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WD公司生产管理系统重建
4.1. 生产计划管理制度
4.1生产计划的编制
4.1.1 生产部根据销售部门要货计划以及产品库存情况,负责编制月度生产计划。
4.1.2 生产计划的内容应包括生产车间、产品品种、规格、产量、完成日期及水、电、汽配套情况。
4.1.3 生产计划的编制必须科学合理,做到既满足销售供货又有一定余地,同时亦应考虑到月生产能力,使生产计划全面、科学、准确。同时要遵循生产规律,综合平衡。
4.1.4 生产计划必须与检修计划相衔接,避免盲目性.要防止拼设备拼装置,危及安全生产。
4.1.5 月度生产计划应根据原辅材料和水、电、汽及设备检修情况,经综合平衡后,由生产调度员编制月度生产计划,月度生产计划应于上月25日前编制完成,交生产部经理审批后,报副总经理批准。
4.2 生产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调整
4.2.1 生产计划一经下达,生产车间及有关部门必须积极配合,及时向各班组发出各项指令,统一协调,保证生产计划的按时完成。
4.2.2 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生产中出现的各种影响计划完成的因素,应协调有关部门尽快解决。
4.2.3 生产计划一经下达,在一般情况下不予调整。如遇到本公司无法克服的严重困难,且经{zd0}努力不能解决或销售市场发生意外变化时,由生产部写明具体原因,报总经理批准后,可按调整计划执行。当影响到全年生产计划的完成时,应及时上报公司领导,要求予以调整。
4.2.4 生产计划完成后,如产品市场销售情况良好需超计划生产时,生产部应编制加计划,有关生产车间及相关部门应顾全大局,保证生产计划的全面完成。
4.2. 生产调度管理制度
4.1 生产调度工作的内容
4.1.1 生产部指定专人负责调度日常生产,组织好本公司安全均衡生产。
4.1.2 及时掌握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和产成品的贮存和发运情况。遇有不平衡情况,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采取有效措施使之平衡。
4.1.3 掌握全公司生产情况,按生产需要,合理组织和调度各生产线的开、停及车间生产负荷的加减。
4.1.4 负责与生产车间、技术部、工程部、供应部等各部门的联系,掌握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水、电、汽等供应情况。
4.1.5 掌握秤装备折运行使用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安排对生产装备进行维护、清洁和检修,并及时了解检修进度。
4.1.6 对生产会议上作出的决定及领导指示,负责传达、贯彻、检查、督促,并将下面的生产情况及时准确地向上反映,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通。
4.2 生产调度指令的下发与反馈程序
4.2.1 凡与生产有关的指令和决定,均应通过生产例会统一协调后,由生产部下
发生产调度指令至各有关部门,然后再由有关部门负责人落实,但遇到事故处理及其它紧急情况时例外。
4.2.2 生产调度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进行调查、了解,全面掌握生产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力争使发出的调令及时、准确、灵活,并得到有效的执行。
4.2.3 调度指令不得与产品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SOP及各项规章制度相抵触。调度指令一般只下达某项作业命令,而具体涉及该作业具体操作程序仍以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SOP的规定为准,当某项作业程序在以上规程和制度中没有规定时,可在调度指令中适当注明。
4.2.4 调度指令下发后,各车间及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当遇到与本车间或部门利益相抵触时,应顾全大局,凡不执行调度指令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应追究有关车间或部门领导的责任。
4.2.5 生产部对调度指令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向主管领导汇报。
4.2.6 当遇到以下情况时,各车间或部门应及时向生产部汇报:
4.2.6.1 发生操作、设备、质量、人身、燃烧、爆炸等事故。
4.2.6.2 主要操作指标发生重大变化,明显偏离控制范围。
4.2.6.3 水、电、汽等供应发生困难,需要降低负荷或停产。
4.2.6.4 空气洁净度下降,不能满足药品生产需要。
