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意外车祸,抑或xx
尽管一直以来,我都是十二分谨慎地驾车,可是仍然天降横祸,让你躲避不及!准确地说,应当是xx。
4月21日14:56,办完事后准备返回大院,因来往车流较大,遂停车等待右拐,突然对面一台桑塔纳小汽车急驶冲来,眼睁睁地看着撞上小克的前保险杠上。听得“隆”的一声闷响,感觉到一些玻璃碎片在车头散落,心里暗道:不好……,幸亏反映快,赶紧拉起手制动(停车时已挂入驻车档),解下安全带,打开车门冲了出去。肇事车未作任何停留,甚至连刹车都没有踩就向前急驶,“撞车还敢逃?今天非逮到你不可!”我拨腿便往前追,追了大约20多米,终于看清并记下肇事车的号牌:鄂A—FL***(我现在都在感叹,居然在5秒左右的时间内完成了这些动作。),拨打110,请求前方设点拦截。同时,给保险公司联系现场查勘。
待我将小克开至路边时,接到两个电话,一是洪山区警方了解车辆受损情况,并通知将车开至附近交通大队事故中队报告案发经过。郁闷,应该交警到事故现场作笔录。但后来发生的事情,证明去交警大队并不是一个错误的决定;另一个电话是保险公司查勘员,他建议由交警部门出具有关文件之后,到4S店作定损,然后由保险公司赔付,并强调此类情形若不能找到对方,只能按70%进行赔付。
接完这两个电话,才算稍稍静下心来,认真检查小克的伤情:前保险杠破损严重出现裂痕,前车号牌被撞,中网进气栅划伤,右前叶子板错位5CM并发生局部变形,右前大灯内胆破损!好在没有撞到发动机,更是万幸没有伤到我!
到事故中队,在挂有“事故机动组”办公室里碰到一位交警(二级警督),说明来意之后填写报案单。因为记下肇事车的号牌,我要求尽快查找该车主。交警说一般记下车号牌是可以查的,但是如果遇到xxx就麻烦了。打开交警内部网后,将该号牌车的信息全部调出,与我目击外形、车况xx符合,且归属事发地附近一家公司所有!
真是太好了,心里一阵暗喜,终于可以抓到肇事车主了!交警也很非常高兴,一边作记录一边说,武汉城区天天都会发生交通事故,找保险公司理赔就行了,一旦逃逸性质就变了!发生今天这样的事情,可能有会有两种情形,一是案发车有问题,xxxxxx、被盗车等等,一是驾驶员有问题,喝酒开车出事故,怕被xx抓了!
交警作这番分析时,我尚未将此次车祸与酒后驾车联系起来,但后来的发展证明真是如此!正准备向交警请教如何处置,隔壁办公室走过来一名年轻的交警(一级警司)说,110指挥中心要到中北路出警!接待我的交警说,没有办法,请你到休息室等一下吧,顺便把驾驶证、行车证复印给我们。
既然找到车主,我可不能闲着。连续打了几个电话,从网上查询车主有关信息,传回的信息说,公司电话是空号。而工商局的朋友则说,目前没有找到该公司的登记资料!失望之余,突然想到朋友在武汉某大型国有控股公司工作,业务正好此公司相同,遂打电话查问,答复说确实与他们有过业务上的往来,但是要等他回办公室之后才能查到电话。
好了,终于心中有谱了。正在思索如何与交警研讨追查案情时,出警的警车回来了。交警连忙向我打招呼,然后从车上带下一个人说,就是他撞了你的车,被我们拦截住了!听罢此言,真是火冒三丈呀!我质问那人:你撞车还想跑,我看你往哪里逃!没想到,肇事司机竟然指着我的说:撞了又么样?你知道不知道我是谁,我的女婿是XXxxXX长,你跟我玩,搞邪了!我这才注意到,此人反穿着夹克上衣,满口酒气,原来是一个“酒麻木”!
