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存在xx的贸易保护主义或贸易自由主义 美国的金融危机引发了全球范围内的经济危机,又导致贸易保护措施的普遍出现。2009年9月19日,奥巴马接受美国CNN采访时称,“我们不能再回到之前那个时代:中国、德国和其他一些国家只是卖东西给我们,致使我们在产生大量信用卡债务或房屋权益xx的同时,却没有出口任何东西给他们。”这无疑释放了一个非常强烈的信号,不仅是贸易问题,保护和限制也已经扩展到其他领域。 自2009年7月开始,印度全面收紧对我国的商务签证,允许停留的时间从此前的3~6个月缩短至1~2个月,并要求所有持商务签证的工程人员在9月30日前回国办理工作签证。而工作签证申请时间长,拒签率高,将直接限制中国公司派驻印度的员工人数。 美国的贸易保护与印度的就业“保护主义”其实是相关的。各国之所以对贸易普遍加以限制,很大程度是因为就业问题。资料显示,美国近期失业率高达10%,{swql}。2009年11月,世贸组织总干事拉米曾表示,失业率持续攀升是自由贸易{zd0}的威胁。2010年,美国将举行中期选举,而奥巴马代表的民主党的支持率正在逐渐下滑。因此,美国可能采取更多限制中国产品对美出口的措施。 资料显示,2009年前三季度有19个国家对中国产品发起了贸易救济调查,同比增长29%。其中,美国对中国发起贸易救济调查14起,涉案总金额大幅增长。世贸组织的数据显示,2009年上半年,中国商品出口额达5217亿美元,成为全球出口{gj}。而另一个同样引人注目的数字是,已有55个国家通过了将伤及中国出口商品的贸易保护措施。 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在《贸易保护主义无法拯救世界经济》(2009年2月20日《华尔街日报》社论版)一文中指出,“历次全球经济危机往往都伴随着贸易争端的高发。1930年,美国政府大范围提高关税,引发了全球范围的报复性贸易战。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两次石油危机时,主要国家放任货币贬值以扩大出口的做法引发了贸易摩擦。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全球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案件明显增多。” 可见,每当大的经济危机来临之时,就会出现贸易保护主义与贸易自由主义之争。其实,xx的贸易保护主义和xx的贸易自由主义都是不存在的。这其实是两个端点,现实中各国的贸易政策都是在两端之间的某一个点上。从来没有不受政府节制的自由贸易,关税的存在即是明证。当今的关税或许是历史上的{zd1}水平,但各种特别关税措施和非关税措施却令人眼花缭乱。同时,国际贸易也从来未能被xx禁止过。即使在我国明、清时期实施“海禁”政策时,官方贸易(包括朝贡贸易)也是存在的。 二、当今世界贸易体制的贸易节制主义特征 现实中的贸易政策其实是“贸易节制主义(moderatism)”,即“有管理的贸易”。实行贸易节制主义的原因在于:(1)政府要照顾不同人群(不同产业、不同价值理念)的利益;(2)政府不仅要考虑经济利益,还要考虑政治利益。 无论是自由主义还是保护主义,都要表现为政策,政策则需细化为法律。WTO的“透明度”原则更是要求贸易政策都必须表现为法律。一方面是鼓励更自由的贸易,通过谈判削减贸易壁垒,要求无差别待遇、透明度,要求明确政府管理贸易的规则。另一方面,各成员政府仍具有管制贸易的权力,承认关税的合法存在,允许在特定情况下征收附加关税,以及对幼稚产业的特别保护;对于尚未作出开放承诺的服务部门,不适用国民待遇;可限制某些国内短缺的物资出口;可以对进出口产品设置技术、安全和质量标准,对达不到标准和规格的产品禁止进出口等。同时,法律条款上也存在不清晰的界限,包括大量的例外规定、模糊用语等。 三、政府的决策空间与企业的诉求维度 政府在实施贸易措施方面有很大的空间。每个国际法立法机关都会有授权,我国政府同样获得授权对贸易进行管控。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贸法》第14条规定,“国家准许货物与技术的自由进出口。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属于国内法的授权。2001年5月9日,国务院第38次常务会议通过《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3月20日,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规定,“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没有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和相关批准文件的,或者与证书、批准文件不符的,作退货或者销毁处理。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不按照规定标识的,重新标识后方可入境”。这属于WTO的授权。 由此可见,我们是支持自由贸易的,支持自由进出口,但可以有例外。同时,更为重要的是国际体制,如WTO的授权,因为很多情况下政府已经不能为所欲为地制定自己的政策。可以说,WTO是最有权力授权的,在国际法教学中也有很多这方面的例子。 1. 家电下乡——“Buy China”? 其实,家电下乡(对农民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家电产品给予一定比例(13%))的财政补贴就带有买国货的意味——补贴给谁,以及补贴给谁买什么样的货物,其实是有很明显的趋向的。