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博拒绝“吃人”土方车沪人大代表提议加大整治力度

东方网记者桑怡12月9日报道:“吃人的土方车”最近成为沪上最受xx的安全热点,专门为保障世博安全献言献策的上海市人大代表们,也在今天下午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就这一问题对记者做出回应。他们表示会尽到自己作为人大代表的责任,积极建议政府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并提交相关意见。

为保障世博交通安全,上海各相关部门做出了重要努力。最近加强土方车的整治成为重点。人大代表们则认为,还有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的必要,建议采取专项和强制性的措施。比如,有代表认说,土方车在道路上行驶超速、超载等一些现象应该由公安交警部门管理、处罚。但到达工地后,或者驶出工地前的一些违规操作,就需要由建设部门来牵头管理。今后能不能联合执法、集中有效的执法、加大执法力度?都成为代表们提出建议的着眼点。

“工地是有限的,相信我们相关部门只要重点监督,一定可以做出成效。”代表们对能够杜绝“吃人的土方车”还是很有信心。“对工程系统加强监管,明确管理职责。”还有代表认为应该从源头上杜绝土方车超载的情况出现。“我们的道路设计有时也确实存在问题。”一位代表则谈到了一些容易让人忽视的问题。

世博前解决这些交通上的安全难题已经成为刻不容缓的任务,因此,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涉及重点水域或水上交通、世博会期间部分道路交通管制方面的管理措施都在抓紧时间制定和实施。目前,道路交通部门在非机动车新增停放点、道路指示牌管理、高速公路路况整治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绩。

中国2010上海世博会

作者:桑怡

(来源:东方网)

血淋淋的上海世博建设!

2009年,肯定还漏了,电视新闻里天天有,基本上{yt}一个!——

   ●12月31日早上7时许,宁夏路人行道上发生一起惨剧,一过路女子不幸被一辆失控冲上人行道的土方车撞身亡。据路人介绍,女子住在事发地点对面的世纪绿地小区,刚结婚不久,今年21岁。

    ●12月29日下午2点多,共青路435号一混凝土加工厂内发生惨剧,一辆土方车在过磅时,倒车不慎将一名40多岁的男子撞倒,男子遭碾压不幸当场身亡。

    ●12月26日 8时许,沪青平公路6210号附近,附近有一家混凝土搅拌站。目击者表示,当时搅拌车和自行车发生碰擦,造成骑车女子左腿骨折。
    ●12月26日 11时30分左右,虹梅南路北吴路路口。目击者介绍,当时一辆满载沥青的红色土方车正沿虹梅南路向南行驶,在十字路口遭遇左侧过来的一位骑自行车的男子。土方车刹车不及,碾压到这位60多岁的男子,造成该男子死亡。多位目击者表示,当时骑车男子骑车路线正常,而土方车有闯红灯的嫌疑。
    ●还是26日,上午11时许,浦东北路中高公路口,一辆疾驶的大型集装箱卡车与一名骑电瓶车的年轻女子发生碰撞,骑车女子卷入车底,身体遭碾压不幸身亡。

    ●12月25日 14时20分许,在嘉定区金沙江西路上,星华公路以西约200米处,一名骑电瓶车的女子连人带车被土方车卷入车底,不治身亡。

    ●12月16日报道:土方车又吃人了!今天下午4点50分,上海市罗锦路景彩路附近,一辆重型车辆压死了一名罗阳路小学二年级的女孩

    ●12月12日报道:上海六部门昨天刚刚宣布,联合整治大型工程运输车,严整的余音犹在,惨剧却未停止。今天上午,上海又有一辆土方车肇事,一位骑电瓶车的男性在汶水路、沪太路口被土方车带倒后当场压死。

