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 目 税率(税额)
一、购销合同 0.3‰
二、加工承揽合同 0.5‰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0.5‰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0.3‰
五、财产租赁合同 1‰
六、货物运输合同 0.5‰
七、仓储、保管合同 1‰
八、借款合同 0.05‰
九、财产保险合同 1‰
十、技术合同 0.3‰
十一、产权转移书据 0.5‰
十二、营业帐簿
1.记载资金的帐簿0.5‰
2.其他帐簿 每件5元
十三、权利、许可证照 每件5元
十四、股票交易3‰
注册资金应该按万份之五征收
说明:
1购销合同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
2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5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
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6货物运输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7仓储保管合同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贴花
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8借款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9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按保险费收入千分之一贴花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10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11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12营业帐簿
生产、经营用帐册
记载资金的帐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13权利、许可证照
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其他帐簿按件贴花五元
其他规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