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党的强农惠农政策_天语_新浪博客

2010-03-30 09:45  来源: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

 1.党中央、国务院对今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

  2009年是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十分困难的一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迎难而上,扎实工作,广大农民群众辛勤耕耘,巩固和发展了农业农村经济好形势。粮食生产再获丰收,连续6年实现增产,产量达到10616亿斤;农民收入连续6年较快增长,人均纯收入达到5153元,比上年实际增长8.5%。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赢得了战略主动,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了基础支撑。

  2010年是完成“十一五”规划任务、谋划“十二五”发展的关键一年,是巩固发展当前农业农村经济好形势的关键一年。当前,我国农业的开放度不断提高,城乡经济的关联度显著增强,气候变化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日益加大,农业农村发展既具备有利条件,也面临新的挑战,特别是促进农业生产上新台阶的制约越来越多,保持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难度越来越大,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要求越来越高,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任务越来越重。

  面对新的形势和挑战,2010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今年农业农村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努力确保粮食生产不滑坡、农民收入不徘徊、农村发展好势头不逆转;今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把改善农村民生作为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内容,把扩大农村需求作为拉动内需的关键举措,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任务,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推进城镇化作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持久动力,按照稳粮保供给、增收惠民生、改革促统筹、强基增后劲的基本思路,毫不松懈地抓好农业农村工作,继续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新的贡献。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农业部提出2010年要稳定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优化农业农村经济结构,着力构建现代农业支撑体系,加快农业科技进步,促进农村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到“两个千方百计”和“两个努力确保”,即千方百计保持粮食产量稳定在1万亿斤以上,千方百计保持农民收入增长在6%以上,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巩固和发展当前农业农村经济好形势,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提供有力支撑。

  2.国家大幅度增加对农业农村投入

  贯彻落实2010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2010年国家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突出重点,优化结构,进一步增加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对“三农”投资规模达到936.6亿元。重点支持两个方面:

  一是农村水电路气房等民生工程495亿元,包括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电网、农村公路、农村沼气工程、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少数民族地区游牧民定居工程、农村小水电工程、农村邮政和农林水血防工程等。这些民生工程的建设,将有效改善农村的生活条件,提升农民的生活质量。

  二是农业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等441.6亿元,具体包括大型灌区节水改造、新增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动物防疫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粮油储存设施、退耕还林工程和xx草原退牧还草、生猪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植保工程、种养业良种工程、渔政渔港、保护性耕作、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草原防火以及油料、糖料生产基地、旱作节水农业示范基地和新疆棉花基地等。通过实施以上设施建设,将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3.完善农业补贴制度

  目前,我国的农业补贴政策主要包括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简称为“四补贴”。2009年,中央财政安排种粮农民直接补贴190亿元、农资综合补贴756亿元、良种补贴198.5亿元、农机具购置补贴130亿元,对调动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0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补贴,补贴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到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具体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建立和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制度,根据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变动,遵循“价补统筹、动态调整、只增不减”的原则及时安排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合理弥补种粮农民增加的农业生产资料成本。2月4日,中央财政已将2010年的两项补贴共867亿元预拨地方,力争在春耕前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直接兑付到农民手中。良种补贴方面,水稻、小麦、玉米、棉花、东北和内蒙古的大豆、长江流域10个省市和河南信阳、陕西汉中和安康地区的油菜实行全覆盖;早稻、小麦、玉米、大豆和油菜每亩补贴10元,中晚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水稻、玉米、油菜补贴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方式,小麦、大豆、棉花可采取统一招标、差价购种补贴方式,也可现金直接补贴,具体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同时2010年中央财政将进一步扩大马铃薯原种生产补贴面积,在藏区将启动青稞良种补贴,在部分花生产区启动花生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方面,补贴范围继续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补贴标准维持购机价格的30%、单机补贴上限5万元不变,补贴机具种类涵盖12大类45个小类180个品目,在此基础上各地可再自行增加20个品目。3月1日,中央财政先期预拨了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286亿元,确保各地春耕生产需要。