   ●12月4日上午11时左右,新坦瓦公路周祝公路口,一辆土方车与助动车相撞,骑车人当场死亡。
  
   ●12月4日上午9时左右,零陵路枫林路口,隶属上海美龙环卫清运公司的一辆土方车右转弯撞上一辆自行车,61岁骑车老人左腿粉碎性骨折。
  
   ●12月3日晚上9时左右,沪南公路听潮路口,一辆土方车与自行车相撞,骑车男子大脑受伤,伤势严重。
  
   ●12月1日下午5时左右,浦锦路近芦恒路,土方车撞人,造成一名骑自行车的女子当场死亡。
  
    ●11月30日下午3时40分,浦东秀浦路周园路口,一辆水泥搅拌车和一辆“万通”出租车相撞,出租车内包括司机和两名乘客3人当场被压死。
  
    ●11月26日清晨7时45分,龙华路龙华西路路口,一辆水泥搅拌车将同向行驶的摩托车带倒,一名40岁左右的男性骑车者被卷入车下拖行10余米,当场死亡。
  
    ●11月25日上午10时30分,吴中路金汇路口,一辆水泥搅拌车与一辆同向行驶的电瓶车发生碰撞,电瓶车上一名男子被撞倒后卷入车底身体遭碾压不幸身亡。
  
    ●11月25日晚8时左右,丰庄路曹安路,一辆大型土方车沿丰庄路行驶至路口时,车速过快,与一辆摩托车相撞,摩托车司机遭重创身亡。
  
    ●11月24日清晨7时左右,吴中东路古宜路路口,一辆大型车辆在撞上一辆正在倒车的厢式货车,刮倒路旁交通信号灯柱,导致一名过路人头部被砸,当场身亡。
  
    ●11月23日10时30分左右,华江路北翟路路口,一名骑摩托车的40多岁男子被大型土方车撞倒后卷入车底,男子当场被碾压致死。
  
    ●11月22日下午3时许,浦东罗山路华夏东路口,一辆土方车因车速过快,将一辆电瓶车撞翻,40多岁的骑车男子被碾压当场身亡。
  
    ●11月21日下午3时许,天山路平塘路口,一辆土方车将正在过马路的阿婆刮倒在地,肇事司机居然自行开车逃跑。
  
    ●11月20日下午4时左右,龙华西路龙华路口,一辆疾驶的土方车与一辆助动车相撞,一名骑车男子头部遭碾压后不幸身亡。
  
    ●11月19日9时30分许,曹杨路枫桥路口,一名年逾80岁的老太被一辆土方车撞倒后卷入车底,当场死亡。
  
  ●11月17日上午8时30分左右,天山西路协和路,一辆混凝土搅拌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坐在摩托车后座上的一名年轻女子遭车轮碾压,不幸身亡。
  
  ●10月19日上午9时30分许,曹杨路枫桥路口,一名年逾80岁的老太在过枫桥路时被一辆右转弯的土方车撞倒后卷入车底,当场死亡。
  
  ●8月14日下午4时30分,徐汇区龙吴路华泾路路口,一辆右转弯的土方车撞倒一辆助动车,骑助动车的30多岁女子当场死亡。
  
   ●8月13日晚6时许,宝山区淞发路淞南路,一辆土方车与一辆自行车发生碰撞,骑车男子被土方车后轮轧到上身,当场死亡。
  
  ●7月25日晚9时30分许,共和新路临汾路口,一辆土方车在直行通过路口时,与一辆准备转弯的小轿车相遇,土方车避让不及侧翻,将小轿车压在底下,6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2名是儿童,所幸均无大碍。
  
  ●7月19日中午12时许,翔殷路白城南路口,一辆土方车与一辆助动车发生碰撞,助动车手因抢救无效身亡。
  
  ●7月10日早高峰时,祁连山南路云岭西路口,12辆车连环追尾,造成9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1人伤势严重。事发路口当时是红灯,事故原因是一辆混凝土搅拌车失控撞上前面等候信号的轿车。
  
