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山市文联举办十年文艺成果展及文艺作品成果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镇区工商联(商会)、行业商(协)会、异地商会:
中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定于4月下旬召开中山市第八届文代会,为充分展示我市文艺家十年来的文艺成果,大会主办方决定在文代会期间举办“中山文联十年文艺成果展”,现将《关于举办中山市文联十年文艺成果展及文艺作品成果征集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商(协会)高度重视,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作品成果的收集、登记和报送工作,充分展示广大非公经济人士追求高尚丰富的文化生活。
附:《关于举办中山市文联十年文艺成果展及文艺作品成果征集工作的通知》
中山市工商联(总商会)
2014年3月12日
中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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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文联通﹝2014﹞4号
关于举办中山文联十年文艺成果展
及文艺作品成果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文艺家协会、镇区(行业)文联:
中山市第八届文代会定于4月下旬召开。为充分展示全市文艺家十年来的文艺成果,经研究,决定在文代会期间举办“中山文联十年文艺成果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时间
1.作品征集时间:2014年3月1日-4月30日。
2.展览时间地点:2014年4月25日-4月30日;中山文联文艺家活动中心二楼展览厅(中山市石岐区豪程北路5号)。
二、文艺成果征集范围
1.作品的作者范围:作者为中山文联各文艺家协会、各镇区文联、行业文联会员,以及中山社会各界的文艺工作者。
2.作品的时间范围:在2004年1月-2013年12月期间获奖、参展以及正式发表、出版、演出的作品。
3.作品的质量要求:在xx的省级以上专业文艺征文、比赛、展览、展演、调演、评奖、艺术节中获过奖或入选、入展的文艺作品。
三、作品征集工作要求
㈠申报材料要求
1.登记填写:《“中山文联十年文艺成果展”作品登记表》。
2.提供证明:获得省级以上奖项作品须注明授奖单位,提供授奖文号和授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后原件退回)。
3.附件要求:文学作品须附作品2份;书法、美术、摄影作品须附照片2份;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等作品须附光盘2张。
㈡作品收集报送
1.报送方式。各文艺家填写《“中山文联十年文艺成果展”作品登记表》,附上其它申报材料,报送所属文艺家协会或各镇区、行业文联,并由各协会、各文联各自统一报送。
2.把关与初选工作。各文艺家协会对本协会文艺家申报作品进行材料核实和初步筛选。
3.数量要求。各协会、各文联要尽可能将十年来的优秀文艺作品进行全面收集、登记并报送。数量不限。
㈢报送时间及联系方式
1.各文艺家协会于2014年4月15日前将有关作品送文艺家活动中心。联系人:吕由,联系电话:0760-88225993,电子邮箱:zswlzlb@163.com。
2.作品的处理。市文联将妥善保管报送的各类展品,并在展览结束后退还给作者本人。
本次的十年文艺成果展是一次有意义、有价值的活动,请各协会、各镇区文联、各行业文联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作品成果的收集、登记、报送工作。市文联也将把此次工作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一个重要内容。
特此通知
附:“中山文联十年文艺成果展”作品登记表
中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4年3月3日
附件:
“中山文联十年文艺成果展”作品登记表
单位(盖章):
序 号 |
作品名称 |
作者姓名 |
获奖情况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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