  4.继续提高粮食{zd1}收购价

  实行粮食{zd1}收购价政策,是国家调节粮食供求关系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农民种粮的有效政策。2004年以来,国家不断完善粮食{zd1}收购价政策,并逐步提高小麦、稻谷{zd1}收购价,扩大了收购范围,合理安排收购时间,促进了粮食市场稳定,保护了农民利益,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

  为进一步加大对种粮农民的支持力度,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发展,国家决定从今年新粮上市起适当提高主产区2010年生产的小麦、稻谷{zd1}收购价水平。每50公斤白小麦(三等,下同)、红小麦、混合麦{zd1}收购价分别提高到90元、86元、86元,比2009年均提高3元;每50公斤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稻、粳稻{zd1}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93元、97元、105元,比2009年分别提高3元、5元、10元。

  提高2010年小麦、稻谷{zd1}收购价,将有利于补偿粮食生产因农资价格上升而增加的成本,促进农民种粮收益稳步增长,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发展。这次稻谷总体提价幅度略大,有利于进一步发展稻谷生产,特别是引导农民扩大优质稻生产,改善稻谷生产结构,更好地满足消费者不断增长的需求。

  5.适时采取玉米、大豆、油菜籽等临时收储政策

  实行临时收储政策,是国家调控玉米、大豆、油菜籽等农产品市场的重要手段。2008年以来,针对部分农产品出现的价格下跌及卖难现象,国家适时出台了玉米、大豆、油菜籽等临时收储政策,支持企业积极参与收储,健全国家收储农产品的拍卖机制,解决了部分农产品销售问题,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了农产品生产稳定、市场稳定。

  为做好东北地区粮食收购工作,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国家决定于2009年12月1日-2010年4月30日,在东北地区实行玉米、大豆临时收储政策。玉米(国标三等)临时收储价格为内蒙古自治区和辽宁省0.76元/斤,吉林省0.75元/斤,黑龙江省0.74元/斤,大豆(国标三等)临时收储价格为1.87元/斤;引导东北大豆压榨企业入市收购,并给予指定大豆压榨企业和中储粮总公司一次性费用补贴0.08元/斤;鼓励南方饲料消费大省积极到东北产区采购玉米,中央财政根据实际到货数量(折合标准水分)给予0.035元/斤的一次性费用补贴。

  今年继续实施大豆、玉米临时收储政策,让广大农民吃了一颗“定心丸”;对农民愿意交售的粮食不限收、不拒收,实行敞开收购,将有利于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农民均衡有序售粮;保持临时收储价格基本稳定,对大豆和玉米市场价格提供了底部支撑;通过财政适当补助等方式鼓励多元主体入市收购,减轻了政府收储压力,也为企业收购和生产创造了条件。

  6.改善农村金融服务

  改善农村金融服务事关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近年来,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农村金融服务有所改善。但是,城乡金融资源配置不平衡的局面并没有根本改变,农村基层金融网点不足,涉农xx比例太低,农村抵押担保机制还不健全,农村金融仍不能有效满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需要。为此,今年中央1号文件对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做出了重大部署,明确要求加快推进农村金融制度创新、机构创新和产品服务创新。

  一是完善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激励机制。加强财税政策与农村金融政策的有效衔接,落实和完善涉农xx税收优惠、定向费用补贴、增量奖励等政策,进一步完善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xx的考核办法,以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农业农村xx。1号文件还要求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今年都要进一步增加涉农xx投放。这些政策有利于增强金融机构支农动力,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三农”,逐步增加涉农xx比重。

  二是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发展小额信用xx和联户xx,不断扩大小额xx投放,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多样化的小额信贷产品,努力满足农民小额信贷需求。拓展农业发展银行支农领域,大力开展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信贷业务,以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投入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农业发展基础。

