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律师严义明要求国家财政部和发改委公开四万亿经济刺激计划进展情况,及财政预算和决算信息。财政部拒绝公开中央预算、决算草案;对于公开4万亿投资详情,发改委至今没有回复。(2009年2月10日东方网)
国务院在公布中央财政4万亿投资计划后,“4万亿”一词成为民众热议的话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相信今天,大家在看了这则新闻后,“4万亿”的话题将再度被热议,但热议的内容已是一方面为上海律师严义明的所作所为击节叫好,一方面为财政部等政府部门的“拒绝公开”拍案而起。
应当说,拒绝公开4万亿投资详情的做法有违民心。这样做不仅违背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还剥夺了公民应该享有的知情权和对国家公共财政的监督权。在此情形下,笔者不禁要问,严义明律师能“撬开”财政部等政府部门的嘴吗?
从新闻中,我们得知,严义明律师分别向国家财政部和发改委提交了要求信息公开的申请,其中包括审批申请各类项目的清单、四亿元资金来源情况的清单、以及已经通过审批的具体投资项目清单和具体预算金额。应该说,此类信息并没涉及到国家机密,但还是得到“不宜对外公开”的答复,而“不宜对外公开”的原因是中央预算、决算草案需要经过全国人大的审查和批准,在批准前“不宜对外公开”。
对此,严义明律师质疑,如果能提前列表公开这些需要审查和批准的财政信息,不是更有助于全国人大代表有充足时间阅读、讨论、分析相关报告吗?
财政部等部门不知看没看到严义明律师的上述质疑,对此会不会给予答复?不过,严义明律师也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如果再没回复,他将考虑采取下一步的法律行动,必要时将提起行政诉讼。
笔者为严律师锲而不舍,追求法律信仰的行为所钦佩,但同时也感到悲哀。政府部门对于民众的合理要求,为何“推来推去”、 “不作正解”!政府部门对于民众的疑惑,为何懒怠“多费口舌”,不愿阐释!法律的权利何时才能变为现实的权利,正真被公民所拥有!
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是国家以法律形式给予的,公民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样需要国家给予。(杨海东 原文题为:严律师如此“严逼”是谁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