4.2.6.5 主要设备出现故障需进行检修或设备检修不能按计划完成。
4.2.6.6 原辅料供应脱节、产品涨库等威胁到生产正常进行。
4.2.6.7 由于基建、技改施工和大修可能影响到其它车间或部门正常生产和工作。
4.2.7 调度员应及时记录各车间或部门的汇报内容,并立即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向上级领导汇报。
4.2.8 在未得到生产高度的同意前,生产车间和部门不得随意开车、停车、停水、停电、停汽、增减生产负荷和进行总生产线的开、停。
4.3. 生产事故处理制度
4.1 生产事故的范围:凡生产操作中,因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错误操作或安排不当造成物料、中间产品损失的,均属生产事故。
4.2 生产事故的等级划分
4.2.1 造成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报废、返工或停产或设备损坏,直接经济损失按成本价计在10万元以上的为重大生产事故。
4.2.2 造成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报废、返工或停产或设备损坏,直接经济损失按成本价计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为一般生产事故。
4.2.3 造成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报废、返工或停产或设备损坏,直接经损失按成本价计在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为微小生产事故。
4.3 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4.3.1 重大生产事故由总经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4.3.2 一般生产事故由生产部会同技术、质监、工程、生产车间等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3.3 微小生产事故由所在车间主任会同质监、技术、设备等有关部门和班组进
行处理。
4.3.4 生产事故发生后,应由生产部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按事故“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找出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者,提出防范措施。
4.3.5 根据生产事故的情节和性质,可分别向总经理提出给予责任者批评教育、停薪减薪、行政警告、记过、降级、撤职、辞退等到处分意见。
4.3.6 对重大生产事故和隐瞒事故的有关责任部门和人员,经查实后应从重从严处罚;对制止和处理生产事故的有关人员,应给以表扬和奖励。
4.4 生产事故报告
4.4.1 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完毕,应由生产部将书面调查处理意见报上一级领导,报告时间:微小事故和一般事故不超过三天,重大事故不超过七天。经领导批准后给通报。重大生产事故在公司范围内通报,一般生产事故和微小生产事故在部门范围内通报。
4.4.2 生产事故处理完毕,应由生产部填写事故处理记录并存档。
4.4. 生产文件管理规定
4.1 部门内的生产文件管理应执行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4.2 部门内的生产文件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人员负责统一管理,需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按部门负责人的要求下发相关部门。
4.3 各工序生产用SOP及文件,由公司文件控制中心根据分发规定分发至车间,由车间指定文件管理员签收,并按要求下发至有关班组、工序,由班组、工序负责人妥善保管。
4.4 文件内容涉及跨车间时应进行会签,再发至有关班组、工序。
4.5 文件修订后,应及时将修订后的文件按程序分发至有关班组、工序,公司文件控制中心收回修改前的文件集中登记处理。生产现场不得出现相同文头不同版本的文件。
4.6 分发至各生产部门、班组的文件,应由各部门负责人、班组长组织学习,并按文件规定执行。
4.7 生产部门及各班组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并注意密级范围,防止泄密。
4.5. 岗位生产记录及批生产记录管理规定
4.1 生产记录的编制
4.1.1 生产记录指一切与生产有关的原始记录、报告单、台帐、凭证和片。包括物料管理记录、生产技术管理记录、质量管理记录、设备管理记录、销售管理记录和人员管理记录等。
4.1.2 岗位操作记录应根据工艺程序、操作要点、技术参数和管理要求等内容设计并编号。
