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登记注册、机关评优评先、提拔任用干部,都要依法查询当事企业或个人的信用报告!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纲要(2008—2012年)》,提出用5年左右的时间在我省基本建立健全信用制度、信用标准和相关法规,形成我省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使信用成为个人的“经济身份证”。
个人信用是建设重点
根据《纲要》,个人信用将作为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重点之一。在这方面,我省将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人口基础信息数据资源为基础的个人一般社会信用信息征信平台,逐步将个人具有准入要求的职业经历和评价、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违规信息,个人受到的行政处罚信息、执业人员惩戒信息、公用事业缴费信息、社会保障、欠账赖账、破产及司法记录等信息收录,构建个人一般社会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交换平台。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人,将给予政策性鼓励。根据推进目标,《四川省个人信用征信管理办法》等规章将争取今年出台。
加强公务员诚信考核
《纲要》要求,加强公务员诚信考核,并将公务员信用状况作为提拔任用和评优的重要条件。各地方行政机关、公用事业单位、行业管理机构、行业组织及其工作部门要对信用产品的使用作出制度性安排,在登记注册、行政许可、资质认定、政府采购、财政支持、项目审批、土地出让、招投标、评优评先、提拔任用干部、公务员管理等领域都要依法查询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省信用征信系统中企业、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人的信用报告,并逐步扩大信用报告的使用范围。
今年,我省将把企业信用信息征集范围逐步扩大到其他营利性组织、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并推进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建立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