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身体验中蒙交警- tiger_hu100的日志- 网易博客

亲身体验中蒙交警

2010-04-26 09:21:01 阅读15 评论0 字号:

 

2010年4月26日,晴,气温-9—3度。

乌兰巴托道路整天塞车,一年近8个月是冬天,气温{zd1}零下50度,寒风中,蒙古交警执勤紧张而忙碌,每个重要路口都有三至四个交警执勤,他们的身影让人感动。

乌兰巴托十字路口的红绿灯较少,即使有红绿灯也有交警执勤,繁忙时段还是以交警手势为准,真正是人性化管理。早晨交通高峰时,交警右手拿着个红色的执勤棒子,配合左手手势不停地舞动着警棒,口里还含着口哨有节奏地吹着,显得格外忙碌,指挥着重要十字路口的交通。

{yt},我外出路上,远远地看到穿着黄绿色马甲的交警蹬在路边的轿车旁,走到近处原来他是在卸车牌。随行司机告诉我那辆车违章停在路边,需要取下其车牌并罚款10000蒙图(合RMB50元),随后他又在车门玻璃上贴上了罚款通知,接着继续对下一辆违章汽车进行同样的处理,没多久我看他手上已经有四、五个车牌了。

我跟着交警沿着乌兰巴托火车站门口看过去,{zh1}他将车牌送到了停车场出口的一个交警亭子里面,据说车主只要交了10000蒙图罚款就可立即开车走人。也许有人会担心交警私吞罚款,这是不大可能的,因为交警是公务人员,接受民众监督。曾经有个年轻人喝的烂醉,仍然驾车被交警发现了,年轻人给了他20000蒙图,交警一时侥幸收下了。可是第二天年轻人酒醒后,立即投诉了当晚执勤的交警,交警还了他20000蒙图还丢了工作。可见,他们是真正做到了执法必严,谁也不会轻易以身试法。而在深圳,现在交警执勤只开罚单和拍照,收款是另外部门来进行的,这似乎看起来确保了交警收受贿赂的可能,但却给车主增加了不少麻烦,同时,中国车主的现场贿赂交警和淡薄的法律意识也需提高,需要更多的对交警投诉,要知道投诉是提高工作质量的有效途径。

这个非常合理,人家违章停车,受到罚款是应该的,但他们仍然可以看到自己的车子在原位,他们只不过为了这次违章停车交了较贵的停车费而已。乌兰巴托相对地广人稀,交警很少对违章停车做任何处罚的,只针对火车站,总统府附近的重要交通要道路边的违章停车处罚,一些次级道路或者是旮旯胡同路边两边停车,中间一个行车道还是双向的,驾车人不时相互退让才能通过,这个交通是无序的,当然他们的道路似乎没有任何规划和维护,即使坑坑洼洼也没人管,直到车子陷进去出不来了才会修理,这也许是因为财政拮据。

然而,深圳的道路非常好,绿化带也宽敞诱人,甚至路面尚可的深南大道和北环大道都在今年进行了翻修,绿化带与行车道的隔离栏由水泥石换为雕刻精致的大理石,所有绿化经过园林设计公司制作。当然,若是在深圳路边违章停车,幸运的是拍照后贴个通知单,罚款200元,不幸的甚至要被拖车,让你很难找到那些偏远的停车场,罚款及拖车费用等则是蒙古的十五倍以上。

蒙古还有一个“今天我来当交警”的全民体验和参与交通管理活动,市民被有序组织在十字路口和人行横道旁执勤,他们手持“STOP”警示牌,根据马路旁的行人情况,及时举牌护送行人到马路对面,每天早晨你都能看到许多市民在维持着汽车和行人交通秩序。也许这才是警民共建和谐交通的有力举措,大家有机会交换工作,以后自己开车时也能够换位思考,更能理解交警的工作了。我在深圳考驾照的时候,当时也听说要当{yt}义务交通协管员的说法,但直到我拿到驾照,也没有任何部门通知我参加,有其名无其实。当然,深圳街头也能看到一些交通协管员,甚至一些内地城市专门请了一些退休老人来参与交通协管工作,加上有些人的驾驶素质问题。于是,兰州出现了老人砸车的一幕,2009年7月9日晚,一老人手拿砖块站在斑马线上,只要有车辆闯红灯经过,便用砖块砸向违章车辆。据不xx统计,当晚被砸汽车多达30辆。老人称砸车为教训无德司机,其实,他这一砸也砸出了驾车人的缺乏素质和执法交警的不作为,可以这么说,老人砸向违法车辆的板砖恰恰是交警不作为的一面镜子。当然,行人也要严格遵照交通信号通行,但他们是弱势群体,应该受到更多尊重和保护。

虽然很多蒙古人开车很野,但道路上交通事故却很少,有时小的擦碰,彼此微笑地打个招呼就各自离开了。反正有保险公司负责,车主间没有太多必要为此理论而造成城市交通更困难。去年,深圳交通也制定了轻微擦碰,双方开离现场处理的新法规,这是文明的开始,希望我们可以严格遵守。

蒙古交警的很多做法值得我们中国交警借鉴。就拿深圳交警来说,应该好好学习他们这种人性化管理的经验。春节期间我开车意外将道路中央隔离栏的一根钢柱撞弯了,交警过来时同时叫来了拖车,说我撞坏了市政设施,直接就将车子拖到偏远的拖车场去了。第二天我一早来到交警队,拿到损坏公物资料及一家园林公司联系方式,需要到20公里外的那家公司缴费,一根钢柱赔款350元,然后又去税务局开了xxxx,拿齐所有证件交款票据后再次来到交警队,交警队又收了我拖车费400余元及罚款100元,直到下午4点多才取回车子,很小的擦碰就让我到处奔波了{yt},真是劳民伤财,搞的人疲惫不堪,因为第二天要出国,否则我非得要与深圳交警理论一下。首先,关于这次车祸,我觉得交警没有必要拖车,他们拖车理由是我撞坏了公用设施,需要将我的车子扣留,以便我及时交款,这就是交警不信任市民的一个表现;其次,对于收费没有实现统一收费,需要自行到园林公司,税务局及银行转账交款,且各家距离均很远,浪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zh1},拖车费用较高,各类赔付费用也较高,因涉及多家公司,每家独立收费,费用总计达到近千元,这仅仅撞坏一个柱子的费用未免太高了。

相比深圳,蒙古的交通现场执法真是民主很多,文明很多,亲民很多,人家那才叫为人民服务。当然,我们的驾车人员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学习蒙古人的大度,若有可能,也可以体验一下自己当交警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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