4.1.3 批生产记录是指该批药品生产工序全过程(包括检验)的完整记录。可将有关岗位生产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单等汇总组合而成。批生产记录具有质量的可追踪性。
4.1.4 所有见风使舵操作记录、生产记录的设计均由车间根据工艺要求提出,经技术、质监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印刷使用,并留样存档。
4.1.5 为便于装订保存,生产记录应采用16开纸或16开纸的倍数印刷,如8开、32开等。
4.1.6 洁净区使用的生产记录应采有用不掉纤维的纸张。
4.2 生产记录的填写,生产记录必须由操作人本人填写,填写生产记录应符合下列要求:
4.2.1 内容真实,数据可靠,计算准确,真实反映生产的实际情况,严禁弄虚作假、仿造数据。
4.2.2 记录要及时,不得提前记录,也不得将原始数据和内容先记在纸片上或其它地方,再抄写到生产记录上或将原始数据和内容先记在心里,再凭记忆写到生产记录上。
4.2.3 按表格内容填写,内容完整,不得留有空格,如果该项无内容填写时,一律以“/”表示,内容与上项内容相同时,应重复抄写,不得用“…”表示或“同上”表示。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可在备注栏中注明。
4.2.4 字迹清晰端正,尽量用正楷体或仿宋体书写,书写宜用钢笔,不得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
4.2.5 不得撕毁,无缺角破损,版面整洁,色调一致。生产记录及其背面不得涂画与生产记录无关的内容,也不得作为计算的草稿纸使用。
4.2.6 不得任意涂改,如确实需要更改时,应用一条水平直线把原数据或内容划去,再在旁边重写,签名并标明日期。不得使用涂改液或把原数据内容涂黑后更正,也不得用橡皮擦去或用刀片刮去原内容后更正。
4.2.7 要有操作者、复核者签名,姓名要写全名,不得只写姓氏。
4.2.8 品名应按法定名称写全,不得简写。
4.2.9 填写日期一律横写,并不得简写。如2001年3月1日不得写成“01/1/3”或“3/1”。
4.2.10 与其它岗位、班组或车间有关的操作记录应做到一致性、连贯性。
4.2.11 仪表或其它计量器具的读数要求读至最小分格的1/2格,记录时保留一位可疑数字,计算结果应按数字修约规则修约,并保留相应位数的有效数字。
4.2.12 生产记录中的计量单位一律采用法定计量单位,不得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
4.3 生产记录的复核
4.3.1 称量、计算、主要操作、清洗xx、清场检查、标签领用或销毁以及中间体化验分析等环节,在填写原始记录时应严格执行复查核对制度。生产记录必须由第二人进行复核,必要时还要经第三人进行审核。岗位操作记录由岗位负责人、
工艺员复核并检查有关附件是否齐全,包括原辅材料化验单、清场合格证、中间产品化验报告等。
4.3.2 生产车间必须按批号将每个岗位操作记录串联复核。
4.3.3 必须将记录内容与工艺规程对照复核和审批。
4.3.4 上下工序记录中,生物料数量、质量、批号、桶号必须一致、正确。
4.3.5 对生产记录中不符合要求的填写方法,必须由填写者本人更正并签名。
4.3.6 复核、审核完毕后,复核人、审核人应在记录上签字,并对复核和审核结果负责。
4.4 生产记录的整理和审核
4.4.1 岗位操作记录由岗位负责人按批整理,不得缺页、漏页,并交车间工艺员审核。
4.4.2 批生产记录由车间工艺员按批整理、汇总,并同各岗位记录装订成册,由车间主任审核签字。成品发放前由质管部审核并签字。
4.5 生产记录的保管
4.5.1 生产记录是记录生产全过程的原始凭证和{dy}手材料,是进行质量追踪的主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4.5.2 各种生产记录必须按产品、批号、种类等分类保管,以便查找。
4.5.3 批生产记录由车间指定人负责保管,并建立产品批记录档案。
4.5.4 各种批生产记录应保存三年或产品有效期后一年,凡超过保存期限的批生产记录,由保管人提出申请,经质管部负责人审核,报上一级主管批准后销毁。
4.6. 生产秩序管理规定
4.1 各生产岗位员工在生产前必须查看本岗位的“清场合格证”和“生产指令牌”,在“清场合格证”有效的情况下,按照“生产指令牌”规定的生产任务实施生产操作。
4.2 根据具体岗位,分别至配料间、中间站或物料存放间领取原辅料、中间产品、包装材料、工器具等,做好生产前的准备工作。
4.3 按照各岗位标准操作规程进行生产。
4.4 每个批号生产结束后进行清场。
4.5 生产过程中应遵守的注意事项:
4.5.1 员工在岗时,应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岗、患岗,不行在岗位上大声暄哗,不行做与本岗生产无关之事,不得粗心操作。
4.5.2 运输工具除用于物料转运外,不得作其它用途。
4.5.3 不得坐在容器、物料上。
