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德建发[2010]44号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整治
的通知
德城区建设局、经济开发区建设局、运河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市直各建筑业企业:
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检,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检验收,经研究,决定立即开展城区内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市长助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邵自升
副组长:原德州市建委副主任 张洪儒
原德州市建委副主任 周成玉
原德州市建委副主任 段文通
成 员:德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主任 王东升
德州市开发拆迁管理办公室主任 魏增连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科科长 卢如刚
德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副主任 周玉江
德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安监站站长 李升江
德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安监站副站长 赵书君
二、整治范围
德州市城区内(包括:德城区、经济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所有在建工程(含市政工程)。
三、整治重点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等有关标准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大门、施工围挡搭设情况;
2、建筑工地进出口设置及进出口道路硬化情况,场内车辆转运道路硬化情况,进出口、场内冲洗设施配备情况及控制车辆带泥上路情况;
3、建筑物外整体脚手架使用全封闭安全密目网,防止高空坠物和建筑扬尘情况,脚手架钢管漆成统一颜色及安全密目网保洁情况。
4、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设置情况。
5、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及施工标志牌设置情况。
6、施工现场的各种建筑材料、设备器材、现场制品、构配件等物料堆放情况。
7、施工现场防止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气、噪音污染周边环境的情况。
8、现场临建设施包括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室等搭设情况。
9、市政工程便民安全通道、安全导向标志设置等交通组织情况等。
四、整治时间
整治时间:4月10日—4月30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2、大力开展宣传活动。要加强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到班组作业人员。
3、坚持边查边改。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坚持边查边改,对每个环节、每个工程认真把关,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市住建局对整治情况随即暗访,对整治不到位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或停工。
4、严格责任落实。建设单位要足额提供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并督促施工单位按标准整改;施工企业要组织人员对各在建工程进行自查,务必在4月20日前达标。
5、严肃查处。对不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措施不力及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市住建局将责令停工整改,对隐患和问题突出且拒不整改的企业,住建局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进行通报批评。
二〇一〇年四月九日
主题词:建设 安全 专项整治 通知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年4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