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艺术类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
注:素描、色彩考试中增加考核相关设计能力内容
比2009年增加90人
录取原则及学费标准
1 、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中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摄影、雕塑、会展艺术与技术专业考生的录取按以下原则进行:
(1)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在省美术类统考合格和文化课达到艺术类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阅档案择优录取。折合分计算公式如下:折合分=文化课成绩×60% + 专业课成绩×40%;
(2)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艺术设计、雕塑、会展艺术与技术专业在省美术类统考合格和文化课达到艺术类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专业课单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阅档案择优录取;工业设计专业在省美术类统考合格和校考合格,同时文化课达到艺术类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阅档案择优录取;摄影专业在文化课达到艺术类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我校专业课单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阅档案择优录取。
上述专业对外语60、语文80单科成绩均有一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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