望全国人民都使用1.0升以下的微型车?不妨首先问问政府公车能不能做到。实际上,1.0升以下乘用车占比是非常小的,改革后绝大多数车主都要多掏腰包,所以你不得不佩服改革者的“高明”,这种“高明”也让我们看清楚了:所谓抑大扬小、节能减排只是冠冕堂皇的理由,增加政府税收、与民争利才是他们着重考虑的问题,才是车船税改革的主要目的。
值得一提的是,国家实行汽车工业振兴规划,鼓励人们购买小排量汽车,这里的“小排量”即是指1.6升及以下,并对购买1.6升及以下汽车的车主给予补贴。国家给补贴,改革者却要多收税,如此车船税改革不仅有违民众意愿,而且有违国家产业政策。
中国民众的税费负担名列世界前茅,且近年来仍在不断加重,各种增税方案纷纷出台或酝酿出台。随着汽车社会来临,汽车成为政府增加收入、与民争利的一大“抓手”,一方面鼓励民众购买汽车,以振兴汽车工业;另一方面不断增加税费,以集敛民间钱财。中国车主所缴税费多如牛毛,资料显示,日本、英国、法国、德国等国家的汽车税收为5至6种,而中国汽车税费达20多种,有的地方多达40多种;车辆购置阶段所缴税费占车价的比重,美国平均为4%,日本为6%至11%,德国为14%,中国则为30%至35%;在车辆使用阶段,燃油税、车船税、过路费、过桥费、进城费、停车费、拖车费、验车费……数不清的税费让汽车变成了“唐僧肉”。如此情况下还要提高车船税,其必要性、合理性、正当性何在?即使要与民争利,但也不能竭泽而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