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钢师宗150万吨年洗煤厂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2010-04-16
招标编号YNKGZB-2010-105
昆钢师宗150万吨年洗煤厂项目已经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立项建设(备案项目编码:105300000610011),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受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择合格的投标人。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昆钢师宗150万吨年洗煤厂工程总承包(EPC)
1.2 项目地点: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竹基乡
1.3 概况:
昆钢师宗150万吨年洗煤厂项目年处理原煤能力150万吨,主要生产精煤、中煤、煤泥及矸石四种产品。主要建设内容为受煤坑地下通廊、准备车间、主厂房、浓缩车间、胶带输送机栈桥和转载点、精煤仓、机修车间、药剂库、生产及消防水池、综合办公楼及供配电、计控、通讯、给排水、消防、防雷、采暖、通风、道路、场地、照明、绿化等配套工程。
2. 招标编号:YNKGZB-2010-105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 招标范围:总承包商以工程总承包(EPC)交钥匙方式,按业主提供的昆钢师宗150万吨年洗煤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资料、技术标准,完成整个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即: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软件编程及调试、试车、性能考核、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等全过程工作内容;对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消防、环保、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职业卫生健康、安全的检测、评价和工程档案归档等国家规定的专项验收工作等全面负责;提供资产清册、生产工艺技术规程及设备检修维护等规程,最终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质量合格的工程。
5. 工期
初步设计于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提供审查;
正式施工图设计于合同签订后60天内向业主提交完毕,图纸资料8份;
由总承包商负责的工程于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0天内开工,工期8个月。
(投标人可按此工期自报最短工期)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煤炭或冶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具备相应管理能力和技术力量,有类似工程业绩和承担该项目的财务能力的独立法人组织。
(2)近3年内具有类似的总承包工程实例
7.联合体不允许
8. 招标工作安排
8.1 招标文件自公告之日起至2010年5月9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200~500时发售(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为4000元,售后不退。
8.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0年5月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8.4 投标保证金: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伍拾万元整(小写:¥500000.00元)(银行进帐,附银行单据原件或电子xx)。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 现场踏勘
9.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
9.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或结论均不负责。
9.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0、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联系人: 林 泉 张 云 鹏
电话: 010-59893738 13522257580
传真:010-88251892
邮箱: zbgs88=126.com(把=换@