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来源: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www.moh.gov.cn                         2010-03-26   13:54:3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指导并规范医疗机构手术安全核查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一、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xx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分别在xx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手术,其他有创操作可参照执行。

三、手术患者均应配戴标示有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标识以便核查。

四、手术安全核查由手术医师或xx医师主持,三方共同执行并逐项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

五、实施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

(一)xx实施前:三方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依次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情况、手术部位与标识、xx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情况、患者过敏史、xxxx皮试结果、术前备血情况、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等内容。

(二)手术开始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手术方式、手术部位与标识,并确认风险预警等内容。手术物品准备情况的核查由手术室护士执行并向手术医师和xx医师报告。

(三)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实际手术方式,术中用药、输血的核查,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确认患者去向等内容。

(四)三方确认后分别在《手术安全核查表》上签名。

六、手术安全核查必须按照上述步骤依次进行,每一步核查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不得提前填写表格。

七、术中用药、输血的核查:由xx医师或手术医师根据情况需要下达医嘱并做好相应记录,由手术室护士与xx医师共同核查。

八、住院患者《手术安全核查表》应归入病历中保管,非住院患者《手术安全核查表》由手术室负责保存一年。

九、手术科室、xx科与手术室的负责人是本科室实施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dy}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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