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疆电厂烟气脱硝(SCR)系统EPC总承包招标
招标编号:GXTC-1003024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所属地区:天津
受委托,对天津北疆电厂一期工程2×1000MW超超临界机组烟气脱硝(SCR)系统E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资金来源:20%资本金,80%融资。资金来源已落实。
2. 招标范围:本标的招标范围为2台套单机容量1000MW等级超超临界燃煤机组烟气脱硝(SCR)系统EPC总承包。
工作内容包括:
1)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
2)提供项目所需全部设备和材料;
3)负责建筑工程(含地基处理)施工、安装工程施工,现场技术服务、调试、验收、培训、保修等;
4)与已建工程的接口。
3. 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
A)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必须具有:
1) 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备履行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及以上。
2) 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 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相当于ISO9000系列标准)和有效的质量认证证书。
4) 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设备供货、建筑和安装工程施工和管理、调试管理、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 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7) 不是联合体投标。
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9) 对投标人的合格分包人(若有)要求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a.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有效的质量认证证书。
b.不允许分包人再分包。
c.分包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10) 投标人有技术支持方的,须满足如下条件:须与其国外技术支持方签订了相应的转让、共享或类似形式的协议;并须提供在现在和以后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技术能够得到国外技术支持方支持的书面承诺。
11) 投标人及其分包人在近3年内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分包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
12) 投标人及其技术支持方(若有)和其分包人必须没有*或欺诈行为;近三年投标、履约中必须没有违背本招标文件纪律与保密的规定。
13)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B)业绩要求
投标人的具体业绩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2台3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烟气脱硝装置总承包工程的投运业绩和良好的运行记录。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以上投运业绩要求投标商出具业绩合同复印件及相应的(由业主方或第三方提供的)投运时间证明。
4.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文件时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移动电话、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
5.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0年4月28日起至2010年5月6日止,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1) 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2) 投标单位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3) 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6.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
7. 现场勘察: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考察。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0年5月18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联系人: 牛 丽
手机:13466627831
电话:010-63836586 5111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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