  ●7月4日下午3时30分许,普善路芷江西路口,一辆土方车与电瓶车相撞,骑车男子被卷入车底碾压致死。
  
  ●7月3日晚6时许,沪青平公路高泾路口,一辆满载黄沙的土方车闯红灯撞断水泥隔离墩,将两辆助动车卷入轮下。两女子一人当场身亡,一人侥幸未伤。
  
  ●6月23日,广粤路汶水东路口,一辆右转弯的水泥搅拌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电动车上一人被卷入车底,死里逃生,车后2人受伤。
  
  ●6月15日晚8时30分许,浦东南路浦建路处,一辆右转弯的土方车将一辆助动车卷入轮下,骑车夫妇倒在血泊中,其中妻子被送至医院后不治身亡。
  
  ●6月14日上午9时30分许,一辆土方车在行驶至杨树浦路近宁国路口时,撞到两个小女孩,其中一个4岁的孩子当场死亡,另一个12岁的孩子从车底爬出,捡回一条性命。
  
  ●5月24日下午,浦东华东大道龙东路口,一辆土方车在行驶过程中,为避让另一辆土方车不慎倾斜,车上翻出大量泥土将一辆行驶中的小轿车埋住,轿车司机压在车内受重伤。
  
  ●5月23日晚9时许,中山南二路近大木桥路处,一辆933路公交车在行驶过程中,被一辆土方车从后猛烈撞击。发生追尾后,公交车内的30多名乘客中有将近一半受伤。
  
  ●5月3日下午4时30分许,沪太支路1090弄弄口,一辆土方车在疾驶中刮倒一辆自行车,造成骑车母女倒地,坐在后座上的一名11岁女孩遭碾压身亡。
  
  ●4月23日上午11时许,闵行区华江路近沙河桥一路口,一辆10吨重的混凝土搅拌车在转弯时将一对骑电瓶车的母女俩卷入车轮下碾压致死。据估计,妇女约30岁,女儿六七岁。
  
  ●4月16日早晨6时30分许,铜川路近岚皋路处一工地附近,一根水泥电线杆被搅拌车拽倒,砸死一名骑车人。
  
  ●2月21日上午,浦东新区华夏东路妙境路口,一辆急驶的土方车右转弯过快,撞倒一辆电动助动车,骑车夫妇被碾压致死。
  
  ●2月8日下午4时许,共和新路永和路口,一辆土方车右转弯时将一辆助动车撞倒在地,助动车上一男一女惨遭碾压,男子当即不治身亡,女子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
  
  ●1月20日上午9时许,一辆疾驶的水泥搅拌车在大渡河路怒江路口,将一名骑车的男子连人带车撞飞好几米。男子经救治,脱离生命危险。




11月30日 秀浦路、周园路路口,一辆搅拌车侧翻压扁一辆出租车,出租车司机和两名乘客死亡。

 人民网上海频道12月4日消息:

  工程车事故频发谁之责

  它们与普通的货运车不同,装载货物的重量多处于饱和状态,多数会发生超载的现象;它们车身高,体积大,转弯时驾驶员有视觉盲区,踩刹车后需更长时间才能停住车辆,也因此潜在危害更大——它们就是重型工程车——土方车或者搅拌车。

  12天连夺12条人命,重型工程车近期事故频频。

  谁来管理?

  交警部门说,他们只能查处违章,现有警力也不可能覆盖所有路口,24小时执勤;市绿化和市容局强调只负责土方车,土方车在路上在工地涉及形形色色的管理部门10多个,但管理部门越多扯皮的事情也越多;搅拌车涉及的管理部门更多也更杂,搅拌车名义上归市建交委管理,但建交委建筑业管理部门主要针对搅拌站的生产、工艺、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管,对于搅拌运输车本身并没有强制性的管理措施,更何况运送商品混凝土的搅拌车只有部分属于搅拌站,还有的属于专业的运输公司,更有的被私人买断自行聘请司机开车。