  三是扶持发展农村小型金融机构。为提高农村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增强农村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继续扩大农村金融市场准入,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设立适应农村需要的各类新型金融组织,加快培育村镇银行、xx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有序发展小额xx组织。支持偏远地区新设农村金融机构,三年内xx基础金融服务空白乡镇,确保偏远农村地区所有居民都能享受到基本金融服务。

  7.完善农业保险补贴政策

  自国家开展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以来,农业保险的投入不断加大、品种不断增加、范围不断扩大,为有效化解农业灾害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2009年,中央财政共安排保费补贴资金预算79亿元,比上年增加近60%;农业保险共支付赔款102亿元,为2186万户次的受灾农户提供了保险补偿。但是农业保险机制还不完善,补贴的品种和范围还有限,巨灾风险防范机制还未建立。为此,今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要加快发展农业保险,从四个方面完善现行农业保险政策:

  一是积极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品种和范围。开展试点以来,实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省份已达16个,补贴品种包括玉米、水稻、小麦、棉花等大宗农作物,大豆、花生、油菜等油料作物,以及能繁母猪和奶牛等重要畜产品。今后,中央还将继续增加农业保险试点区域,增加农业保险试点品种,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使更多的农民能享受到农业保险的保障。

  二是加大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保费补贴力度。现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要求地方财政提供配套资金,但中西部地区农业大省(市、县)多数财政实力较弱,补贴资金到位难,影响了保费补贴政策的实施,因此,这次1号文件提出要加大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保费补贴力度,降低地方财政分摊保费补贴的比例,以减少中西部地区的资金压力,鼓励地方发展农业保险。

  三是鼓励各地对特色农业、农房等保险进行保费补贴。近年来一些地方以发展当地特色经济为重点,积极开展蔬菜、橡胶、糖料等特色作物类保险,以服务“三农”为重点,积极开展农房、小额保险等涉农保险业务,受到农民普遍欢迎。中央鼓励地方继续开展特色农业、农房等保险业务,并将这些保险纳入保费补贴范围。

  四是健全农业再保险体系和建立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近年来我国农业气象灾害呈突发频发重发态势,造成的风险远大于普通保险行业,必须通过再保险将巨灾保险分散出去,确保农业保险系统运行安全。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建立农业再保险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公司参与农业再保险,今后还将加强财政支持,通过设立巨灾风险准备金等方式建立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8.加大家电下乡实施力度

  家电下乡补贴政策于2007年12月在山东、河南、四川开始试点,2008年12月1日扩大到12个省(区、市),2009年2月1日推广到全国,是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带动工业生产,促进消费拉动内需的一项重要举措。

  家电下乡补贴政策在各地区实施的时间统一暂定为4年。对农民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家电产品,国家给予产品销售价格13%的财政补贴。享受补贴的每类家电下乡产品每户农民限购2台(件)。补贴产品种类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手机、电脑、热水器(含储水式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空调、微波炉、电磁炉等9大类产品。补贴兑付根据各地实际可采取农民申领、乡镇财政所审核兑付等不同方式。

  2010年,国家进一步加大了家电下乡实施力度。一是大幅度提高家电下乡产品{zg}限价。彩电、手机{zg}限价提高1倍,冰箱等7类产品{zg}限价提高25%-75%,对现行限价内的产品继续实行13%的补贴标准,超出限价的实行定额补贴。二是大幅度增加家电下乡产品种类。目前正向社会公示新一轮家电下乡产品招标结果,新增产品型号近万种。各地还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增选一个品种纳入补贴范围。三是扩大家电下乡产品补贴对象。从今年1月1日起将补贴对象扩大到国有农林场(区)职工。据有关部门统计,2009年登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量3450万台,销售金额647亿元,已补贴金额75.4亿元。

  家电下乡补贴政策顺应农民消费升级的趋势,运用财政、贸易政策,引导和组织工商联手,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性能可靠、质量保证、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有力地拉动了农村消费需求,提高了农民生活质量,促进了农村生产和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9.支持农民建房

