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宁煤集团宁东洗煤厂红柳分厂水洗系统设计、采购、施工及试运转总承包
所属行业:其它
所属地区:宁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宁东洗煤厂红柳分厂水洗系统设计、采购、施工及试运转总承包(招标编号:SHIL10030617)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银行xx+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宁东洗煤厂红柳分厂
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7月1日;全部工程具备运行条件:2011年7月30日。
招标范围:
主厂房、浓缩车间、空压机房、矸石仓、综合集控楼、高低压变配电室、介质库、小型综合库房(包括油脂间、材料配件库房、维修间等)、栈桥及转载点、矿井掘进矸石受料坑(含地下暗道和地面栈桥运输设备)、以及除洗煤厂前期工程(原煤受煤系统、准备车间、产品储装运系统)以外所有建设工程的全部土建(含第三方的检测费用并提供检测报告,包括桩基工程和桩基检测)、机械设备、电气供配电、照明、采暖、通风除尘、消防、给排水、环保、安全、卫生、防雷、防爆、起重、检修、控制保护等的设计、施工、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随机备品备件供应、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转让、售后服务)和培训等,包括与主厂房相关的栈桥接口封闭及皮带机机头、机尾基础施工;全厂集中控制系统、工业电视系统、广播通讯系统、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有线电视等工程的设计、施工、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随机备品备件、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转让、售后服务)和培训等;与干煤流系统的接口工程(包括供配电、集控、给排水、采暖等系统的整合以及准备车间改造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
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部颁发的煤炭专业(选煤)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C、 近五年具有两项500万吨/年及以上选煤厂项目(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设计、采购、施工及试运转总承包业绩;
D、 项目负责人:高级职称(相关专业),近五年至少有1项选煤厂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试运转总承包业绩;
E、 技术负责人:高级职称(相关专业);
F、 采购负责人:明确即可。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上述要求的相应资格条件,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牵头人,且由各联合体法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人签字的需附法人代表授权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5月19日至2010年5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营业执照(联合体成员各方)、组织机构代码证(联合体成员各方)、税务登记证(联合体成员各方)、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原件)、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采购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由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纳上述三人养老保险金证明等证明文件的原件报名,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附后)。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对投标单位的上述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复审,届时请投标单位将上述资料原件单独递交至开标现场审查,投标人因未能提供原件或未提交齐全的,将不具备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0年6月16日上午9: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代理负责人: 王 兵 李 晨
联系电话(Tel.): 010 -51129921 010-51129989
移动手机(Tele.):15210249275
传 真(Fax.):010-51129989
电子邮箱(E-mail):(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邮 编: 100071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010-51129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