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电视购物退货问题遭遇法律盲区--今日导读-- CCTIME飞象网
手机电视购物退货问题遭遇法律盲区
2009年3月12日 16:04  赛迪网    ()

    “3·15”到了,大家对消费维权事件更加的xx。过去的一年最火的不过于手机电视购物了,可是红火的同时问题也频出,夸大产品功能、售后无保障等等。让消费者头疼不已,以下就是赛迪网网友的爆料:

    不准试机直接交易

    1月14日,李女士在四川某频道电视购物栏目相中了一款998元的飞利浦9@9系列的手机,当手机被送上门时,对方却不允许李女士拆开包装试机。考虑到电视上宣传的这款手机出众的性能,李女士也就付了钱。

    拆开包装后,李女士发现手机做工粗糙,试用情况表明,号称的超长待机并不能实现,“初次充满电以后也只能用两天。”她认为,电视购物夸大其辞,1月19日提出要求退货。

    没有先例不让退货

    李女士提出退货,并将手机寄回电视购物指定地点,然而一直到2月22日仍然没有收到购买手机时付的998元购机款。在此期间,李女士曾多次拨打电视购物电话,对方却一拖再拖。记者拨通该电话询问相关情况,对方声称领导正在开会讨论这事,并表示这款手机卖得很好,没有退货的先例。

    对于李女士提出的待机时间与宣传不符,对方提出,那是因为用户{dy}次手机电池充电时间过长或过短,操作不当造成。记者拨通飞利浦手机热线电话,工作人员的解释是:“我们的超长待机时间是在一个特定的实验室环境中,手机不插SIM卡、屏幕处于关闭状态且不做任何操作的情况下测试出来的。”同时对方表示,电视购物是一种销售模式和销售渠道,李女士与电视购物之间的事情与飞利浦无关。

    而某公司销售部经理谈先生也遭遇了相同的情况,谈先生在电视购物上看到有关飞利浦9@9系列手机的宣传,由于经常在外出差,为手机充电不方便,遂决定购买一部{zx1}的飞利浦9@9m,买来不久由于死机、喇叭不出声无法接听电话、手机响铃太弱、振动没有感觉等问题送修,3个月内送修两次,每次维修时间均为10多天且不提供备用机,“原以为是方便的开始,没想到是噩梦的来临,最关键的是无法退货,打电话到客服部门说明原因,对方提出退货要出具什么什么手续,要按照国家三包政策执行等,说了一大堆理由就是不给退,够郁闷的。”现在谈先生无奈地用上了NOKIA1110,在谈先生看来,之前花2699元买来的飞利浦9@9m,还不如目前使用的这部320元的手机。

    电视购物法律盲区

    业内人士认为,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是造成电视购物行业管理混乱的原因。据介绍,对于远程购物,发达国家有专门的法律,规定远程购物在7天或15天之内可以无障碍退货。所谓无障碍,就是无条件、无理由并且免费退货。但在我国,还没有相关的规定。

    专家提醒消费者,对电视购物上宣传的商品一定要了解清楚,看清品牌,千万不要轻信承诺,看了广告就购买。在收到经销商邮寄的货物后,要及时验货,如果货物存在损坏等问题,应拒绝付款。对那种付款后再验货的方法,消费者要谨慎采用。如果经销商随货物寄来xx等购物凭证,要将购物凭证妥善保存,以便发现商品有问题时,作为向消协或工商部门投诉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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