4.5.4 进行生产操作时,应严格按照标准操作程序操作,不得随意更改操作程序或遗漏操作步骤。
4.5.5 开门、关门要轻拉轻放,至门停止运动后再松手,不得任其自由撞上,以免门框受损。
4.5.6 不得触动与本工序无关的其他它设备、电器开关,不得使用本岗位工作无关的计量仪器、生产用具。
4.5.7 生产结束时,做好本岗位清洁卫生工作,关掉水、电、汽、照明灯及门窗,方可离岗。
4.7. 生产部人员下车间安排与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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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生产部布置的各项工作,督促与指导车间各生产班组长的工作,切实提高车间员工的工作能力与班组长的管理水平,现将生产部和车间管理人员分配到车间各班组蹲点,进行现场“传、帮、带”,具体安排与要求如下:
一.人员安排
杨? 东: 金加工组、程明山组
周? 斌: 实验室组、套标机组
吴军雷: 菅连增组、付义安组、电工组
梁启军: 王祖林组、丁志德组
二.工作内容与要求:
1、蹲点人员必须在每天上班前5分钟左右到达所分配的班组(上午8:20,下午13:00),督促各工作组长的日工作例会(3-8分钟左右),协助与指导组长安排好当天的工作;
2、检查各班组工作任务执行、完成情况,班组的工作任务完成后,应及时分配新任务;如发现班组工时定额实际不符,应及时向生产部经理反映;
3、监督班组员工按规定的工艺进行生产,对违反工艺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如班组员工提出新工艺,应与之共同协商并向车间主任反映,对确实有效的新工艺,应积极采纳并给予提出者适当奖励;
4、监督班组员工的生产质量,避免因追求效率而牺牲产品质量,发现质量问题时应及时提出意见,必要时向品质管理部反映;
5、经常与班组组长沟通,协助解决遇到的技术问题,必要时向工程技术部反映;
6、及时跟踪各班组所负责项目的缺料情况,在下班前要求班组长填写第二天的《领料单》;要求各班组打扫卫生的时间在下班前5分钟开始,不得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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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车间现场管理制度
1、上班时间一般为每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2、日常生产时,各生产班组长必须全力协调好本班组的工作,根据车间《派工单》的要求完成当天《派工单》在本组的生产任务。如需要安排加班,各班组长可向车间主任申请,车间主任全面统筹根据生产任务进度合理安排加班。
3、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班组须完成本组日常生产任务,但如人手不足可经车间主任或生产主管协调从其他班组临时调配;日常生产任务以外的工作,也须服从车间主任和组长的安排调遣,车间主任和生产主管在安排工作时调遣须调配得当,不宜造成工作量悬殊。
4、生产车间办公室显眼处设黑(白)板表格,由车间主任或指定的人员标明各部门(班组)成员的名单和实时工作状态如“补休”、“请假”、“外出(标明具体地点或事件)”以备检查
5、正常上班时间记录由打卡机记录,加班时打卡机和车间签到表同时记录。
6、生产人员上班时均需穿着整洁生产工作服或实验工作服以及必要的防护用具上岗,均需佩带本公司的胸牌上岗,不准穿拖鞋或赤膊上班时刻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7、生产活动按本公司在ISO9001(2000版)质量体系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培训中的要求进行,各级工作人员应按章实施,努力完善;发现任何问题均需及时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不得隐瞒问题、失误和隐患。车间和各班组每周都要不定期集中,交流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尤其对本周发生的质量事故做好质量分析,使生产活动持续改进。制作中要读懂图纸、按图纸加工;不得随意更改图纸与加工尺寸,发现问题先向车间主任汇报,由车间主任处理;图纸不完善时,必须经过车间主任的许可后方可操作;
8、加工完成后,应主动向车间主任汇报,经过车间检验员验收合格后,将图纸归还车间办公室,再由车间主任安排其他工作。上班时间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有事须向车间主任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开;不准在车间吸烟。