  貌似多头管理,实则存在多个监管盲区。

  秀浦路、周园路路口,一辆搅拌车侧翻压扁一辆出租车,出租车司机和两名乘客死亡。

  ●12月1日下午5时左右,浦锦路近芦恒路,土方车撞人,造成一名骑自行车的女子当场死亡。

  ●11月30日下午3时40分,浦东秀浦路周园路口,一辆水泥搅拌车和一辆“万通”出租车相撞,出租车内包括司机和两名乘客3人当场被压死。

  ●11月26日清晨7时45分,龙华路龙华西路路口,一辆水泥搅拌车将同向行驶的摩托车带倒,一名40岁左右的男性骑车者被卷入车下拖行10余米,当场死亡。

  ●11月25日上午10时30分,吴中路金汇路口,一辆水泥搅拌车与一辆同向行驶的电瓶车发生碰撞,电瓶车上一名男子被撞倒后卷入车底身体遭碾压不幸身亡。

  ●11月25日晚8时左右,丰庄路曹安路,一辆大型土方车沿丰庄路行驶至路口时,车速过快,与一辆摩托车相撞,摩托车司机遭重创身亡。

  ●11月24日清晨7时左右,吴中东路古宜路路口,一辆大型车辆在撞上一辆正在倒车的厢式货车,刮倒路旁交通信号灯柱,导致一名过路人头部被砸,当场身亡。

  ●11月23日10时30分左右,华江路北翟路路口,一名骑摩托车的40多岁男子被大型土方车撞倒后卷入车底,男子当场被碾压致死。

  ●11月22日下午3时许,罗山路华夏东路口,一辆土方车因车速过快,将一辆电瓶车撞翻,40多岁的骑车男子被碾压当场身亡。

  ●11月21日下午3时许,天山路平塘路口,一辆土方车将正在过马路的阿婆刮倒在地,肇事司机居然自行开车逃跑。

  ●11月20日下午4时左右,龙华西路龙华路口,一辆疾驶的土方车与一辆助动车相撞,一名骑车男子头部遭碾压后不幸身亡。

  ●11月19日9时30分许,曹杨路枫桥路口,一名年逾80岁的老太被一辆土方车撞倒后卷入车底,当场死亡。

  到底有哪些部门在管理土方车搅拌车?

  上海市公安局交通xx总队可以对各类行驶中的违章状况(比如超载、超速)等进行执法。

  上海市交通港口局主要对运输企业的资质、车辆资质、人员资质进行管理。土方车和搅拌车都属于经营性货运车辆,而根据《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上海市交通港口局是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行政主管部门。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对渣土企业的处置进行管理。土方车所在公司需向所在地区(县)市容环卫部门申报产生量和处置方案,取得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核发证件。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土方车运输中的渣土飞扬等违规情况进行管理。城管部门在其静止状态可检查其是否携带处置证。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对道路上部分搅拌车有管理权限。据了解,现在全市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有200多家,而运送商品混凝土的搅拌车有的属于搅拌站,有的则属于专业的运输公司,还有的被私人买断自行聘请司机开车,建筑业管理部门主要针对搅拌站的生产、工艺、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管。如果搅拌站的混凝土质量出现问题,建筑业管理部门可以做出对搅拌站降低资质甚至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对于搅拌车本身,建筑业管理部门并无强制性的管理措施。

  路上拦截一辆“灰头土脸”土方车有多难?

  城管部门表示,在抓违章嫌疑的土方车的实际执法过程中存在较大困难。由于对于正在行驶的运输车无权拦截,城管部门只能检查正好处于静止状态的运输车。

  对于正在行驶的运输车,城管部门无权拦截,必须联合交警部门共同执法,但在车流人流集中的马路上,交警即使能拦截“灰头土脸”的土方车,但警方执法必须讲究证据,因为超载开罚单,就必须说出超载多少,这样土方车还必须送到有关部门去称重,要让每部开在路上有超载嫌疑的车辆都去称重,显然又是不现实的。

  另外由于{dy}辆车被拦截后,往往会通过手机或对讲机向后面的运输车通风报信,因此一次执法能当场抓住的违章车并不多。

  为什么土方车装上行驶记录仪后仍违规?

