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12 10:47:04 阅读7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文县、康县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城区环境优化
陇南市委报道组李廷贤
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和文明长廊建设活动启动以来,文县把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作为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发展环境的重要载体,以城区环境卫生整治为突破口,集中解决广大干部群众普遍关注的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等热点、焦点问题,综合治理垃圾乱扔、摊位乱摆、车辆乱停、污水乱排、杂物乱堆、帐篷乱搭、广告乱贴、标语乱挂、墙壁乱画等“九乱”现象。特别是4月16日以来,县建设局、商务局、工商局、公安局、交通局、运管局、环保局、农机局、爱卫办、交警队等单位统一行动,分工协作,紧密配合,严抓狠管,依法整治,从六个方面下大力气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治脏”,搞好环境卫生整治。县建设局牵头,整合工作力量,将城管监察大队和环卫监察大队二队合一,重新组建了城区市容秩序综合执法大队,突出抓好主干路街清扫、保洁、绿化、亮化工作,冲洗了县城主街道的行道树,打扫了长期遗漏的卫生死角。加强对城区各单位、庭院、社区、学校、厂区、宾馆及娱乐场所等区域的督导检查,推进了各项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由水利局和水保局牵头,对县城4条沟道的垃圾、污水进行了一次大xx。与此同时,大力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车站、广场等重点区域和公共场所的卫生加强管理,提高了城区环境卫生水平。
二是“治乱”,规范沿街经营秩序。由工商局、建设局和交警队牵头,坚决取缔滨河路沿线农机、摩托车销售及建材门市部和主干路街两侧的各类流动摊点、店外经营以及露天烧烤等占道经营行为。重拳打击“反复治理、反复反弹”的重点路段,对反复教育仍就反复违章的不法商贩从严查处。通过盯人盯岗的办法彻底打消了商贩的侥幸心理,使占道经营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目前,已依法取缔了阳光小区门前、汽车四队门前等长期占用人行道摆设的各类摊点共计161家。
三是“治差”,美化街道容貌景观。由建设局牵头,按照“谁所有、谁治理”的要求,拆除城区破旧牌匾、户外广告、标语、横幅、宣传栏等户外设施,严厉打击乱贴乱画和各类小广告,采取跟踪端窝的办法,从源头上严厉打击,遏制小广告的复发和蔓延。连日来共清理乱挂广告条幅31幅,查扣门前乱摆乱放货物41件(次)。加强城区绿地的养护、补植和管理,xx了垃圾杂草。对城区破坏和损坏的人行道进行了整修,补修人行道砖880平方米;对新文吊桥前损坏的花坛进行了修补,栽植了冬青树;在城区路灯杆上的125个花蓝中种植了生命力强、耐旱的牵牛花,使城区市容市貌发生了明显变化。
四是“治破”,加强市政设施维护。由县建设局牵头,按照“谁的设施谁维护、谁的设施谁保洁”的原则,加大主干街道范围内小街小巷、桥梁等整修力度;安排专门人员,集中时间和人力对街道、管道等实行跟踪检查,所存在的影响环境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对公交站牌、垃圾桶、邮筒、路灯杆等市政公用设施进行排查、更换,及时清洁、擦拭、粉刷和修缮,确保了城区公共设施完好无损。
五是“治堵”,加强交通秩序管理。由县公安局牵头,运管局、交警队等部门配合,从严要求自行车、机动车按界定区域有序停放。加大对各种车辆和行人违反交通法规的监管力度,进一步优化交通环境,彻底改善县城交通状况,为人民群众创造了良好的出行环境。集中整治以来,公安机关共出动执法人员56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3车次,罚款2万余元,暂扣无牌车辆52辆,强制暂扣号牌13副,贴违法停车告知单216份。
六是“治暗”,提升城区亮化水平。由建设局牵头,采取多种形式,动员社会力量,推进主干路街重点路段和重点部位高标准亮化建设,在楼寓、橱窗、绿地等重点部位因地制宜增设了霓虹灯、轮廓灯、泛光灯、楼寓射灯等夜景照明设施。加强夜景照明设施日常管理,及时维修养护,全面展示了文县绚丽多彩的夜间景观,为城区群众创造了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
康县针对县城及城区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以“五治”为重点,深入扎实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不断使城区环境得到优化。
以“治脏”为重点,搞好城区环境卫生。县直各部门、各单位按照“集中整治、分片包干、日常管理”的原则,划分责任区域,明确相关职责,切实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度、垃圾定时定点倒放制度、定期卫生清扫制度。组织人员逐家逐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加强环境卫生知识宣传教育,统筹布局和完善城区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督促居民和业主做好卫生保洁工作。着力抓好城乡结合部、居民区内交叉路口、死胡同、暗沟等重点区域和垃圾广告的卫生清扫工作,做到不留卫生死角。
以“治乱”为重点,加强市容市貌整治。按照“规格统一、一店一牌”的原则,规范沿街户外广告、牌匾、霓虹灯、橱窗的设置。对已安装灯饰牌匾的,及时进行维修整新,严禁占用街道设置摆放广告牌、灯箱;禁止在沿街墙体和各种线杆上乱涂乱画、擅自张贴广告、设置广告牌、悬挂标语条幅;禁止在城区主街道临街建筑的阳台和窗户上乱放、乱挂有碍市容的物品。对单位、楼院、临街房屋外墙和公共设施上的“垃圾”广告进行全面清理。对乱搭乱建和有碍市容景观的建筑物,坚决予以拆除。
以“治差”为重点,规范街道通行秩序。县公安、交警、城管执法部门加强执法巡查,在重点交通路段、城区主街道规划和设置交通标线、停车泊位、标示标牌,规范车辆停放行为。加大对城区街道内逆向行车、无序超车、随意掉头等影响交通秩序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加大了对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飚车行为的惩治力度。对于街道两边违章占道经营的行为,县建设、城管执法、工商等部门在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上,集中力量进行联合执法整治。
以“治暗”为重点,抓好绿化亮化美化。加大资金投入,采取得力措施,加强城市绿地建设,突出“绿化带、道路两侧、休闲广场、居民小区”四个重点,不断丰富城市绿化景观。对城区街道路灯、广告灯箱等亮化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及时修复和更换陈旧破损灯箱灯具,大力实施城市美化工程,对需要维修改造的城建设施进行维修改造,需要刷新的建筑立面进行刷新,需要拆除的陈旧设施及时进行拆除,不断改善城市面貌。
以“治破”为重点,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县工商、卫生、商务、市场中心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大集贸市场整治力度,切实改变市场内秩序乱、卫生差的状况。团县委、妇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经常组织少先队员、共青团员开展清扫卫生义务劳动。县建设局强化对各建筑工地的监管措施,要求所有城区施工必须围墙作业,建立余土及建筑垃圾清运制度。县水利部门坚持做好清理城区河道内的违章建筑、漂浮垃圾等工作,禁止河道两岸居民向河道倾倒垃圾和废弃物,加强日常监管。县环保部门不间断地对城区餐饮业排水、排污设施进行监测检查,对污水直接排放河内的经营业主,从严从重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