9、各级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得随意离岗、窜岗。因事短时间离岗时必须经上级批准并安排熟悉本岗位的人员接替并已做好交接工作,方可离开;不得聚众闲聊、喧哗;要节约水、电、汽。下班或交班前,应检查确认本人的工作及其环境已作妥善处理;如已是{zh1}一班,必须检查确认需要关闭的水、电、汽已关好,门窗已关好,其它安全措施已做好后方可离。
10、生产车间进行一般性联系业务、访友的外来人员,经与联系人联系后在得到车间主任和生产主管同意后可进入生产车间外短暂会客;外来人员未经本公司经理以上管理人员批准,不得进入生产车间其他位置(包括车间办公室)。经批准进入生产车间进行参观、维修等活动的外来人员,必须有生产主管自始至终陪同。
11、每周一由车间主任主持召开车间周工作例会,对上周工作进行总结与本周的工作安排;平时上班前五分钟,由各组组长布置当天的工作任务,当天任务必须按时完成,不能完成的生产任务应由组长向车间主任提出申请,车间主任根据任务要求和工作量安排加班或增加人手直到完成每日必须完成的任务量。员工在开早会时须站立端正,认真听取生产主管或车间主任讲话不可大声喧哗、相互谈笑、讲小话等做一些与早会无关的事项 。
12、认真负责的完成好工作任务,如果因自身原因造成产品报废或其他损失的,应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13、尊重领导,下级服从上级;注重同事关系,与同事和睦相处;积极配合公司其他部门工作。
14、每天下班后,要对车间进行卫生大扫除;将使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归位、成品、半成品按规定摆方;每天早上上班提前10分钟开始用工业吸尘器对工作场地进行清理,在工作中尽力保持车间的干净、整齐。
?15、上各项规定,本公司生产、管理人员均应以生产大局为重,严格遵守。如有违反、造成事故或重大隐患,均视为失职,有关责任人将受批评并视情节、后果严重程度进行处罚;对于模范遵守制度、xx隐患、对稳定(改进)生产和管理有突出贡献者将予以奖励;处罚和奖励按《WD生产管理奖惩制度》执行。
4.9. 金属切削加工管理制度
一、设备使用要求:
1)每天上班前首先将自己的设备开机空转3到5分钟,同时对所有的加油孔要加30#导轨润滑油或按动机床中心加油手柄进行自动加油。
2)每天下班前将自己的机床上所有的金属削、油污用毛刷和棉纱抹布清理干净方可下班。
3)每xx下班前20分钟需对自己的机床全面清理一次。
4)每月配合机修人员对机床检修一次。
5)做好日设备点检表。
二、加工操作规范:
1)使用车、铣、钻床的操作者不可带线手套操作。
2)操作机床时必须将自己的袖口扎紧,防止被机床挂住。
3)车床加工应带好护目镜防止铁屑飞起伤到眼睛。
4)铣床在操作时注意顺逆铣,注意加工材质,防止打刀。
5)在操作机床时不可短距离打快速自动。
6)机床过夜不可在卡盘或虎钳上夹有零件。
三、环境要求:
1)生产车间通道内不可堆放任何物品。
2)工作场地要时刻保持清洁,每天下班前必须打扫自己的机床、机床脚踏板和附近的工作场地。
3)工具柜上除自己的饮水杯子不可放置其他非生产用品。
4)不可私自拉动力线和照明线。
5)机床附件如:卡盘、花盘、机用虎钳、分度头、圆转盘必须放在指定的货架上,不可堆放在地上和机床附近。
6)加工下来的金属削必须分清材质(如:铁、铝、铜、非金属PVC等)放在指定的废品箱内。
四、质量控制制度:
1)所有零件加工时必须先消化本零件的加工工艺,检验员检验的依据就是零件的加工工艺。
2)零件加工中的每道工序必须经过自检、班组长检、检验员检构成的三检制度。
3)每道工序没有检验盖章不可流到下道工序。
4)对不符合图纸的加工件如检验员放行必须经过相关主管设计签字方可放行。
5)对发生的质量事故检验员和班组长做好记录,在一周需召开质量分析会对此质量事故进行处理,同时检验员和班组长做好会议记录。
五、工装夹具使用规范:
1)所有常用工具、量具如:活扳手、定制扳手、螺丝刀、内六角扳手、钳子、榔头、游标卡尺、内外径百分尺、杠杆表、百分表、磁力表架等由个人用专用工具柜单独保管。部分量具要定期计量,同时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个人工具卡统一管理。
2)部分常用刀具如:车刀、铣刀、小规格钻头等由个人用专用工具柜单独保管。并建立详细台帐,对Φ6(含Φ6)以下刀具和钻头可以以旧换新,Φ6以上刀具和钻头如损坏需填刀具事故报告单,分清情况每月作相应处理(处罚或警告)。
3)不常用刀具由仓库统一管理,个人需要可告知班组长由班组长到仓库办理借用手续或退还手续。同时检查刀具的使用情况做好同仓库的沟通工作。
4)车床夹具和铣床夹具、垫刀片、垫铁、压板等由个人管理,关键夹具由班组长统一管理。对自己设计制作的定制夹具由个人管理,班组长做相关记录。
六、金属切削加工范围
1)金属加工车间工作人员所加工的零件必须由生产部统一安排,车间主任直接安排。
2)零件加工原则上以公司的产品为主,同时对装配中不合适的零配件进行修理,但修理和补加工必须经过车间主任安排,任何班组不可直接安排金加工车间进行零件加工生产。
