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08线金家湾—秀女河段改建工程路基、桥涵、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所属地区:山西 1、 招标条件
国道208线金家湾—秀女河段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交通发〔2009〕131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委托现对该项目部分工程的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为国道208线金家湾—秀女河段改建工程,起点位于大同市南郊区古店镇马站村,在新荣区花园屯乡金家湾村西南约1200m处,与现状G208线相接;终点位于秀女河南侧1.3公里处(朔州市境内1.3公里),主线长50km,支线为大庆路至西韩岭立交处,长4.51km,全长54.51km。按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进行设计,计算行车速度80Km/h,路基宽24.5m。路面(除收费广场采用水泥砼路面外)采用沥青砼路面。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
2.2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路基、桥涵、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共划分为5个标段具体情况见下表:
路基、桥涵、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标段划分表
标段 桩号 里程(m) 计划工期
S1 K00+000~K9+00 9000 预计开工日期:2010年7月15日,完工日期2011年10月31日
S2 K9+000~K20+000 11000
S3 K20+000~K35+000 15000
S4 KK35+000~K50+000 15000
支线K00+000~支线K4+510 4510
S5 1座分离式立交桥梁(K38+585)、3处铁路下穿地道箱体(K13+146.5、K40+080、K40+039.5) 预计开工日期:2010年7月15日,完工日期2011年6月30日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路基、桥涵、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持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下表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标段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S1 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企业资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牵头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联合体整体必须满足以上资质要求。) 近五年内完工并交工或竣工验收通过,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的类似项目经验:
1.累计完成至少50公里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含路基、桥涵)的施工项目;
2.累计完成至少80公里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项目。
3.累计完成合同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
S2~S4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近五年内完工并交工或竣工验收通过,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的类似项目经验:
1.累计完成至少50公里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含路基、桥涵)的施工项目;
2.累计完成至少80公里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项目。
S5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近五年内完工并交工或竣工验收通过,且满足下列要求的类似项目经验:
至少完成过上跨和下穿各1座的一级及以上公路的铁路交叉工程施工项目。
3.2本次资格预审S1标段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S2~S5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资格预审S1标段允许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与拟承担的工作相适应的资质,使联合体总体上满足所申请标段资质要求。
3.3申请人可对任意1~2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如果申请人的2个申请均通过了资格预审,该申请人最多可以获得2个标段的投标资格,但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
3.4具备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能同时获得同一标段的投标资格。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0年5月10日至2010年5月14日,每日8:30~16:30(北京时间,下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影印件一套及联系方式(包括申请人名称、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的加盖公章的A4打印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提出2个资格预审申请的申请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的资格预审文件,并分别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2 施工资格预审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人民币,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5月24日16时0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9时30分至16时0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之前,应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诚信保证金。
项目联系人:孙众
联系方式:13910287314 010-63836586
传 真:010-51113228
邮 箱: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