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90年代后电动车走入千家万户,目前全国有1.2亿的人出行要靠电动车。在临汾“赛克”电动车、“爱玛”电动车就已有8个卖场,4个售后服务店。发展得如此迅速,必然有其好的一面,但是如此庞大的数量必然带来一些不可避免的社会问题。“电摩国标”一出台,即舆论哗然。这让“跑”了十多年的电动自行车陷入了尴尬境地。按照十年前发布的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zg}时速不超过20公里,属于非机动车。但事实上,绝大多数的电动自行车都超过了规定的速度。解放路赛克电动车卖场的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基本上所有的电动车都超过40公斤了,其中电动车的电池最普通也有17公斤、18公斤,有的重达20公斤以上。他说速度基本上都超过20公里了,低于20公里的没人买。近日,笔者对临汾的部分电动车经销商和市民进行了走访。
电动车行业影响不大 位于解放路的一家电动车专卖店销售人员告诉记者,他们销售的电动车无论从重量还是骑行速度等方面,均不太符合国家标准,重量大部分都超过40公斤,骑行速度也超过20公里/小时。新国标发布之后,他们确实感觉到了压力,但是电动车的销量却没有受到多大的影响。16日暂缓实施新国标的通报,让他彻底松了一口气。笔者也看到选购电动车的人络绎不绝。当问到他们知道出台的政策的时候,买车的李女士说:“知道啊,不过没多大的关系,不容易实施的,这不暂缓了吗?”卖场的负责人程先生也说:“就现在情况来看,5年之内肯定实施不了的!”目前,临汾电动自行车市场中的绝大部分电动自行车不符合标准。按照新国标,这些时速超过20公里的电动车不能行驶在非机动道,却又达不到轻便摩托车的标准要求,也不能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作为大众的代步工具,这1亿辆车的路权如何保证?如果将这些车贸然上了机动车道,会不会造成更大的交通安全隐患?这些都急需配套政策来解决。 市民褒贬不一 目前,很多电动自行车取消了已经成为摆设的人力骑行功能,电池容量扩大了,速度、重量也有所增加,更接近一辆摩托车,这些电动自行车比摩托车更节能、环保,也不需要考驾照、交养路费,深受老百姓喜欢。新标准暂缓执行,不仅让不少电动车销售商暂时松了一口气,也让不少电动车骑行者暗自庆幸。 小韩告诉记者,他是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每天的行程并不固定,他觉得骑电动车比较方便,成本也比较低。如果新国标实施的话,上牌照、考驾照、买保险太麻烦。新国标暂时不实施,对于他来说是有利的。西关某大院的吕女士已经骑了4年电动车了,她说:“有个电动车很方便,每天上下班、接孩子、买菜节省了挺多时间。比自行车省劲,自行车上坡还得推着走。不过这要是考驾照、上牌照、交养路费,那我就只能再骑自行车了。暂缓政策是必要的,什么都得符合民生需要啊!” 某单位的崔先生表示,如果把电动车划归为机动车,他就得每天与汽车争抢车道,但是为了生命安全,他也不敢。再说,去驾驶学校考驾照、买保险,花出去的费用也许比电动车的价格还要高,不值得。韩师傅说不少电动车骑行者经常与行人发生摩擦,但是电动车没有牌照,速度又快,对行人造成伤害,行人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只能吃哑巴亏。他认为电动车还是上牌照比较好。 开出租车的郭先生告诉记者,他每天开着车出去的时候,经常看到一些电动车骑行者穿行在机动车道上,而且速度一点儿不比机动车慢,这让他替这些骑行者捏了一把汗。他认为交警部门应该加强对电动车骑行者的监管,这样太危险了。而且如果把电动车列为机动车,那样交通将更加难以管理,交警工作面临的困难更大。 电动车虽然比汽车环保,但是废旧电池的处理也是一个大的问题。一辆电动车的电池一般使用寿命是两年,而且目前市场上的电动车都是铅酸电池,处理不好会造成更大的污染。 经调查大部分市民都把旧电池卖给回收站。没有专门的地方来处理这些废旧电池,也没有相关的管理来规定回收站该怎么处理这些电池。 加强管理方便市民 就电动车在街上行驶时的安全性,记者采访了南城交警大队师大岗带班长吉学峰。吉学峰说,说起电动车就不能回避交通问题。举例来说,12月23日,贡院街师大岗十字路口,一个老人骑着电动车在红灯亮着时径直驶进路中央,一辆正常通过的小轿车躲闪不及,从左侧面把电动车碰倒,就在老人的电动车倒向右边时,恰在此时从后面驶来的另一辆车被翻倒的电动车擦刮出痕迹。吉学峰说,真是太危险了,所幸老人安然无恙,因为老人不熟悉交通信号灯的指示,而且电动车车速快,发生险情时老人控制不住电动车才引发了连环事故,如果老人骑的是普通自行车,那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如果老人有意外,或者急于躲闪的机动车又撞向别人,那后果就严重了……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每天发生的这种不大不小的擦碰不下40起。由于缺乏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电动车的管理,交警执法是个老大难。吉学峰说,以前对于电动三轮车出台过限行措施,但是对于群众普遍使用的电动自行车,目前还没有相关管理规定。通过每天的工作,他观察分析说,电动车车速快是一个客观因素,但有些骑电动车的市民倚仗车速快故意闯红灯,这种明知故犯的行为,只靠交警以教育为主收效甚微,按规定罚款20元呢,老百姓又接受不了。此外他分析说,针对此次电摩标准,那肯定大部分电动自行车都会超标,会被划归为机动车,姑且不论老百姓考驾照、办车牌、买保险的实际负担,鉴于目前群众出行依靠的主要交通工具就是电动车,如果这部分电动车变为机动车,全部拥上机动车道,那情景有多乱可想而知,从安全角度考虑,单薄的电摩跟其他机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那电动车不存在任何安全保障。 吉学峰提出建议,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爱我临汾、树我形象、建我家乡”活动,呼吁市民出行时遵守交通法规就是爱家乡树形象的实际行动,对于不自学的交通违法者,还希望各单位能加强相应管理,因为一个交通违法者,他可能无视交通法的约束,也对自身违法事实找出种种客观理由,但是对于单位的管理,因为事关切身利益,就比较遵守了。(记者 郑红卫 实习生 柴青) 来源:临汾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