3)如自行下料的零件毛坯,毛坯的外部焊瘤必须用适当工具去掉方可送到金加工车间进行加工。
4)对部分无严格要求的零配件,可自行加工以满足正常使用为准,不可随意到金加工车间进行加工。
以上各条为金属加工车间操作准则,任何人不可违反本规定。
4.10.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1 安全教育与培训。
4.1.1 凡新职工和实习生、代培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逐级填写培训单片,装入本人档案。
4.1.2 公司级进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劳动保护知识、公司法规、重大危险控制事项、安全知识和工伤事故教训等教育。
4.1.3 车间结合生产实际特点,工艺流程,安全操作和历年事故教训进行培训。
4.1.4 班组负责本岗位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文明生产教育,并指定由熟练工人带领见习,待掌握了生产技术知识、设备性能、岗位规程、严禁事项,工具、器具使用方法和各种紧急情况下应能采取的措施,经车间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方能独立操作。
4.1.5 凡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电气焊、吊车、起重、机动车辆等特殊工种工作,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必须由市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发给专业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并定期培训考试和签认操作证工作。
4.1.6 每年要对全体职工进行经常性安全规程、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
4.1.7 公司和车间级要有计划、有内容、有要求地组织好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一次。
4.1.8 职工调动工种或临时借用,都必须经车间、班组进行安全教育。大、中、小修时,由参加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1.9 凡因工负伤需休假者,必须经车间、班组复工教育后才能上岗工作,不允许员工带“病”上岗。
4.1.10 每年对班组、车间和公司领导进行一次安全技术训练,学习劳动保护政策,安全生产管理,并进行考试,不合格要限期补考。
4.1.11 对驾驶员经常进行安全教育,严禁酒后开车或开疲劳车。
4.1.12 各部门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不断总结安全秤经验,推广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先进经验。
4.1.13 对在生产中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的员工,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4.2 安全规程
4.2.1 各工种、各岗位必须有安全规程,要和操作规程、设备使用规程同时印发到车间、班组,使每个员工必须熟练本岗位有关规程。
4.2.2 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产品生产前,必须订出健全的“一制三规”(即岗位责任制、技术操作规程、设备使用维护规程、安全规程),配齐定员,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方能时入岗位操作。
4.2.3 施工、检修和临时性工作,必须编制可靠的安全措施,经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审批,做到无措施不施工。
4.2.4 各安全责任部门要熟悉本单位、本范围的安全规章制度,并经常检查督促严格贯彻执行。
4.2.5 每个员工都要不折不扣的对待安全制度,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违章事件要逐级登记上报,并对造成事故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4.2.6 各部门要在危险场所、要害部位、人行线路、道口等处设置清晰醒目的各种安全警示标志。
4.2.7 仓管部门应加强对易燃、易爆等其它危险品的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危险品的管理制度,防止因管理不当和疏漏造成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