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情况解读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www.moh.gov.cn 2010-04-22 15:21:20 一、关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情况 二、关于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修订情况 2008年国务院公布实施的《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要求进一步完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用1年左右时间整合现行乳品标准。从2008年12月开始,卫生部会同农业部、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轻工业联合会、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中国奶业协会等单位组建了乳品安全标准工作协调小组和专家组。在协调小组统一领导下,专家组开展了乳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工作。在标准制定过程中,按照公开透明原则,广泛听取各方意见,鼓励各领域专家参加工作组、起草组以及专家组的会议讨论。2009年10月底,卫生部在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并按程序向世界贸易组织成员通报。2010年1月至2月,{dy}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66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2010年3月26日,卫生部颁布乳品安全国家标准。 三、关于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特点 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包括乳品产品标准15项、生产规范2项、检验方法标准49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基本解决现行乳品标准的矛盾、重复、交叉和指标设置不科学等问题,提高了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科学性,形成了统一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与以往乳品标准比较,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有以下特点:一是体现《食品安全法》立法宗旨,突出安全性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属于技术性法规,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要求,突出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限量规定。二是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兼顾行业现实和发展需要。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数据为依据,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同时注重听取行业主管部门和协会意见,充分考虑我国乳品行业实际情况,确保标准的实用性。三是整合现行乳品标准,扩大标准的覆盖范围。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了以往乳品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在减少标准数量的同时,提高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通用性和覆盖面,避免标准间的重复和交叉。四是与现行法规和产业政策相衔接,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四、关于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实施时间 为做好新旧标准衔接,合理设置标准实施过渡期,我部根据标准修改情况、对生产工艺的影响和实施难度,分类确定了标准的具体实施时间,分别为:《生乳》(GB 19301—2010)和《生乳相对密度的测定》(GB 5413.33—2010)等检验方法标准自2010年6月1日起实施;《巴氏xx乳》(GB 19645—2010)等乳品产品标准和《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GB 12693—2010)等生产规范标准自2010年12月1日期实施;《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等婴幼儿食品安全标准自2011年4月1日起实施。 五、关于乳品产品标准中的农兽药残留指标 农兽药残留主要来自饲料和养殖环节,目前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和相关国家仅在生乳中设置农兽药残留规定,不在乳制品中设置上述要求。我国参照国际组织和多数国家做法,仅在《生乳》(GB 19301-2010)中设置农兽药残留规定,具体按照现有农药残留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公告执行。乳品产品标准规定所用生乳原料应符合《生乳》(GB 19301-2010)。目前农业部正在抓紧完善食品中农兽药残留标准。 六、关于婴幼儿食品标准 乳品安全标准清理过程中对婴幼儿食品标准进行了系统修订,将原有的11项婴幼儿食品标准整合为4项,基本涵盖各类婴幼儿食品。婴幼儿食品安全标准修订既要确保产品安全性也要满足婴幼儿营养需要。本次标准清理除了对污染物、微生物指标进行了修订,还根据我国实际情况,调整了营养素要求。婴幼儿食品安全标准的修订主要参考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标准和中国营养学会《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对于新制定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标准》,由于此类产品既要以普通婴儿配方食品为基础,又要根据不同疾病或医学状况的特殊要求进行调整,成分复杂且营养要求各异,尚缺乏相应的配套管理措施,需要进一步加紧研究,修改完善后发布。 七、关于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管理 2008年10月7日,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卫生部2008年第25号公告),公布三聚氰胺在乳与乳制品中的临时管理限量值。《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发现的添加或者可能添加到食品中的非食品用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名录及检测方法予以公布。2008年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行动,向社会公布了四批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被滥用的食品添加剂“黑名单”,其中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dy}批)中包括三聚氰胺及其检测方法。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中不再设置三聚氰胺相关规定。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卫 生 部 通 告
卫通〔2010〕7号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现发布《生乳》(GB19301-2010)等6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GB19301-2010 生乳 GB19645-2010 巴氏xx乳 GB25190-2010 xx乳 GB25191-2010 调制乳 GB19302-2010 发酵乳 GB13102-2010 炼乳 GB19644-2010 乳粉 GB11674-2010 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 GB19646-2010 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 GB5420-2010 干酪 GB25192-2010 再制干酪 GB10765-2010 婴儿配方食品 GB10767-2010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 GB10769-2010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GB10770-2010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GB12693-2010 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 GB23790-2010 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GB5413.33-2010 生乳相对密度的测定 GB5413.30-2010 乳和乳制品杂质度的测定 GB5413.34-2010 乳和乳制品酸度的测定 GB5413.3-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脂肪的测定 GB5413.29-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溶解性的测定 GB5413.27-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脂肪酸的测定 GB5413.5-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乳糖、蔗糖的测定 GB5413.6-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不溶性膳食纤 维的测定 GB5413.9-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A、D、E 的测定 GB5413.10-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K1的测定 GB5413.11-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B1的测定 GB5413.12-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B2的测定 GB5413.13-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B6的测定 GB5413.14-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B12的测定 GB5413.15-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烟酸和烟酰胺的测定 GB5413.16-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叶酸(叶酸盐活 性)的测定 GB5413.17-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泛酸的测定 GB5413.18-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C的测定 GB5413.19-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游离生物素的测定 GB5413.21-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钙、铁、锌、钠、 钾、镁、铜和锰的测定 GB5413.22-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磷的测定 GB5413.23-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碘的测定 GB5413.24-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氯的测定 GB5413.25-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肌醇的测定 GB5413.26-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牛磺酸的测定 GB5413.35-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β-胡萝卜素的测定 GB5413.36-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反式脂肪酸的测定 GB5413.37-2010 乳和乳制品中黄曲霉毒素M1的测定 GB5009.5-2010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5009.3-2010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5009.4-2010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5009.12-2010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5009.33-2010 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 GB5009.24-2010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M1和B1的测定 GB5009.93-2010 食品中硒的测定 GB21703-2010 乳和乳制品中苯甲酸和山梨酸的测定 GB22031-2010 干酪及加工干酪制品中添加的柠檬 酸盐的测定 GB5413.38-2010 生乳冰点的测定 GB5413.39-2010 乳和乳制品中非脂乳固体的测定 GB4789.1-201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4789.2-201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4789.3-201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4789.4-201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4789.10-201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 菌检验 GB4789.15-201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4789.18-201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乳与乳制品检验 GB4789.30-201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单核细胞增生 李斯特氏菌检验 GB4789.35-201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乳酸菌检验 GB4789.40-201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阪崎肠杆菌检验 特此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