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自纠| Liveis

  自查自纠内容:《xxxxxx》领取登记情况;《xxxxxx》是否设专人管理;《xxxxxx》换发和补发程序是否合法;《xxxxxx》填写是否完整和规范;出生实名登记记录是否完整和规范;《xxxxxx》与专用章是否证章分离管理;《xxxxxx》收费等情况。

  安化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关于开展《xxxxxx》管理与发放工作检查的通知

  安卫监函[2008]15号

  安化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关于开展《xxxxxx》管理与发放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公卫办:

  《xxxxxx》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管理《xxxxxx》是法律赋予卫生部门的重要职责,同时也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证号码等的法定医学证明。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统一规范〈xxxxxx〉的通知》(卫妇发〔1995〕第10号)文件,对《xxxxxx》的管理与发放提出了明确要求。但近段时间来,个别乡镇仍有少数违法违规情况发生,扰乱了《xxxxxx》管理与发放工作的正常秩序。为进一步规范《xxxxxx》的管理与发放工作,现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卫生部和公安部关于统一规范<xxxxxx>的通知》、《卫生部和公安部关于加强〈xxxxxx〉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开展督导检查,彻底清理非法发放的xxxxxx行为,规范xxxxxx的管理。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加大打击违规违纪行为的力度,清查有关医疗保健机构非法发放《xxxxxx》情况,确保落实换发和补发程序,提高我县xxxxxx管理水平。

  三、检查对象

  全县医疗保健机构及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各乡镇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

  四、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对《xxxxxx》管理力量,我所成立《xxxxxx》管理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李胜强所长任组长,吴南平、郑明吾同志任副组长,谌跃辉、刘韩丰、刘松江、谢峰、刘红军、周志刚为成员。工作主要职责为:指导、检查、督导此项工作的开展以及情况汇总工作。各乡镇公卫办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确保管理权限范围内《xxxxxx》督导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xxxxxx》领取登记情况;《xxxxxx》是否设专人管理;《xxxxxx》换发和补发程序是否合法;《xxxxxx》填写是否完整和规范;出生实名登记记录是否完整和规范;《xxxxxx》与专用章是否证章分离管理;是否使用假《xxxxxx》发放虚假《xxxxxx》;《xxxxxx》收费等情况。

  六、工作要求

  1、各乡镇公卫办要高度重视《xxxxxx》管理与发放工作,扎实开展自查自纠行动,按照要求认真加以整改,建立健全长效的管理机制,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辖区内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xxxxxx》的管理与发放执法检查工作。

  2、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乡镇公卫办要及时将情况反馈至县所,以便于及时查处。凡发现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违规发放《xxxxxx》者,严格按照卫生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凡发现有违纪者,一律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凡发理有违法犯罪者,移送公安、检察机关侦查,触犯法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为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xxxxxx的管理,依法行政,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xxxxxx》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的法律文件,管理《xxxxxx》是法律赋予卫生、公安部门的重要职责,各市、县、区卫生、公安部门要予以充分认识和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xxxxxx》的使用与发放的监督和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卫生、公安部门有关《xxxxxx》的管理规定。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xxxxxx》的订购、发放、管理与监督,可委托同级妇幼保健机构承担《xxxxxx》订购与发放等具体事宜。《xxxxxx》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所有签发单位应充分了解《xxxxxx》有关管理和使用规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机构应严格按照卫生部规定的标准和式样刻制xxxxxx专用章,备案后发放给签发单位,并将印章式样送公安机关户籍登记部门。

  xxxxxx专用章应由签发单位专人保管,证章分开,应加强内部监督与制约,严格使用手续,严禁在空白《xxxxxx》上盖章,严禁伪制和滥用印章。

  三、《xxxxxx》施行逐级订购制度和发放登记制度。全省《xxxxxx》发放委托省妇幼保健院进行。各县区妇幼保健院于每季度末向设区市妇幼保健机构申报订购数量,由设区市妇幼保健机构统一向省妇幼保健院订购。各级母婴保健服务机构按属区管理到妇幼保健机构办理领取手续。各单位要相对固定专人领取《xxxxxx》,并将领证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上报领取单位备案。领取《xxxxxx》时,领取人必须出具本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四、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在户籍登记中要严格凭《xxxxxx》办理户口登记,并保留《xxxxxx》副页作为新生儿户籍登记的原始凭证。无原件或原件丢失者,按陕西省卫生厅陕西省公安厅下发的《关于加强(xxxxxx)管理的通知》(陕卫基发〔2001〕124号)中的要求申领、补领《xxxxxx》。无原件者不得办理新生儿户口登记,违反规定者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xxxxxx》收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不得利用《xxxxxx》搭车销售其它卡、册或纪念品。

  六、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xxxxxxxx文件,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伪造、倒卖、转让、出借、私自涂改或使用非法印制的《xxxxxx》。《xxxxxx》管理和使用单位及公安户籍登记部门如发现可疑伪假《xxxxxx》,应及时将其原件送卫生部委托机构进行鉴定,并报告上级卫生、公安行政部门。经确定为伪假《xxxxxx》的,发生地所在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应会同公安部门严厉查处制假、用假违法行为,违反刑法的应及时转交司法部门处理,并将结果及时报告上级卫生和公安部门。

  七、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涉及xxxx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线索,要及时查处,一查到底,对违法、违规事实确凿的,要依据《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严惩不贷,决不姑息。

  八、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接产单位《xxxxxx》管理,提高《xxxxxx》科学化管理水平,在全省推行《xxxxxx》发放、填写、统计、审核计算机管理,逐步实施网络化。全省具有助产资格的二级以上医院(含xx、部属、厂矿医院)及各县区妇幼保健机构应率先实现《xxxxxx》计算机管理。

  九、近期内,各市要对辖区内《xxxxxx》管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有关医疗单位要认真作好自查,彻底清理整顿xxxxxx管理与使用中的违规现象,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各地要将督导检查情况上报省卫生厅和省公安厅。省卫生厅和省公安厅将对各地xxxxxx管理及收费情况进行督查。

相关内容

评论

郑重声明:资讯 【自查自纠| Liveis】由 发布,版权归原作者及其所在单位,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企业库qiyeku.com)证实,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若本文有侵犯到您的版权, 请你提供相关证明及申请并与我们联系(qiyeku # qq.com)或【在线投诉】,我们审核后将会尽快处理。
—— 相关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