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明恒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MH M.H LIGHTING”商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成功。
商标说明:
“MH”为申请人明恒公司的简称。“M·H LIGHTING”为“明恒照明”的英译。
商标注册号:12737475
专用期限:2014年10月28日--- 2024年10月27日
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
国际分类号: 第11类
1、照明器械及装置;
2、发光二极管(LED)照明器具;
3、照明用发光管;
4、路灯;
5、手电筒;
6、水族池照明灯;
7、舞台灯具;
8、空气净化用杀菌灯;
9、运载工具用照明装置;
10、汽车灯;
商品截止。
商标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在国家允许的服务项目范围内拥有商标的专用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容侵犯!未经许可,不得侵权或近似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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