  对于土方车的违规行使,上海陆续出台了相关规定,目前上海市有资质的土方车约2500辆,目前已经全部安装行驶记录仪,记录行驶途中的超载、违法情况及行驶路线、时间和处置地点。但全市还有1000辆左右无渣土运输资质的“xx”,并未安装行驶记录仪。很多“xx”在完成上海的运输项目后,便离开上海,管理部门很难掌控其行踪。

  另外还有一些“单枪匹马”的个体户通过挂靠在运输公司获取运输资质,但运输公司对其缺乏监管,导致其较少安装行驶记录仪。

  为什么土方车在小区附近肆意横冲直撞?

  不少市民质疑为何在一些住宅集中区,渣土车来往频繁,肆意横冲直撞尘土飞扬,无疑增加了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

  市容部门表示,多数正规土方车还是会按照规定线路行驶,避开繁忙路段和居民、学校集中区。

  不过,对于一些未取得资质的“xx”和通过“挂靠”获取资质的个体运输车,由于未安装行驶记录仪,不惧怕被记录下违规行为,为了抄近路,多拉快跑,不遵守指定的运输线路,而是直接从居民集中区驶过,目前这类车的违章状况较为突出。

  为何在严惩措施之下土方车还是顶风作案?

  上海目前对渣土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处置非常严厉:运输单位一年内发生3次车辆不密闭、偷乱倒或不运到指定场所等行为,取消其运输资格;严重违法违规者,将被吊销运输许可证。

  但目前申城渣土处置管理人员严重不足,市、区两级渣土管理人员只剩百余人,其中三分之一是兼职的,而城管部门由于涉及100多项各类处罚事项,人手有限,而全市现在从事建筑渣土运输的各种车辆却有约3000辆之多,运输从业人员超过8000人,其中外来务工人员占90%以上,且运输高峰集中在深夜,因此市容和城管部门很难对渣土运输违规行为及时全面地掌握。

  为什么土方车准入门槛低手续又很简单?

  从目前的情况看,一般来说,希望运输土方的企业可以先向运管部门申请行政许可,然后凭行政许可进行工商登记,然后去买车,再凭工商登记许可前往公安部门上牌照,{zh1}凭车辆行驶证去运管部门申领道路运输证。而除了以上三个条件,运管部门对于行政许可并没有企业资金上的相关规定。

  业内人士表示,这个门槛是很低的,所以现在这种土方车无证经营的情况其实是非常少见的。这也就是说,只要企业有一个人一辆车,就能申请到货运经营的资质,当然如果要从事渣土运输,还需要再获得市容环卫部门颁发的另一项行政许可,即建筑垃圾、渣土处置证,“无证经营的话,如果被查到还要处罚,而办个手续又很简单,所以很少有货运车是没有经营资质的。”

  为何交警部门难以统计土方车事故记录?

  货运经营的车辆运输证和从业人员资格证都是全国通用的,并不是必须在上海申请才能上路,外省市下发的道路运输证也可以在上海使用。

  业内人士表示,现在上海从事货运经营的车辆大多都是上海本地的,但从业人员中,一半以上都是外省市的。虽然根据要求,外省市车辆到上海来从事货运经营需要备案,但事实上,前去运管部门备案的非常少,几乎没有。

  为什么交警集中整治不能xx土方车违章?

  据初步统计,今年开始,上海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针对土方车的集中整治不下20次。与此同时,各区县还在自己辖区的范围内每月开展2次左右的区域性整治。

  但是高压态势的集中整治并没有从根本上xx土方车的违法行为。而现实中,往往是有大范围的集中整治时,土方车司机会稍有收敛,但一旦他们觉得“风声”过去,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其违法行为又会立即故态萌生。

  对此,警方也表示了自己的无奈,“集中整治不是全覆盖的,像我们对于醉酒驾车的整治,可谓声势浩大,但是仍然每天能抓到醉酒驾车者。土方车违法也是一样,我们大力抓大力管,但是仍有‘顶风作案’的人。”其实,靠处罚的管理,从根本上来说只是治标的方法,却不是治本的解决之道。