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受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商务部综合司的委托)2007年12月5日发布的“家电下乡试点产品(彩电)项目”招标公告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括: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彩电产品生产企业,其生产、管理、物流能力足以保障中标产品的供应,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是{gjmj}产品;投标人必须具有ISO9001:2000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必须具有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家电下乡其实是在鼓励购买者,仅提供购买本国货的补贴。投标人{dy}项要求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彩电产品生产企业,其实这个不一定要限制,我们xx可以通过其他方法使其购买中国货,例如限定产品的价格等。 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中宣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供销合作总社、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2009年4月16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家电下乡操作细则〉的通知》规定,“家电下乡产品{zg}限价如下:彩电3500元,冰箱(含冰柜)2500元,手机1000元,洗衣机2000元,壁挂式空调2500元,落地式空调4000元,储水式电热水器1500元,燃气热水器2500元,太阳能热水器4000元,电脑3500元,微波炉1000元,电磁炉600元。” 因此,xx可以通过价格、售后服务网点等方面的要求来限定。在出口遇到较大障碍的情况下,需要推动内需的增长,这在政策上xx可以作出引导。 2. 政府还可以考虑 (1)明晰有关国内产业保护的法律法规。《外贸法》在“对外贸易救济”一章中一连用了七八个“国家”一词,使人有些不得要领。美国是国会授权总统,总统可以授权商务部,我们的国家,谁是国家? (2)细化有关立法。例如,《外贸法》规定的针对“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服务贸易对国内产业及其竞争力的影响”的调查,可以作竞争利益影响的调查。这是一个立法授权问题,我们是政府,一系列可以做的事项背后就会涉及依据问题,以及调查之后怎么办?如果涉及反倾销调查,调查后可以征税,再之后怎么办?法律没有规定。因此,立法还有待细化。 (3)公权力的相互制约与配合。在产业保护和救济方面,不同的政府机关配合或分工是十分必要的。不仅在不同行政部门间划分外经贸管理和国内产业保护的职权,还应强化我国立法机关的作用,在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形成一种制约和配合。 (4)政府要参与规则制定。国际贸易中有一把尺子,如WTO框架下对发展中成员的单独安排等,但哪些能调哪些不能调,不是统一的。 3. 贸易壁垒:篮筐会不会为我们下调? 在雅典奥运会上,最让人兴奋的是刘翔110米栏取得{gj}。短跑一直是黑人的天下,因为黑人选手爆发力强。遵循奥运会短跑规则,显然对黄种人不利,可没有人提出抗议,或提出让我们先跑几米等改变规则的主意,当然提出来也是滑天下之大稽。刘翔的成功不是靠改变规则或提抗议取得的,是在尊重规则的基础上靠竞争取胜的。 我国男篮和欧洲球队打球,篮筐不会因为我们的身高比不过欧洲的大个子而为我们下调一寸,同样,我们和欧美之间的贸易,也有必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和标准。 4. 面对贸易壁垒,企业能做什么? (1)增强竞争力是根本。竞争力除了品牌、营销策略等,还应有法律素质方面的问题。很多公司在国外遇到障碍,遇到麻烦,很可能是因为法律问题,例如合同条款写得不好,或某句话写得不对。因此在我看来,还有一个法律素质问题。 (2)要通过自身努力,跨越贸易壁垒。处理好贸易—技术转让—直接投资之间的关系,可以参考外国汽车业是如何跨越中国贸易壁垒的。此外,还应寻求政府支持。 5. 企业应注重自己行为的正当性 以皮革业为例。目前,中国皮革协会紧急召开会议,到会的某县县长表示:“活体剥皮只是个别现象,90%的动物是xxx的。”但反裘组织已经进入中国,我国将在芬兰举行的裘皮交易会也遭到当地动物保护组织的xx。 目前,中国年产水貂皮600万张,狐狸皮200万张。中国的裘皮在芬兰和瑞士都遭到了一定程度的贸易壁垒,其中就有与活体剥皮有关的条目。 该县政府已经发文到各养殖场和皮毛交易市场,要求全部采用电击或注射xx的标准化屠宰。此外,县里还分别规划了几个标准化电击室和屠宰室,建立了8个屠宰队上门服务。 目前,我国尚未颁布一部动物福利法,但正在起草的《畜牧法》中将明确规定与动物养殖、运输等环节相关的动物福利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