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MW级电池储能站试点工程蓄电池、能量转换系统招标
招标编号:PGC10J005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所属地区:广东
详细信息请咨询:
联系人:肖 娜 张 艳
手 机:13261921631 13408901978
电 话:010-63836586
传 真:010-51113228
邮 件:84279113@163.com(资质、业绩请发到此邮箱)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调峰调频发电公司就南方电网MW级电池储能站试点工程蓄电池、能量转换系统采购项目向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
一、 项目说明
招 标 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调峰调频发电公司
项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二、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5MW×4h锂离子蓄电池及其电池管理系统(BMS)、4MW能量转换系统(PCS)和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等。
三、 设备交付期
合同生效起2.5个月内所购设备需到达工地。
四、 投标保证金
投标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形式(保函格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提交,保函金额为捌拾万元人民币,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90天。
五、 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人民币贰仟元整,售后不退。
六、 资金来源
招标人自筹资金。
七、 资格要求及审查
1.投标人须满足如下所有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国内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资本金应达到人民币1亿元及以上。
(2) 投标人已获质量保证体系(ISO9001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3) 投标人须具有3年及以上锂离子蓄电池的生产经验。
(4) 拟用于本项目的锂离子蓄电池须通过UL或PONY认证,或者通过具有国家检测资质的第三方的强检认证。
(5) 拟用于本项目的锂离子蓄电池单体电池额定容量不得小于15Ah或者额定能量不得小于50Wh。
(6) 拟用于本项目的锂离子蓄电池须由投标人自行生产制造且该型号蓄电池现有生产线产能必须高于150MWh/年。
(7) 拟用于本项目的锂离子蓄电池须具有国际/国家检测资质的第三方的循环寿命(不少于500次)测试报告。
(8) 拟用于本项目的锂离子蓄电池在运行工况下应达到电池储能站设计寿命(15年)要求,且在投运5年内不出现安全问题。
(9) PCS设备生产厂家须具有100kW及以上换流器的设计、制造经验,并有质检部门的认可文件。拟用于本项目的PCS需具有整流、逆变一体化的双向换流功能,单机额定容量为500KVA,交流侧额定电压为380V。
2.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小组在评标前先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只有符合上述资格条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方可进入实质性(深入)评标阶段。
八、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 报名应提供的材料
(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代表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参加时)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十、 自2010年5月21日起至2010年5月27日止(星期六、日除外),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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