  同时,目前,受警力限制,交警部门也不可能24小时覆盖全路段,而大范围的集中整治更不可能天天搞。“我们会根据调研,侧重在土方车违法行为多发的时间和路段开展整治,但假设集中整治一个月一个区搞了四五次,每次设卡盘查的路段是三到五个,但一个月一共有30天,城市道路更是数不胜数。以我们查获的违规车和现实中真正发生的违法行为来比较的话,我们能查获的违法行为毕竟是有限的。”

  为什么对违章车所在企业不会吊销执照?

  根据《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道路运输经营者在经营活动过程中,因情况变化丧失或者部分丧失规定的经营条件,仍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另外,《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也规定了一些需吊销经营许可证的违规行为,如强行招揽货物等行为情节严重的。

  业内人士表示,上海好像没有出现过吊销企业货运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一方面,并没有相关的撤销货运经营行政许可的具体程序,而另一方面,由于取得这一行政许可的门槛太低,即使吊销其许可证也没有太大效果,还是这辆车,这个驾驶员,很容易就能以另外一个企业的名义,重新申请经营资质。

  一辆土方车或搅拌车造成交通事故,相关部门只能对车辆司机进行相应惩罚,而对于车辆所属单位不能作出任何惩治措施,这就造成土方车或者搅拌车可能就在交通肇事后,擦干血迹继续上路。

  为什么各部门不联合召开整治联席会议?

  事实上,上海市在整治xx时,就建立“整治非法营运车辆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涉及的多个部门,共同整治xx。

  但在土方车搅拌车连出事故之后,多个部门依然没有共同行动,依然是有的部门在整治,有的部门在观望。据了解,类似联席会议制度需要有市政府层面牵头成立,或由某个部门牵头来成立,但虽然涉及部门众多,事故影响巨大,依然没有部门主动提出牵头成立类似的多部门互动的长效机制。

  工程车整治·观点浦兴祖:多头管理是管理失控的根源

  东方早报记者 石毅

  土方车、搅拌车,表面上看从工地到卸点“两点一线”,却涉及十几个部门管理,每个部门管一小块,却还是没有管好,这就是一个老问题——政府管理体制和机构配制问题。

  针对近日土方车、搅拌车等重型工程车事故频发问题,复旦大学公共行政系教授、上海市行政管理教学理论研究会副理事长浦兴祖作出上述表示。

  多头管理

  容易造成管理真空

  浦兴祖说,政府管理要讲专业性,可是专业性讲了很多年,却发现部门越分越多,过细以后就出现一个事情有不同的机构管,有时候大家都去管,有时候大家都不管,前者造成行政资源浪费,后者形成管理真空。

  近几年从国务院到地方政府,都在搞大部制改革,为推进政府事务综合管理与协调,把相近的职能归到一个比较大的机构,而不是分得太细,从而{zd0}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大部制改革并不是不讲专业性,而是要在一个大机构里划分细的专业,通过一个机构中不同部门的协调把一个事情管起来、管好。这样宽口径的机构内部协调比不同机构的协调容易得多。

  这样的管理思路在国外也有类似的例子。比如一些国家强调整体性治理、无间隙政府,就是为了防止出现管理的真空。

  但是大部制也不是灵丹妙药,不论怎么搞大部制,总还会涉及不同部门协调的问题。这就要建立常规性和应急性的协调机制。

  联席会议

  防止出现管理真空

  以土方车事故频发来说,比如这几年工地施工多,土方车上路多,政府部门就应该有所预见,各个部门之间召开联席会议,这种联席会议通常由分管的副市长牵头,召集所有相关部门,共同制定解决问题的步骤和方法。如果联席会议讨论的问题长期性地存在,就要形成制度,以防止出现管理真空。有时候,一个联席会议还涉及几个不同的分管副市长,那么就要有几个分管副市长共同召开会议,市长之间也有协调问题。

