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公有制度的建立,是探索满足民众需要的最重大的制度设计。土地公有,又分两层次:城市土地全民国有(还包括滩涂、矿产、河流、森林),农村土地集体公有。由于制度设计上只有城市土地可以进行产权交易(实质是使用权),因此,建筑于城市土地上的建筑物就有了“商品”属性,从而具备了流动性。城市土地有了流动性,就有可能通过价格差距商业操作,因此溢价获得了合法地位。为追求美好生活,民众有不断向城市移民的冲动,人口基数庞大的农民造成了对城市生活需求的极度旺盛,为城市地产价格不断溢价制造了人口压力。
“招拍挂”在改变土地性质的同时,也是土地溢价的过程,但农民无法享受土地溢价的成果,因此,城市化过程,往往造成新的城乡差别,并且不断加大。而如果将农村土地通过与农民合作开发,向农村(郊区)地区购买用地指标,在不改变土地作用性质的大前提下,设计类似于“碳交易”的“土地计划交易指标体系”, 比如某大城市接纳多少民工就业,为建设廉租房屋用地,民工户口所在省份就得提供多少用地指标给接纳民工就业地区,应该为中国城市化提供最有可能的土地资源优化组合。廉租房“土地计划指标交易”,只是对计划指标的交易,是对劳动力、土地资源、生产资料的xxx果的全国性整合。
土地租金加上建筑成本和管理维修成本,是廉租房屋租金的基本底线。由于农业用地只不过是商业土地价格的十分之一或者更低,因此,廉租房屋的租金理论上城市贫困家庭、民工和新毕业大学生都能够支付。解决了这部分人的生存需求中的房屋需求,实际上是解决了社会稳定中的{zd0}多数民众的需求。同时,农村集体土地通过集中出租给城市建设廉租房,只要比单纯的农业收益高,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新路径,即探索出城乡合作创造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路子。
从公开的资料看,农业产品价格上升速度跟不上农业生产资料(化肥、农药、农机)价格上升速度,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扩大,抵消了惠农政策的效果。农业生产边际效益的持续下降,不仅是农业劳动力持续向城市转移的动力,也是三农问题形成的核心原因之一。庞大的农业人口基数、相对低的受教育水平,使得农业人口在转向城市过程中,只能从事相对简单的低技术劳动,只能获得相对低的工资水平。因此,在国民收入{dy}次分配中,民工的收入比重并没有随着经济增长而增长,其相对比重如果计算物价因素还下降了。
因此,通过制度创新、组织创新、产品创新、技术创新,提高农村的产业组织水平、提升农业科技的含量、提高工业反哺农业和城市反哺农村的水平,是推进中国三农问题整体解决的基本前提。中国农民为中国重化工业的发展作出了极大的贡献,现在是到了国家优惠农民、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时候了。这因为不仅财政力量允许,而且内外经济发展也需要中国重新认识、定位农村、农业和农民在中国崛起过程中的重大价值,向农民工开放廉租房,应该是富农新政的一项基本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