  按照2010年中央1号文件的要求,国家将把支持农民建房作为扩大内需的重大举措,通过安排国家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鼓励引导支持农民依法依规建设自有住房。

  一是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为解决好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进一步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国家从2009年开始实施中央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项目。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农户。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中央和地方政府补助为辅,并通过银行信贷和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集。2009年已安排中央投资40亿元,支持了陆地边境县、西部地区民族自治地方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贵州省全部县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边境一线团场79.4万农村贫困户完成危房改造,其中东北、西北和华北等三北地区试点范围内1.5万农户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开展建筑节能示范。2010年国家将继续安排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25亿元,在总结2009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是游牧民定居工程。为了促进牧区游牧民转变传统的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产生活方式,保护草原生态环境,促进草原畜牧业持续发展,提高农牧民生活水平,国家从2001年开始率先在西藏自治区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2008年起将实施范围扩大到西藏、内蒙古、四川、云南、青海、甘肃、新疆等7省区的民族地区。截至2009年底,累计安排中央投资29.4亿元,定居游牧民11.7万户。2010年国家将安排中央投资15亿元,继续支持上述7省区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定居房、贮草棚和牲畜棚圈等。

  三是农垦危房改造工程。为解决农垦职工群众住房困难,国家将农垦危房改造纳入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范围。2008年第四季度,黑龙江、海南、广东、云南四垦区启动农垦危房改造项目;2009年实施范围增加了内蒙古海拉尔和大兴安岭两垦区。截至2009年底,累计安排中央投资19.5亿元,在六垦区支持危房改造25.8万户。2010年国家将安排中央投资14亿元,继续支持部分垦区实施危房改造。

  10.增加产粮大县奖励

  为改善和增强产粮大县财力状况,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2005年中央财政出台了产粮大县奖励政策。政策实施以来,中央财政一方面逐年加大奖励力度,一方面不断完善奖励机制。2009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规模达到175亿元,奖励县数达到1000多个。为鼓励地方多产粮、多调粮,中央财政依据粮食商品量、产量、播种面积各占50%、25%、25%的权重,结合地区财力因素,将奖励资金直接“测算到县、拨付到县”。对粮食产量或商品量分别位于全国前100位的超级大县,中央财政予以重点奖励;超级产粮大县实行粮食生产“谁滑坡、谁退出,谁增产、谁进入”的动态调整制度。自2008年起,在产粮大县奖励政策框架内,增加了产油大县奖励,每年安排资金25亿元,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突出重点品种、奖励重点县(市)”的原则确定奖励条件,全国共有900多个县受益。为更好地发挥奖励资金促进粮食生产和流通的作用,中央财政建立了“存量与增量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奖励机制,要求2008年以后新增资金全部用于促进粮油安全方面开支,以前存量部分可继续作为财力性转移支付,由县财政统筹使用,但在地方财力困难有较大缓解后,也要逐步调整用于支持粮食安全方面开支。同时规定,奖励资金不得违规购买、更新小汽车,不得新建办公楼、培训中心,不得搞劳民伤财、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2010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产粮大县奖励力度,进一步完善奖励办法,稳步提高粮食主产区财力水平,调动其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11.建设高标准农田

  我国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耕地质量总体不高,已成为制约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瓶颈。我国现有耕地中,中低产田约占2/3,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加快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对于进一步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增强农业抗灾减灾能力,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和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此,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大力建设高标准农田。

  2010年,国家将在《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确定的粮食生产核心区和非主产区产粮大县,按照分工协作、连片推进的原则,加大中央基本建设资金、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土地整治和中长期政策性xx等方面资金对基本农田建设投入力度,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土地平整、机耕道、农田林网等工程建设,扩大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规模和范围,积极推广保护性耕作和旱作农业示范技术,加快将中产田建成旱涝保收的高产田、把低产田改造成产量稳定的中产田,努力在北方地区建设一批80万亩以上、在南方地区建设一批50万亩以上的区域化、规模化、集中连片的商品粮生产基地。

