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20 17:24:47 阅读121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公益时报记者 宋 扬
4月14日,青海玉树发生7.1级强震。截至4月18日上午10时,玉树地震遇难人员达1706人,失踪256人,受伤12128人,其中重伤1424人。震灾造成15000户民房倒塌,10万灾民需要转移安置。
地震后,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在灾后紧急启动了国家救灾一级响应,中央财政紧急下拨抗震救灾综合财力补助2亿元。据民政部救灾司司长邹铭介绍,目前受灾群众已基本住进帐篷,做到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灾民已得到基本安置
民政部救灾司司长邹铭4月18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民政部主要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以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包括紧急调拨物资,制定灾后救助政策,指导、规范社会捐助等。
截至4月18日,通过民政等部门、灾区和非灾区省份、红十字会以及xx筹集调运,共向灾区调运棉帐篷45550顶、棉大衣164240件、棉被198210床、野战食品10万份等大量生活物资。其中已运抵灾区帐篷2.5万顶,棉被褥5.2万套,棉大衣1.6万件,方便食品和饮用水850吨等。
除紧急调拨物资外,民政部制定实施了灾后救助政策。4月16日,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粮食局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在震后3个月内,对因灾无房可住、无生产资料和无收入来源的困难群众,每人每天发放10元补助和1斤口粮;对因灾造成的孤儿、孤老、孤残人员,每人每月补助600元,受灾的原“三孤”人员补足到每人每月600元。对因灾遇难人员家庭按每位遇难者5000元的标准发放抚慰金。
15家机构可接收救灾捐赠
地震发生后,社会各界踊跃捐款捐物,截止到4月17日下午的统计,各省委、省政府援助灾区政府的资金已达2.25亿。
为规范针对玉树地震的社会募捐活动,民政部于4月17日下发通知指出,开展接收救灾捐赠的限定于各级民政部门及其下设的捐赠接收机构、各级红十字会、各地慈善会,集中捐赠活动原则上5月上旬结束。
根据通知,15个社会组织和公募基金会可开展救灾募捐,包括: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等。
民政部强调,各捐赠接收机构要定期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接收和使用情况,民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接收机构救灾捐赠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