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铁临时线网应急指挥中心系统设备采购安装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2010-05-14 09:40:54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00514_4932646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广东
广州地铁临时线网应急指挥中心系统设备采购安装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广州地铁临时线网应急指挥中心系统设备采购安装总承包项目”的资金已经到位。现广州市地下铁道
总公司就“广州地铁临时线网应急指挥中心系统设备采购安装总承包项目”中所需的设备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
告如下:
1.项目概况:
临时线网应急指挥中心设置各线路车站及车载视频、客流、行车、设备监控平台,该平台通过专用通信网络从各相关线路控制
中心(公园前、大石、新造、鱼珠、夏南、赤岗塔)采集客流、行车、设备信息,并在临时线网应急指挥中心大屏幕及工作站
上显示出来。本项目公开招标系统集成商完成设备供应、安装、调试等相关工作。
2.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地铁番禺大石地铁运营调度管理大楼二楼
3.资金来源:地铁新建及规划线路概算
4.招标名称:广州地铁临时线网应急指挥中心系统设备采购安装总承包项目
5.招标范围:不限
6.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本次招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 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
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
2)申请人须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3)申请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果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资格预审文件
,则只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 投标人自2006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合同金额在200万以上且质量合格的城市轨道交通类项目业绩(通信集成或综合监控或系
统集成类等)。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5)申请人须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涵盖通信集成或综合监控或系统集成;
6)申请人须提交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申请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8)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2010年1月1日)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
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9)申请人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1月1日前三年内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
准);
10)申请人需提交有效的廉洁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3--廉洁承诺书格式
” );
有意承担该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请于2010年5月19日、2010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
报名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接受报名和资格预审工作按穗建招[2006]8号文执行。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2《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一览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如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按《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顺序装订。《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格预审不合格的依据。本项目不接受逾期收到的文件以及邮寄或传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须授权代表页签。
7.正式投标人的确定: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视为通过资格审查,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
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重新招标后合格的申请单位仍不足3家的,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可
以不再进行招标,或者对两家合格潜在投标人进行开标和评标。
8.招标文件的购买:
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审查,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方可参加投标。
9. 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监察审计部)
署名投诉。
10. 文本为准。
11.联系方法: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2010年4月
附件1
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仅供参考)
致: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1、经研究资格预审文件中各项条款及要求后,我方愿根据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提交所需的资格预审资料,对XXX采购(包安装
)项目的招标提出申请,并接受贵公司对我方进行的资格预审。
2、我方将接受并遵守资格预审文件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3、一旦我方资格预审合格并得到允许参加投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对
所投标段列明的所有货物及服务投标,而不只对一种或几种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并严格遵守招标文件及招标单位的各项规定
。
4、本申请充分理解并接受下列情况:
1)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的投标,投标时必须核实所有为资格预审时递交的资料。
2)你方保留如下的权力:
 更改本项目下任何合同的规模和金额,在这种情况下,投标仅面向资格预审合格且能满足变更后要求的投标人;和
 拒绝或接受任何申请,取消资格预审和废除全部申请。
 你方将不对其上述行为承担责任,亦无义务向申请人解释其原因。
5、我方在此声明,申请文件中所提交的报表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如与事实不符,因而导致的任何
法律和经济责任由我方负责。
6、你方可联系下列人员获取进一步的资料:
项目负责人:宋 丹 蔡 洁
手 机:13121930956
电 话:010-59893732
传 真:010-59893738
邮 箱:bj_zbcg@126.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邮编:10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