  通过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能够大幅增加全国高产稳产农田比例,改善我国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提高土、肥、水资源利用率和耕地综合生产能力,缓解耕地与水资源短缺压力,有效提升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

  12.扶持菜篮子产品标准化生产

  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是从根本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途径。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推进菜篮子产品标准化生产”,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对标准化创建工作做出了明确部署,这是在总结高产创建活动经验的基础上推出的又一重大举措,将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大规模开展“菜篮子”产品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集中创建一批蔬菜水果茶叶等园艺产品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建设,组织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创建一批各具特色的标准化示范基地,通过标准化示范园(场)的建设,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标准化水平,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二是以农兽药残留标准为重点,制修订450项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加快构建统一、科学、合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组织各地制定配套的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鼓励农业企业、生产基地和有条件的协会、专业合作社,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技术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经营或行业自律的依据。

  三是大力发展“三品一标”,今年计划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1万个,登记保护地理标志农产品200个。通过这项工作,认定、培育一批优质xx农产品,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

  13.完善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是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基础性工作。2004年以来,中央连续出台的7个1号文件,都对畜禽防疫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政策进一步完善,为做好防控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完善扑杀补贴政策,推进基层防疫体系建设,健全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我国目前已形成以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畜禽疫病扑杀补贴、基层防疫工作补助为主要内容的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强制免疫疫苗由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财政部门进行政府招标采购。兽医部门逐级免费发放给养殖场(户)。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按比例分担,养殖场(户)无需支付强制免疫疫苗费用。这既保证了国家强制免疫政策的全面落实,又保障了广大养殖场(户)的利益。

  畜禽疫病扑杀补贴政策。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发病畜禽和布病、结核病检测阳性奶牛实施强制扑杀。对因重大动物疫病扑杀染病畜禽给养殖者造成的损失予以补贴,补贴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这既有利于防止重大动物疫病扩散,又能减少因扑杀染病畜禽给养殖者造成的损失。

  基层防疫工作补助政策。为支持基层动物防疫工作,中央财政对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实行经费补助。补助经费用于对基层动物防疫人员承担的为畜禽实施强制免疫等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经费的补助,重点用于强制免疫注射工作经费支出。

  2009年,中央财政共落实强制免疫经费23.78亿元、扑杀补贴资金1.87亿元、基层防疫补助经费6.5亿元,为构筑有效免疫屏障,减少疫情发生几率,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提供了有力保障;为调动农牧民防疫积极性、减少疫情损失提供了重要支持;为提高村级防疫员待遇,稳定基层防疫队伍,提高工作积极性提供了物质基础。2009年,全国重大动物疫情下降到近年来的{zd1}水平,动物产品卫生安全状况总体较好。

  2010年,围绕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不发生重大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两大工作目标,农业部将继续坚持和完善强制免疫补助、强制扑杀补贴、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政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提高疫苗补助、扑杀补贴标准,扩大强制免疫和扑杀补贴覆盖面,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与国家疫病防控策略有机结合的防控投入长效机制,为巩固发展当前农业农村经济好形势做出积极贡献。

  14.完善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

  为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减少鲜活农产品损失、保障城镇鲜活农产品供给,促进农民增收,2005年交通部、农业部、公安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纠风办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全国高效率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2006、2009年分别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五纵二横”绿色通道网络实现省际间互通和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有关文件。

  “绿色通道”政策的主要内容是:确定以国道网为基础,结合主要鲜活农产品的流量和流向,在全国建立布局为“五纵二横”的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网络,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同时,要求各省(区、市)结合本地实际,加快构建区域性“绿色通道”,建立由国家和区域性“绿色通道”共同组成的、覆盖全国的“绿色通道”。“绿色通道”政策中道路范围包括全国“五纵二横”绿色通道网络。五纵:银川—昆明、呼和浩特-南宁、北京—海口、哈尔滨—海口、上海—海口。二横:连云港—乌鲁木齐、上海—拉萨。按照2006年中央1号文件“要完善全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实现省际互通”的要求,与“五纵二横”绿色通道线路平行的已建成高速公路也纳入了绿色通道道路范围。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鲜活农产品是指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及蜜蜂(转地放养)等。

