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粮食收购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力争受灾农民减产不减收,(吉林)省粮食局日前作出安排和部署。
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省粮食局制定了《吉林省2009年稻谷{zd1}收购价执行预案》,如稻谷市场收购价每市斤低于0.95元(国标三等),立即启动稻谷{zd1}收购价执行预案,敞开收购农民手中稻谷。认真落实国家临时储存玉米、大豆收购政策,与省有关部门根据各地粮食产量和商品量,科学分解收购计划,合理布设收购库点,努力满足农民售粮需求,不拒收、不限收、不停收。
广泛宣传收购政策。{dy}时间发布、解释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内容,公布政策性粮食收购库点名单,让广大农民了解收购政策,知晓收购库点,就地就近、省时省力卖“明白粮”。
加强信息服务。在粮食主产市、县和重点城市建立粮油市场监测点,收集市场粮油价格信息,通过省粮食局网站和其他方式及时发布粮食信息,分析预测粮食供求变化形势和价格走势,引导农民把握时机,适时售粮。
全面实行粮食质量新标准。针对今年国家实施新的稻谷、玉米和大豆质量标准,粮食企业公开粮食质量标准,做到标准上墙、价格上榜、样品上柜;发动粮食质检部门专业人员,深入乡村向农民讲解粮食质量新标准。采取有效措施,使新粮收购全部执行新标准。
营造方便农民售粮环境。指导和督促国有粮食企业积极入市收购,强化为农民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方便农民售粮。同时,引导和鼓励其他粮食经营企业、加工转化企业和农民经纪人等各类粮食主体入市收购,为农民提供多种售粮渠道。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维护收购市场秩序。重点查处企业不挂牌收购、不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压级压价、变相克扣以及给农民“打白条”问题。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对发现违法违规的,严肃处理。处理结果将向社会有关方面反馈。省粮食局和9个市州粮食部门全部设立举报电话,专人值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