懒得与他争吵,一同随交警上楼接受处理。更没曾想,在交警办公室里此人非但没有任何歉意,反而口口声声狂叫,我是XX电信的,你是哪个单位的?大约他知道我是从大院开车出来的,接着又叫喊着,XXX单位算什么东西,你算什么东西,我分分钟就下你的课,你还敢跟我斗!他甚至称曾经与两位大人物XXX、XXX是朋友,以前曾经握过手(据我所知,两位大人物已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被判刑和“双开”处分)。一旁的交警哭笑不得,对他说“我以为你蛮扎实呀,就是握了一下手”,然后交警对我说,别理他,酒麻木。我说,今天的所有情形你们都在场,现在我只有一个要求,秉公执法,从快从严!交警似乎误解我,脸色有些变化:你怎么知道我不是依法处理呢?
那人还在一个劲地闹腾,说什么自己“在电信开了30多年的车,什么事情都见过”、“我们老总是XXX,我们公司来头……”隔壁办公室的一位交警实在看不下去,警告说,你开车今天算是开到头了!赶紧让你们公司带介绍信来人处理。
“酒麻木”打了N个电话,公司没有人理他。交警要他给自己家人打电话。又磨了N久,快下班了,一位亲属才勿勿赶过来,办理有关手续将其带走。见我的脸色不好看,交警将我拉到一边说,让他家里先领回去,否则出了什么问题,我们不好交待。明天上午你还是到这里,我一定会让他们公司来接受处理。我说,这可是严重违法的案件,不能就这样子算了吧!交警说,先把你的民事案子了结,行政处罚的事情由公安机关来办,你配合就行了。不过,你要有心理准备,出这档子事情是蛮耗时间的……
就这样回到家里,咨询了许多朋友和同事,同时恶补了N多的法律知识,法律明文规定:交通肇事逃逸的,应当负全部责任,由公安机关吊驾证,终生不得申请领驾证。4月1日起实施另一项规定则是,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拘留15日,扣留驾照并处以罚款。折腾了半夜,{zh1}理出一个基本头绪:
1、要求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明确交通肇事逃逸、酒后驾车(是否达到醉酒状态由交警检测),对方负xx责任。在认定书上,一定要写明肇事者的基本信息,如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家庭地址等,律师朋友强调说,这一点十分重要,以防日后扯皮时走司法程序。
2、要求对方负责车辆修理全部费用,损坏部件必须在4S店更换新件。
3、要求交警部门依法严肃处理此起交通肇事逃逸、酒后驾车案,同时保留追究其漫骂、污辱党政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
21日上午8:30,与一位有交通事故处理经验的同事赶到交警大队,并找到昨天的那位交警。一见面,他就说,昨天对方喝了酒,不好处理。今天上午会将这件事情处理好的,先办你的修车赔偿,再办后面的事情。如果先把他办了,你的事情就要往后推了。
同事提醒说,交通肇事逃逸、酒后驾车的情节很重。交警说,行政拘留15天、吊销驾照是免不了的,还要按有关法律处罚。对于赔偿的事情,一是你们自己协商解决,让他赔一定数额的款项,一次结清,二是你们双方去4S店定损,将车修好。同时,交警建议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先去4S店了解修车和费用。
我们接受了交警的建议,赶紧开车去了沙湖附近的一家别克4S店,打听一下:全部更换受损的部件,加上人工费用,约5000元!回到交警大队,交警笑着说,那人马上要到了,你放心,他今天{jd1}不会象昨天那个样子犯横!
果然,“酒麻木”今天比较清醒,连称自己昨天发生的情形不知道,说什么、做什么都记不起来了,然后说了一大堆对不起的话,xx没有昨天嚣张的气焰。交警说,现在先不说这档子事,你把人家的车搞好,人家满意了,我们再搞下面的事情。我提出不需要赔钱,但是必须在4S店修理,而且必须更换新件,需要多少钱xx由对方支付,我们不参与。如果只是普通维修,达不到要求,就不在责任认定书上签字。
这就样,我们又一次来到4S店,将车交给客服中心……可是接下来呢,谁知道维修费用的问题,会不会出现什么变故?责任认定书的问题,重新制作新车牌照,这些恐怕都会消耗大量精力!
我更加担心的是,在如此疯狂的年代,我们将如何保证自己和家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