  截至2009年底,全国“五纵二横”绿色通道网络总里程达到4.5万公里,基本贯通全国31个省(区、市),实现了省际互通,连通了全国29个省会城市,71个地市级城市,覆盖了全国所有具备一定规模的重要鲜活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销售市场。各省(区、市)也结合本地实际和地域特点,建立了具有区域特点的农产品公路运输“绿色通道”。据有关部门统计,自2005年以来全国共减免通行费277亿元,在鼓励鲜活农产品流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新时期农村改革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15.支持优势农产品生产和特色农业发展

  加快推进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大力发展特色农业,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是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的重要举措,是增强农产品竞争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有效手段。围绕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农业部将加快实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支持特色农业发展。

  加快实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按照新一轮《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的要求,突出粮食优势区建设,重点抓好优质棉花、糖料、优质苹果等基地建设,积极扶持奶牛、肉牛、肉羊、猪等优势畜产品良种繁育,支持优势水产品出口创汇基地的良种、病害防控等基础设施建设,建成一批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培育一批在国内外市场有较强竞争力的农产品,建立一批规模较大、市场相对稳定的优势农产品出口基地,培育一批国内外公认的农产品xxxx。

  深入开展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开展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是促进粮棉油糖生产稳定发展的重要抓手。2009年,全国2050个粮食高产创建示范片平均亩产653.6公斤,相同地块比上年增产70.1公斤,增产效果十分显著。目前,农业部正会同财政部研究制定《2010年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实施指导意见》,今年粮食高产创建示范片将进一步大幅度增加。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粮食示范片面积扩大到3万亩以上,实行县(场)乡整建制推进,辐射带动大面积平衡增产。

  培育壮大特色产业。组织实施《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发挥地方优势资源,引导特色产业健康发展。推进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和专业示范村镇建设。农业部已建立了发展一村一品联席会议制度,中央财政设立了支持一村一品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抓一批一村一品示范村,并认定一批发展一村一品的专业村和专业乡镇,示范带动一村一品发展。

  16.支持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发展

  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在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支持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发展,2010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推进乡镇企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积极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森林旅游和农村服务业,拓展农村非农就业空间”。围绕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农业部将继续积极推动乡镇企业转型提升、加大农产品加工业创新发展力度、努力促进休闲农业发展。

  积极推动乡镇企业转型提升。通过规划引导、试点示范和教育培训等,引导和支持乡镇企业加快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一是组织编制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旅游农业三个全国“十二五”规划,构建相对完整的规划体系,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作用;二是开展农民创业园区示范项目,提升农民创业园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三是推进蓝色证书培训工程,推动乡镇企业技能开发,提高乡镇企业职工素质。

  加大农产品加工业创新发展力度。加强农产品加工业的技术研发、技术推广、职业技能培训和质量标准工作,提高农产品加工深度、产品档次、产品附加值和质量安全水平。一是2010年再组织认定一批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和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基地,依托研发体系,组织重大共性技术的联合攻关,为行业发展提供相关建议和咨询服务;二是继续搞好成熟适用农产品加工技术推广,带动企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三是开展面向广大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科企对接活动,促进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与企业的合作;四是扩大农产品加工行业全程质量控制指南编制领域,加强农产品加工国际标准的跟踪,完善农产品加工标准评审与管理机制。

  积极发展休闲农业。发展休闲农业在满足城市居民休闲消费需求的同时,为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推动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一是2010年认定一批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示范企业,加快培育一批休闲农业重点企业,通过试点示范深入探讨休闲农业发展规律,积累发展经验;二是开展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业经营者培训,计划培训600人左右,并与国家旅游局联合举办几个大型活动,通过人员培训和相关活动,提升管理和从业人员的工作能力,扩大休闲农业宣传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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