  当然,如果问题不具有长期性,或者集中在一段时间出现,而政府没有预见,就要召开应急性的联席会议来解决问题。

  如果政府没有对土方车事故有所预见,而现在已经出现多起事故的时候,就应该马上站出来召开联席会议,要分析这是短期还是长期的问题,如果是长期问题,就要制定制度化的解决之道,而不是一拖再拖,让人对政府的管理能力打问号。裴蓁:大家都是主管部门而非有关部门

  东方早报记者 俞立严

  “我请你改一个字,不是有关部门,而是主管部门,有关有关,到{zh1}就是相互推诿。”昨天,市人大代表裴蓁对记者说,对于近期上海土方车引发一系列恶性事故,他认为现在已经到了沪上各直接主管的政府部门必须尽快重拳出击、联合打击的时候了。

  “我打个比方,建交委是管全市工地的,它不出场,怎么管?”裴蓁代表直言,土方车的管理牵涉到上海多个政府部门,不能说一个部门不愿意出面来管,就以这件事情需要有关的多个部门协调来做借口,“过去没有协调好,现在就应该马上协调好”。

  在裴蓁代表看来,土方车野蛮驾驶本来就是一大公害,现在又接二连三发生事故伤及无辜,更是又添了一大罪。裴蓁代表认为,其背后有着很多不可告人的东西,比如超载,装载本身并不由司机亲自执行,但是司机如果知道超载就有权拒载,另外,监理公司也可能存在狼狈为奸的情况。对于这些,上海主管部门都应该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而不是相互推诿。

  对于土方车管理中存在的根本问题,裴蓁代表表示,主管部门应各就各位,像打击xx那样,在统一协调下坚决地协同执法。 一辆土方车的管理链条

  申请货运经营许可证

  企业先招聘一个有货运相关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再买一辆车(也可以在取得货运经营许可证后买车),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比如要有操作规程、车辆修理、岗位责任等规定。

  具备这三个条件之后,企业就可以凭相关证明材料向本市运管部门申请货运经营许可证,然后凭经营许可去工商部门登记,再凭工商登记许可前往公安部门上牌照,然后凭车辆行驶证去运管部门申领道路运输证。

  申请渣土运输许可证

  同时,渣土运输公司需要向本市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申请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许可证,获得环卫部门核发的证件后,统一标志,统一安装、使用记录路线、时间和处置地点的行驶记录仪。

  此外,产生工程渣土的单位在委托渣土运输公司之前,需要先向所在地区(县)市容环卫部门申报产生量和处置方案,并取得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然后,产生工程渣土单位委托渣土运输公司进行垃圾处理。车辆上路由交警和城管联合管理

  之后,运输车辆携带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上路行驶,如果产生泄漏、散落或者飞扬的,由交警责令停止行驶,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立即xx,拒不xx的,代为xx,处以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城管部门在其静止状态可检查其是否携带处置证,在行驶途中则必须联合交警配合拦车后检查,未携带处置证可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未安装行驶记录仪者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未按照规定的区域、时间行驶的,由交通运输、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通过民警执勤和电子xx监控,交警部门将对发生违法行为的土方车进行管理和处罚。车辆在工地由运管部门和交通执法部门管理

  此外,运管部门和交通执法部门对土方车的企业经营资质、道路运输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进行检查,对于货运经营者在经营活动过程中,因情况变化丧失或者部分丧失经营条件,仍从事经营活动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交通执法总队、区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有车辆无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从事货运经营活动的,可暂扣其营运车辆。


郑重声明:资讯 【世博拒绝“吃人”土方车沪人大代表提议加大整治力度】由 发布,版权归原作者及其所在单位,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企业库qiyeku.com)证实,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若本文有侵犯到您的版权, 请你提供相关证明及申请并与我们联系(qiyeku # qq.com)或【在线投诉】,我们审核后将会尽快处理。
—— 相关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